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改进意见:中高考增大阅读量 重视传统文化经典
为充分发挥语文学科在立德树人方面的重要作用,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更好地推进全市中小学语文教育教学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有效解决当前语文教学中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彰显不足、经典文学作品阅读量不够、作文教学程式化、语文教学与其他学科以及社会实践整合不够充分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现就改进中小学语文教学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加强学段间衔接
第一条 小学1-2年级重点关注学生正确掌握拼音、笔顺、握笔姿势等基础内容。3-4年级培养学生独立识字能力,初步学会默读、略读,乐于与他人交流阅读感受。5-6年级重点培养学生从文字材料中获取和处理信息的初步能力。
第二条 初中加强词句的理解和使用,强化学生语文阅读和写作的基本能力。高中突出基础性和选择性,全面提高读写能力、独立思考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二、传承经典,把中华传统文化经典、革命历史题材作为语文阅读和写作教学的基本素材
第三条 在教学中重视对国学经典文化的学习,重视历史文化的熏陶,加强与革命传统教育的结合,使学生了解中华文化的悠久历史,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使语文教学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之一。
第四条 小学重点培养学生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可以通过讲故事、阅读连环画等形式,了解中华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了解重大历史事件和革命英雄人物事迹。为学生精选蒙学读物和古诗词等优秀国学经典,通过熟读成诵,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程度。
第五条 初中积极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通过与课内古诗文相关联的作家、作品,增加学生国学经典的阅读数量。为学生推荐表现中国人民为了解放事业前赴后继、英勇斗争的革命历史作品,有效对学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第六条 高中积极引导学生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可以采用专题学习的形式,加深学生对中华璀璨国学文化、悠久历史文化的了解,教育学生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发扬传统美德。可以基于校本课程,选择经典国学作品以及重要革命文献,有重点地指导学生进行研读。
三、切实加强学科思想、经验培养,在运用中学习语文
第七条 重视汉字书写、书法、楹联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学习。小学低年级通过活泼的教学形式培养学生学习语文的浓厚兴趣。中、高年级培养学生掌握语言应用规律,引导学生关注语言应用的实际效果。
第八条 初中要聚焦语言运用,引导学生掌握随文学习的基本词汇语法知识、常用的修辞方法,体会实际运用效果。要重视听说读写的结合,加强语文学习与生活实际应用的联系。
第九条 高中鼓励学生养成独立思考、反思批判的习惯,课堂上提倡以相互交流和思想碰撞为特征的多重对话,注重在实践中提高学生运用语言文字的水平。四、积极拓展阅读视野,提升阅读能力
第十条 小学1-2年级通过讲故事、游戏、诵读、角色扮演等形式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习惯。3-4年级指导学生读懂单篇文章,理解重点内容。5-6年级注意篇章整体阅读,品读重点段落,基本理解作品内涵。
第十一条 初中扩大学生阅读视野,提升学生的思维品质。提倡整体阅读、主题阅读、比较阅读,读懂一般科技类和说明类文章。高中引导学生研读文本,品味优秀作品,感受作品的思想和艺术魅力,发展想象力和审美能力。提倡专题阅读、比较阅读,读懂社科类和评论类文章。
五、不断丰富阅读资源,加强方法指导
第十二条 小学1-2年级精选适宜的启蒙读物,采用诵读、讲述和背诵等形式进行学习。3-4年级推荐不同文体的单篇短文、优秀传统文化读物。5-6年级推荐并配备中、长篇文章及适宜的多体裁文学名著。小学阶段每天安排一定时间组织学生独立阅读,着力培养阅读习惯。
第十三条 初中每学年阅读3部以上经典文学名著,高中每学年阅读5部以上文学名著及其他读物。教师要注重阅读方式和方法的指导,引导学生提升阅读品位,增加文化积淀,丰富精神世界。
六、有效加强学生写作能力培养
第十四条 小学培养学生细心观察社会生活、乐于表达内心思想。1-2年级训练学生文字表达意思清楚、通顺规范。3-4年级引导学生尝试运用积累的语言素材,注重写作的条理性。5-6年级指导学生根据写作目的构建文章框架,做到较为熟练准确地表达真情实感。
第十五条 初中培养学生乐于表达、善于表达,鼓励以日记、随笔等形式积累写作素材。引导学生多角度观察生活,丰富情感体验,积极运用多种表达方式反映生活。要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适应现实生活需要的实用类文章的写作能力。
第十六条 高中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想象能力和表达能力,指导学生运用“微写作”等形式反映、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鼓励教师当面批改学生习作。提倡写作教学与阅读教学的结合,实现相互促进。
七、扎实推进教与学方式转变,倡导开放学习
第十七条 积极拓展、整合教学资源,促进语文和其他学科教学的衔接。提倡把历史、地理、政治等学科内容作为语文学习的依托和背景,加强学习过程的开放性、体验性和实践性,构建满足学生个性需求的语文教与学方式。
第十八条 加强教学和社会实践的联系,将不低于10%的课时用于以语文应用为主的综合实践活动,发展听说读写能力。鼓励学校和资源单位合作研发校本课程,走进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实践基地,引进高校及研究机构优质语文教学资源,多渠道补充教育教学资源。
第十九条 支持设立学生读书俱乐部、辩论俱乐部、写作俱乐部等各类语文社团,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跨年级、跨校常态化开展活动。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参与中小学语文教育教学,整合校内外资源,构建开放性语文学习模式。
第二十条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推动各类语文主题俱乐部开展网上交流,利用网络系统记录俱乐部活动过程、积累活动成果。中学生活动成果记入学业评价档案,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八、不断深化学习评价方式改革
第二十一条 对每一个小学生的成长作个性化动态记录。初中开始完整记录学业成绩,突出评价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独立思考能力等语文综合素养。中、高考语文试卷中增大古诗文、现代文阅读量,增加优秀传统文化内容考查,适当增加主观题的比例,设置“可选择性”作文命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