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3C产品情况调研报告20__年5月1日,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开始正式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安全、保护动植物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推动国家各种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贯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促进产品的质量管理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具有其它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
认证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公证性,被国际上广泛采用,特别是在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政府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作为市场准入的手段,成为国际通行的作法。如何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3c)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一年来,我局对全区范围内3C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调查掌握了一些具体情况,为下一步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XX区3C认证企业的现状
(一)XX区3C认证企业的基本情况目前我区共有45家企业实行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涉及的3C产品11种,其中低压电器生产企业
20家、电线电缆生产企业5家、机动车辆及零部件生产企业5家、电焊机生产企业3家、音视频设备生产企业3家,其他生产企业9家。自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以来,我区涉及3C产品的生产企业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有了很大地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企业间的发展状况极不均衡。这11种涉及3C产品的生产企业中低压电器生产企业的数量占了将近一半,无论从企业规模、经营状况、还是发展前景来看,这一产业与其他产业间已形成了一道分水岭。这20家低压电器生产企业大部分坐落在XX镇工业园内,企业间相互依托,相互带动,使本地区逐步趋于区域性、规模性、产业化,现已发展成为天津乃至华北地区开关控制设备生产基地,具有很大的影响力。而另外10种涉及3C产品的生产企业中大部分为私营企业,除了个别企业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外,大部分企业装备水平低,发展底蕴不足,没有形成规模经济.
(二)XX区3C认证企业存在的问题1、部分企业生产条件差、设备陈旧、员工素质参差不齐生产技术落后,检验手段欠缺,又缺乏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造成产品质量水平较低,缺乏市场竞争力,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阻碍了企业发展。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经营者管理水平不高,质量意识淡薄,没有一个长远的企业规划,只追求短期利益,使得自己的产品始终在低档次水平上徘徊不前,没有自己的拳头产品,不能形成自己的品牌效应,难以应付激烈地市场竞争。2、国家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不得进口、出厂、销售,以及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然而一些企业由于利益驱使,发生违法、违规的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部分企业存在超出自身产品认证范围而无证生产的情况,具体情形为企业实际生产几种规格、型号的3C产品,但只对其中部分产品进行了强制性产品认证,而另外一部分产品在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情况下也擅自生产销售,谋求不法利益,通过我们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这已不是个别现象;二是部分企业在未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情况下,就擅自生产列入《目录》内的产品。 究其原因,就是这些企业的主导产品不是《目录》内的产品,而生产的部分配套产品属于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由于这些配套的产品数量不多,又不是批量生产,型号、规格又不太一致,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申办时,不好确定申请单元,企业出于自身经济效益方面考虑而逃避认证。
二、面对我区3C认证企业的现状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3C认证制度的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这一制度时间短,但制度涵盖的产品范围广、门类多、技术含量高,随着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一步推进,还将有一些种类的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范畴。为此,一方面我们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推动力度,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有关企业充分认识实施这一制度的重大作用。并及时将国家有关方便企业申请认证的措施传达给社会各界,使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深入人心,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在这项工
作实施中逐步完善认证规则,以科学为依据,在保证认证效果的前提下,进一步简便审查程序,合理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单元范围,构建一个方便企业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申办的网络,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申办成本,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全面落实。2、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行政执法工作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得以实施的重要保障,现阶段没有依法监督检查,制度就不能得到真正的实施。执法工作者应从促进产品质量水平提高,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外经贸发展,推动国家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的大局出发,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工作取得实效。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在3C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日常监督与集中查处相结合,执法与教育、服务相结合,工作实践与总结推动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的企业进行分析,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分期分批进行,要按照总局领导的要求,做到以下几点:⑴对产品质量稳定、质量管理好的大中型企业,要立足于“促”;⑵对产品质量相对稳定,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要立足于“帮”;⑶对产品质量水平一般,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要立足于“扶”;⑷对产品生产工艺落后,生产危害生命安全的产品的企业,要立足于“限”;⑸对恶意逃避认证,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企业要立足于“打”。 三、我区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的前景展望
目前,天津市质监系统已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巡回监督检查制度,将依据企业条件及经营情况,把被监管企业确定A、B、C三个等级,并针对三个不同等级的企业确定了不同的监管措施,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备的监管体系。这项制度的制定实施将构筑防范假冒伪劣产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防线,从根本上遏止假冒伪劣泛滥,从而创造出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可靠的经济环境。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企业的规范和发展,促进企业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淘汰一批不具备生产安全产品的个体作坊、小企业,提升企业的档次和水平,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使企业逐步走上低消耗、高增长、可持续发展新兴工业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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