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施工单位承担了某综合办公楼的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3200万元
人民币,合同工期28个月。该工程未进行投保保险。某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并签订了监理合同。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索赔有关的材料和证据。索赔报告中的基本要求如下:
1.遭暴风雨袭击系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26万元,应由建设单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因为此灾害使施工单位人员8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2.8万元,建设单位应给予补偿。
4.施工单位进场的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6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机械台班费损失2万元,工人窝工费4.8万元,建设单位应承担修复和停工的经济责任。
5.因此灾害造成现场停工5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5天。
6.由于工程被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2.5万元,应由建设单位支付。 问题: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处理索赔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2.不可抗力发生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
3.如何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
一.标准答案:
1. 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⑴ 进行调查、取证;⑵ 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⑶ 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 ⑷ 与施工单位协商,统一意见;⑸ 签发索赔报告,处理意见报建设单位核准。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如果在28天内既未予答复,也未对承包人进一步要求,则视为承包人的索赔要求已经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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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
⑴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⑵ 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⑶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⑷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⑸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⑹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逐条处理如下:
⑴ 经济损失按上述原则由双方分别承担,工程延期应予签证顺延;⑵ 工程修复、重建26万元工程款由建设单位支付; ⑶ 2.8万元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⑷机械、设备受到损坏损失6万元,现场停工造成机械台班费损失2万元,工人窝工费4.8万元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⑸ 现场停工5天索赔认可,顺延合同工期5天;⑹ 清理现场2.5万元索赔认可,由建设单位承担。
二、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时发现两个问题:一是
施工单位为方便施工,将设备管道竖井的位置作了移位处理;二是工程的有关试验主要安排在施工单位试验室进行。总监理工程师分析后认为,施工单位的管道竖井移位方案可能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对此方案作了部分修改,并在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上签字同意和送达建设单位;同时指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试验室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等进行考核。 项目监理过程中发生如下几个事件:
事件1:基坑开挖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施工单位报验的测量成果时,发现对测量控制点的保护措施不当,造成建立的施工测量控制网失效,随即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向施工单位发出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事件2:设备安装施工,要求安装人员有安装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安装人员与资格报审名单中的人员不完全相符,其中五名安装人员无安装资格证书,他们已参加并完成了该工程的一项设备安装工作。
事件3:设备调试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要求进行调试,存在较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立即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用了两天时间整改后被指令复工。对此次停工,施工单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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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申请,强调设备调试为关键工作,停工两天导致人员窝工和设备闲置,建设单位应给予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理由是虽然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调试但并未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停工两天是监理单位要求的。 问题:
1.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审批处理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试验室除考核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外,还应考核哪些内容?
3.事件1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中对施工单位的要求应包括哪些内容? 4.监理单位应如何处理事件2? 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5.在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作法是否妥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要求是否应该被批准?说明理由。
二、标准答案:
1.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审批: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是不妥当的,因总监理工程师无权改变施工方案; 第二个问题的处理妥当,这是监理的工作职责; 2.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①本试验室能开展的实验、检测项目及其仪器、设备;②法定计量部门对计量器具的标定证明文件; ③试验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④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3.(1)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妥当。(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主要内容:重新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改进保护措施。 4. 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将无安装资格证书的人员清除出场,并请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已完工的部分进行检查。 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5.妥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要求不应该被批准,因为暂停施工的原因是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要求操作,属施工单位的原因。
三.监理单位承担了某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任务,该工程由甲施工单位总承包。甲施工单位选择了经建
设单位同意并经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合格的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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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熟悉图纸时发现,基础工程部分设计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总监理工程师随即致函设计单位要求改正并提出更改建议方案。设计单位研究后,口头同意了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将更改的内容写成监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单位执行。
事件2: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分包工程部分存在质量隐患,为此,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向甲、乙两施工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单位回函称: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是经建设单位同意进行分包的,所以本单位不承担该部分工程的质量责任。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时发现,甲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未经报验的建筑材料,若继续施工,该部位将被隐蔽。因此,立即向甲施工单位下达了暂停施工的指令(因甲施工单位的工作对乙施工单位有影响,乙施工单位也被迫停工)。同时,指示甲施工单位将该材料进行检验,并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序停工予以确认,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报告了建设单位。检验报告出来后,证实材料合格,可以使用,总监理工程师随即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正常施工。
事件4:乙施工单位就上述停工自身遭受的损失向甲施工单位提出补偿要求,而甲施工单位称:此次停工系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事件5:对上述施工单位的索赔建设单位称:本次停工系监理工程师失职造成,且事先未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因此,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停工造成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监理单位承担。 问题:
1、请指出事件1中总监理工程师上述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正确处理? 2、事件2中甲施工单位的答复是否妥当?为什么?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是否妥当?为什么?
