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沟施工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排水沟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委托范围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排水沟的施工工作,并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1.2 排水沟的施工范围包括:设计、施工、验收所有排水沟相关的工作。
第二条 工程款
甲方将支付工程款4万元给乙方。其中,工程款款项支付方式为先支付50%的质保金,剩余款项在工程完工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 工期
双方约定工程工期为60天,乙方必须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安全
4.1 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4.2 工程安全是乙方的重要责任,乙方必须保证全体工人施工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3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果乙方未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每天将扣除应付款项的0.5%作为违约金。
5.2 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乙方须按要求重新施工。 5.3 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每天将扣除应付款项的0.5%作为滞纳金。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任何涉及到此次合作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及商业资讯保密,并对相关资料妥善保管。
第七条 合同变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具体明确变更内容、时间、标准。
第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工程施工完毕后30天。合同一经签订就不可撤销。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应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此合同共四页,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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