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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林业司法鉴定发展规划

2023-03-15 来源:汇智旅游网
第33卷第6期 内蒙古林业调查没计 vo".33.NO.6 2010年12月 Inner Mongolia Forestry Investigation and Desig ̄ 。 e撑} r.2010 文章编号:1006—6993(2010)06—0102—03 内蒙古林业司法鉴定发展规划 刘元直,刘建秋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监测规划院,呼和浩特0 ̄0020 摘 要:林业司法鉴定是依法治林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蒙古作为全国最重要的生态屏障,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 要求,做好林业司法鉴定发展规划,推进林业司法公正,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林业法制化建设,是需要我们优先解 决的问题。 关键词:林业;司法鉴定;发展规划 中图分类号:乃26.2O 文献标识码: 1 内蒙古林业建设及发展现状 资源和野生动物数量的减少和质量的降低,严重制 内蒙古是我国林业大省之一,现有森林总面积 约了林业生态建设的和谐发展。 为0.24亿hm ,人工林保存面积为572.4万hm ,森 林面积和人工林面积居全国第一位,森林覆盖率为 2我国林业司法鉴定发展现状 20.O%,活立木蓄积量增加到13.6亿m 。 从本质上讲,现代林业是法治林业。在全面推 内蒙古由于地理位置以及气候的特殊性,造成 进现代林业建设的新形势下,依法发展、保护和利用 现有森林资源具有类型独特和保护等级较高的:待 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林地、草原、湿地、沙 点,如东部大兴安岭针阔原始林区水源涵养性、中东 地资源,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部的克什克腾旗沙地云杉和红花尔基沙地樟 松独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特性、阴山山脉的乔灌次生林区和中西部的九峰山 直接或间接造成森林资源消长以及森林环境的破坏 保护区防护功能性以及贺兰山青海云杉和阿盟额旗 等行为在不断增加。尤其在林地、林木、野生动物、 的胡杨林国家级保护区重要性等。 湿地等方面的损害案件日益增多,迫切需要公正、科 内蒙古是我国北方最重要的生态防线,国家十 学、准确的林业专业司法鉴定意见(鉴定结论)作为 分重视内蒙古的生态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实施了全 案件诉讼的标底。1994年林业部出台的《关于加强 部的国家林业重点建设工程,具体可分为天然林保 林业法制建设的决定》中强调,要加强林业执法工 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作和加强林业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此,河 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 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在2002年l2月6日注资成立 区建设工程、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工程和重点公益 了我国第一家专门从事林业司法鉴定的机构—— 林补偿等。从1998年开始,国家和各级政府投入到 “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该鉴定中心包括五个 内蒙古生态建设的资金累计达到千亿元以上,内蒙 执业类别,分别是林木(地)资源司法鉴定、野生动 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整体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局 物司法鉴定、珍稀植物司法鉴定、森林火灾司法鉴定 部环境出现明显好转的局面 和林木种苗司法鉴定。随后,福建、云南、江西、江 然而,随着内蒙占自治区林业建设从传统林业 苏、辽宁、黑龙江等省、直辖市以及市、县纷纷注册成 向现代林业转型的同时,森林火灾、毁林开垦、超限 立林业司法鉴定机构,开展林业以及相关产业的司 采伐、滥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挖滥采珍稀植物以及破 法鉴定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16个省市注册 坏保护区、湿地等违法事件屡有发生 据统计,全区 林业司法鉴定机构24家,委托受理各类司法鉴定案 共发现和受理各类林业案件19732越,查处19685 件12000余件,另有8个省市正在申请注册林业司 起,综合查处率为99.8%,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447 法鉴定机构。林业司法鉴定作为专业司法鉴定,作 万元。林业案件的发生造成内蒙古自治区局部森林 用和效力越来越多的被司法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所 / 收稿日期:2009—07—06 作者简介:刘元直(1963一),男,山东省龙口市人,高级工程师. 第6期 刘元直等:内蒙古林业司法鉴定发展规划 重视。 3 开展林业司法鉴定工作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依法治国是我国 基本方略,而依法治林则是 依法治国战略思想在林监建设上的具体体现。林业 法制工作是政府法制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林业 行政工作的重要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的 改革和发展更需要健全的法制来引导、推动和保障。 只有把林业产业和生态环境建设事业纳入法制轨 道,才有可能从根本上保证高产、优质、高效以及可 持续林业的发展。林业司法鉴定作为依法治林工作 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司法公正、化解林农矛盾、 解决林农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不可替代 的重要作用。 林业作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产 业,长久以来司法职能、行政职能与鉴定职能处在界 限不分、行为混淆的状态,“自侦自鉴”、“自诉自 鉴”、“自审自鉴”的工作方法与我国司法体制、诉讼 制度相违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司法体制、诉讼制 度的改革进程。随着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各项事业的 蓬勃发展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随之而 来的是管护难度加大和利益分配的不合理,使涉及 林业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日益增多。同时,由 于传统鉴定方法的弊端和缺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 合作以及临时组队技术人员松散性和不连续性,造 成林业案件鉴定不专业,鉴定责任不明确,案件处理 不规范,物种、数量的认定和价值核算不科学,并出 现物证损失以及林业案件过度积压的现象。另外, 林业公安机关和其他办案单位也需要通过司法鉴定 获取证据,对案件损失情况做出科学准确的判断,从 而为当事人合法利益进行维护。为此,在内蒙古自 治区发展林业司法鉴定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同时也 是迫切的。 所以,内蒙古林业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必须紧紧 围绕建立自治区法制林业的基本目标,加强林业司 法鉴定人员思想政治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和职业道 德建设,加强对林业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 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管理的法律规范、管理规范和技 术规范,全面推进林业案件司法鉴定工作的法制化、 规范化和科学化,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林业司法 鉴定服务,为实现司法公正、实施依法治林基本方 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林业司法鉴定必须提升科技水平。科学技术的 发展,为司法鉴定提供了越来越先进的技术手段和 方法。同时,诉讼活动的日益复杂化、综合化和专业 化,也不断对司法鉴定技术手段提出新的更高的要 求。要保证鉴定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科学性,提 高和保障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和证明效力,就 必须大力提升司法鉴定的科技水平。要根据林业法 制建设的方针和要求,建立健全林业司法鉴定技术 管理制度,整合内蒙古司法鉴定资源,加强林业行业 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跟上科学技术发展步伐,不断 提高林业司法鉴定的科技水平。 