甲方: 身份证号: 以下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双方就合作投资经营餐饮公司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现有餐饮加盟品牌“汉食坊”北京地区的使用权,且拥有饮食技术密方,乙方拥有资金。现双方决定利用各自优势在北京成立一家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经营,共同获利。
二、 公司股东为甲乙双方。公司经营地址在北京,具体地址暂定位于北京市区 号?。公司名称暂定为 ,公司经营范围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执行董事为: ,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经营场地由乙方负责承租解决。
三、 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元(以下称总投资)。甲方占注册资金的49%,乙方占注册资金51%,并按此比例承担风险,分享利润。 注册资本金全部由乙方缴纳,其中甲方应承担的出资49%部分亦由乙方代甲方支付。如公司成立,则乙方不要求甲方偿还该49%出资额,视为乙方对甲方的赠与。
四、 “ ”品品牌的使用约定:
1、 “ ”北京地区的使用权系由甲方与公司签订加盟合同而来。该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但可以续签。首期加盟费为人民币17万元,由甲方支付完毕。现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17万元的51%既 元,乙方于年 月 日支付甲方。
2、 使用权使用依据决定于加盟合同,甲方不作特别保证。
3、 公司成立后,在北京地区仅限公司独立使用该品牌,甲乙双方均不得私自使用该品牌进行餐饮经营,否则既视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违约行为,该违法经营行为的所得利益应归公司所有。
4、 公司由甲方实际经营管理。乙方负责投资及战略扩展规划。 具体分工双方再行制定公司制度。
五、 甲方所有的饮食技术密方属甲方个人所有,不属公司财产,但甲方可授权公司使用,授权期限由甲方决定。但该授权使用非独家、排他使用,不能限制甲方的其它使用。
六、 本协议为构架协议,未尽事宜,则双方应友好协商,再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公司仍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则本协议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拒绝履行本协议,则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元。
九、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协议如有争议,交由管辖处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月年 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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