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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租赁协议(高档小区)

2021-04-11 来源:汇智旅游网

  甲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为楼单元号房间的业主,需租用地上(下)停车场号停车位,租用日

  期自201_年月日至年月日,租用期限为12个月。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车辆手续的办理

  第一条乙方在本小区停车场停放车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车辆合法购买且手续完备。

  2、车辆完好并办理了车位租用手续。

  第二条乙方应按以下程序办理车位租用手续:

  1、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1)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车辆保险单复印件(车辆上全险,否则附承诺书,自行承担没上全险的责任);

  (3)车辆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甲乙双方签订《天都嘉成地上(下)车位管理和租赁协议书》。

  3、乙方按以下标准交纳车位租赁费。

  (1)地上(下)车位租赁费每月每个车位元。

  (2)乙方已购地上(下)停车位,服务费每年每个停车位

  (3)根据以上标准乙方每个车位全年应交纳的费用为元以及地锁款元;共计(年交优惠600.00元)

  (4)地上(下)车位租赁费采用以上交费方式,即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交纳全年费用。

  (5)甲方为乙方办理停车证,停车证应注明是地上或地下、车牌号、车位号和停车证有效期,乙方凭停

  车证将车辆停放在本协议规定的停车位内。

  第二章车辆停放管理程序

  第三条乙方应按车证类别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内。

  第四条车辆出入管理:

  1、乙方必须将停车证放在前挡风玻璃左下角内,出入接受甲方车辆协管人员的检查。

  2、乙方车辆凭有效车证出入小区时,服从车辆协管人员的指挥。

  3、甲方车辆协管人员如发现问题,有权阻止该车辆出入小区,必要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三章车辆丢失损坏的处理

  第五条甲方提供车位场地,负责疏导车辆,保持小区道路畅通,不负责保管车辆;若发生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向自己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理陪或自己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

  第六条因乙方违章行驶或停放位置不正确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造成其它车辆或小区环境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向其他业主及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小区规划划分停车区域,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和程序,并按承德市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服务费和租赁费用;

  2、维护小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保证停车场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甲方对停车场实施不定时巡查,检查停车场进出车辆,有权对违章行驶和违章停放车辆实施检查纠正。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按时交纳车位服务和租赁费用。

  2、按停车场管理规定将车停放在自己的车位内。

  3、遵守停车场车辆行驶和停放的规章制度,不得占用他人车位、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

  4、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发出警报时,经确认无情况时,应迅速解除警报,以免影响其他业主的休息。

  5、对甲方的车辆管理工作有监督和建议的权利;

  6、因车辆行驶或停放发生纠纷时,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处理,以免阻碍他人正常通行;

  7、不得在车辆内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危险物品和重要单据等,造成丢失和车辆损坏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九条乙方未按时交纳车位租赁费,且在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30日内,乙方仍未交纳的,本协议自行解除,且甲方有权将乙方使用的固定车位另行出租。

  第十条乙方长时间占用小区道路、其它车位、消防通道、遮挡及损坏消防设施等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强行拖移,限制其行驶等),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因甲方对乙方车位未进行管理或管理不善,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车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乙方车位无法正常使用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双方就本协议管理责任发生纠纷时,可请有关专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承德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盖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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