4林业司法鉴定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 4.1 指导思想 坚持以xg4,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生态建设为 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 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 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的要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以“规范管理、诚信执业”为内容,坚持科学 与公正并举,管理与服务并重,增强林业司法鉴定行 业社会公信力,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 正义,为建设“和谐内蒙古、平安内蒙古”提供优质、 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 4.2工作目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林的总体要求,通过 内蒙古林业司法鉴定机构标准化建设,打造出国内 一流的林业司法鉴定机构,为自治区林业规范化、标 准化和法制化建设发挥保障作用。 林业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包括内 部管理制度的建立,林业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化管 理,提高司法鉴定人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司法鉴 定人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和诚信执业的意识,增进司 法鉴定人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社 会公信力不断提升,满足内蒙古及周边地区司法机 关和当事人的林业司法鉴定需要。 4.3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 绕内蒙古林业建设和林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本着林 业司法鉴定服务于生态建设,服务于林业改革,服务 于林业发展的要求,全面开展林业司法鉴定的各项 工作。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原则。林业司 法鉴定坚持从广大林农需要出发,增强林农法律意 识,提高林农法律素质,强化林业干部职工依法治林 的观念,促进林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依法管理 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的提高。 ・l04・ 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 2010矩 三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贯彻执行的 一是林业司法鉴定机构要按照“三个代表”的 原则。不论是在司法鉴定管理还是在司法鉴定的执 重要思想,把党的组织领导工作放到机构建设、业务 开展和服务社会的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 业活动中,都要自觉坚持和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这是对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和司法鉴定人提出的一项 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要求。我们必须在头脑中牢固 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体 现先进性。 树立,在管理工作中自觉贯彻,在执业实践中自觉坚 持。 四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的原则。内蒙 二是党支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工作人 员过好“五关”,即:政治关、权力关、金钱关、享乐 关、亲朋关,并制定党纪、政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把反 古自治区林业司法鉴定工作处于起步阶段,涉及面 宽,情况复杂,既有体制调整,又有技术创新,不可能 一蹴而就。要把握大局,着眼长远,坚持从实际出 发,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推进林业司法鉴定事业的发 展。 4.4主要任务 林业的法治化进程对诉讼活动提出了更高要 求,同时也希冀借助于高科技含量的林业司法鉴定 来保障其目标的实现。因此,科学地规范林业司法 鉴定工作,保障这一科学证据在诉讼中能够真正被 科学地运用,并发挥公正裁决作用已成为必然。为 此,内蒙古林业司法鉴定在工作和实践中,要发挥好 林业司法鉴定“三个作用”:一是在深化林业体制机 制改革中,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工作中对依法治林的 宣传作用;二是在推进司法鉴定实践中,大力发挥司 法和林业行政机关科学、规范、法制化管理的职能作 用;三是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社 会公信力,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制度的功能作用,为及 时有效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 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服务,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 林业司法鉴定发展规划 5.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林业司法鉴定 事业发展 一是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目标要求,积 极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强化司法鉴定工作科学、客 观、独立、公正的执业要求,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 实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林业、司法的重大任 务上来。 二是用科学发展观要求促进林业司法鉴定机构 的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新的思路和 新的举措,推动林业司法鉴定人员的标准化和正规 化,促进全区林业司法鉴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5.2完善党的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腐败工作纳入到实际工作当中。 5.3 以规范机构建设为契机,全面加强队伍正规化 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国家队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统 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科学发 展战略,积极推进林业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发展,提 高林业司法鉴定机构的建设质量和标准,通过三年 的规范化建设,将内蒙古林业司法鉴定中心打造成 为内蒙古乃至西北地区最具权威、最具实力、最具效 率和最具影响力的林业司法鉴定机构。 二是抓住国家实施的林业生态建设、基础设施 建设和巩固林业建设成果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林 业行业资金项目的支持,加大技术装备科学化、现代 化的力度,实现队伍信息化管理,承担服务生态建 设、保卫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的政治和社会责 任。 5.4全面开展林业案件司法鉴定工作,促进林业法 制化进程 一是积极服务林业经济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 局,巩固林业建设成果,积极开展林业案件司法鉴定 工作,重点对破坏严重、影响恶劣、领导重视、群众关 心、媒体关注的大案要案进行科学鉴定,有效保护森 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二是加强林业案件司法鉴定的宣传工作,要从 提高林业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 认识开展司法鉴定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 作作为司法鉴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精 心策划,周密部署,注重效果,提升司法鉴定咨询宣 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不断推进林业案件刑事鉴定技术工作,积 极探索研究森林公安刑事技术应用,借助自治区、呼 和浩特市司法行政机关拥有的司法鉴定平台,积极 开展森林公安技术鉴定工作,促进林业法制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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