3、事件3中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有权签发本次暂停令?为什么?下达工程暂停令的程序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4、事件4中甲施工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乙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5、事件5中建设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三、标准答案:
1.不妥之处:不应直接致函设计单位。理由:监理单位只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无权直接处理设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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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发现问题应向建设单位报告,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2.(1) 不妥。理由: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 不妥。理由:整改通知单应签发给甲施工单位,因为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3.(1) 无权签发《工程暂停令》。理由:因这是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力。
(2) 程序有不妥之处。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4.不正确。理由: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乙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甲施工单位承担。 5.不正确。理由:因监理工程师是在合同授权内履行职责,施工单位所受的损失不应由监理单位承担。
四、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某工程项目业主自行组织施工公开招标。该工程项
目为政府的公共工程,已经列入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但征地工作尚未完成,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因估计除本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外,还可能有外省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因此业主委托咨询公司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市和外省市施工企业投标的评定。业主要求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
精诚建筑公司经过对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认真研究决定参加该工程投标,拟定了投标活动的基本工作内容及其先后顺序为:(1)投标申请(2)接受资格审查(3)领取招标文件(4)参加投标预备会(5)参加现场踏勘(6)编制投标文件(7)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8)投送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内容说明与陈述(10)参加开标会议(11)签订合同。该建筑公司完成投标文件后,在封口处加盖了本单位的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前1天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当天下午,该承包公司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声明将某项分项工程原报综合单价降低5%,但是业主的有关人员认为,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2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该公司的补充材料。
开标会议由市招投标管理机构主持,市公正处有关人员到会。开标前,市公正处人员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了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业主在评标之前组建了评标委员会,成员共8人,其中业主人员占5人。
通过评标和定标,业主向中标的精诚建筑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在签订合同时,业主进一步要求降低总造价20%,该承包公司亦同意。在正式签订工程合同之后的第15天,业主将定标结果通知其余未中标人,并上报给招投标主管部门。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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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工程招标和评标工作中有哪些不当之处?
2.精诚建筑公司拟定的各项投标工作的先后顺序有何不妥?
3.定标后业主的做法有哪些不当之处?
四、标准答案:
1.不当之处:
①因征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不能进行施工招标; ②一个工程不能编制两个标底,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③业主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了潜在的投标人;
④精诚建筑公司的投标文件若由项目经理签字,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⑤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投标人都可以递交投标文件,也可以对投标文件作出补充与修正,业主不得拒收; ⑥开标工作应由业主主持,而不应由招投标管理机构主持; ⑦市公正处人员无权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⑧评标委员会必须是5人以上的单数,而且业主方面的专家最多占1/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 2.不妥之处有:①参加投标预备会不应在现场踏勘之前;②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不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后; ③投标文件内容说明与陈述不应在参加开标会议之前。
3.不当之处:①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工程合同,建设单位进一步要求降低总造价且承包商同意,双方都有错误); ②将定标结果通知未中标人的时间过迟,应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定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③将定标结果上报给招投标主管部门的时间过迟,应在确定中标人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招投标主管部门提
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五.背景材料:
某工程由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部分组成,业主与某建筑公司和某安装公司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土建工程包括桩基础,土建承包商将桩基础部分分包给某基础工程公司。桩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共计 1200 根,每根的混凝土量 0.8m3,承包商对此所报单价为 500 元/ m3,预制桩由甲方供应,每根价格为 350 元/根。桩基础按施工进度计划规定从 7 月 10 日开工至 7 月 20 日结束。在桩基础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方供应的预制桩不及时,使桩基础 7 月 13 日才开工,7 月 13 日至 18 日基础公司的打桩设备出现故障,7月 19 日至 22 日出现了属于不可抗力的恶劣天气无法施工。合同约定: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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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违约一天应补偿承包方 5000 元;承包方违约一天应罚款 5000 元。
问题:1、在上述工程拖延中,哪些属于不可原谅的拖期?哪些属于可原谅而不予补偿费用的拖期?哪个属于可原谅但给予补偿费用的拖期?
