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姓名: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姓名:身份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甲方愿把产权属于房厅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人民币/月(大写).按一季度缴租,计人民币(大写)
四、缴租方式:一季度完结最少十天之前缴租下一季度房租;如不续租,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不退押金。
五、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等)的押金。待本合约期满或终止时,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无息归还。
六、乙方应爱护甲方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将承租房屋拆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否则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另行处理,并且甲方不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
七、乙方不能以押金代房租。遇拆迁等不可抗力不能出租,按当月实际天数按月租费用计算租金。
八、租赁期满时,甲方房屋如不继续租给乙方,应提早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如不续租甲方房屋,也应提早壹个月通知甲方。若续租也应提前壹个月重新签订租赁合约。
九、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街道等有关部门的法令、法规,不得利用甲方的住房进行任何的违法活动。
十、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卫生费、网费、闭路电视费等住户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十一、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将用违约金赔偿对方。
十二、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应本着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若乙方提前退房,甲方不退还剩余zu金。
本合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到期自行作废。
十三、现水表数:吨(不欠费);电表数:度(不欠费);有线电视费:已缴到年月,(不欠费);卫生费:(不欠费);上网费:(不欠费)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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