2、桩基部分的价格为多少?承包方此项应得款为多少? 3、土建承包商应获得的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
4、设备承包商的损失由谁负责承担?应补偿的工期和费用为多少?
五.参考答案:
1、从 7 月 10 日至 12 日共 3 天,属于不可原谅且补偿费用的拖期(业主原因);
从7 月 13 日至 18 日共 6 天,属于不可原谅的拖期(分包商原因);
从7月 19 日至 22 日共 4天,属于不可原谅但不予补偿费用的拖期(不可抗力原因)。 2、(1)桩基部分价格=122×0.8×500=48 万元。 (2)承包方此项应得款:
① 可原谅且给予补偿费用的拖期为 3 天,应给承包商补偿 3×5000=1.5 万元; ② 不可原谅的拖期共 6 天,对承包商罚款 6×5000=3.0 万元; ③ 承包商此项应得款=48-(1200×350/10000)+1.5-3.0=4.5 万元;
3、(1)土建承包商应获得的工期补偿为 3+4=7 天 (2)土建承包商应获得费用补偿为 3×5000-65000=-15000 元,即应扣款 1.5 万元。 4、(1)设备安装承包商的损失应由业主负责承担。因为设备安装承包商与业主有合同关系,而土建承包商与设备安装承包商
无合同关系。
(2)设备安装承包商应获工期为 3+6+5=13 天。 (3)设备安装承包商应获费用补偿为 13×5000=6.5 万元
六.背景材料:
建设单位将一热电厂建设工程项目的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某土建施工单位和某设备安装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土建施工单位又将桩基础施工分包给一专业基础工程公司。
建设单位与土建施工单位和设备安装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在工程延期方面,合同中约定,业主违约一天应补偿承包方 5000 元人民币,承包方违约一天应罚款 5000 元人民币。
该工程所用的桩是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共计 1200 根。预制桩由建设单位供应。按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安排,规定桩基础施工应从 5 月 10 日开工至 5 月 20 日完工。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供应预制桩不及时,使桩基础施工在 5 月 13 日才开工;5月 13 日至 5 月 18 日基础工程公司的打桩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施工;5 月 19 日至 5 月 22 日又出现了属于不可抗力的恶劣天气无法施工。
问题:1、在上述工期拖延中,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6分)
2、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4分)
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应补偿的工期和费用是多少?(6分) 4、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的程序如何?(4分)
六.参考答案:
1、对于上述工程拖期,监理工程师可做出如下的处理:
(1)从 5 月 10 日至 5 月 13 日共 3 天,属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拖期,应给予施工单位工期和费用的补偿。(2分) (2)从 5 月 13 日至 5 月 18 日共 6 天,属于施工单位自己机械的原因造成的拖期,由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
期不予顺延。(2分) (3)从 5 月 19 日至 5 月 22 日共 4 天,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给予顺延。
(2分)
2、应予以补偿的具体数额为: 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为 3+4=7(天)。 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费用补偿这 3×5000-6×5000=-15000(元),即应扣款 1.5万元。(4分)
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因为设备安装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它与土建施工单位无合同关系。设备安装单位应获工期补偿 3+6+4=13(天)。应获费用补偿为 13×5000=65000(元) (6分) 4、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4分) (1)索赔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向监理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28 天内,向监理方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 28 天内给予签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
和证据;
(4)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25 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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