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为啥是典呢
能够被命名为法典的法律,大体上有三个明显的特征:
一是该立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二是该立法体系庞大,法律制度规模大,法律条文在当时的社会肯定是最多的;
三是立法者要突出该法的体系性,强调立法的逻辑和规律。
我国民法典就是因为符合这三个方面的特征,才被定名为“法典”。
民法典的重要性
民法规范社会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而且,由于社会上每一个自然人、每一个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是民事主体,所以民法的内容涉及到社会成员的全部,也涉及到他们从事社会活动的时时刻刻。所以,民法典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
民法典的庞大
我国民法典并不是全部民法规范和制度的立法,而仅仅只是民法一般法或者基本法的立法,在此之外,还有商事立法、知识产权立法和社会权利立法等民法特别法。且我国民法典条文包括七编,1260条,80余章。这一次编纂完成的民法典,其体量也远远超过我国其他法律,将其称为法典,也是凸显了它在规范和制度体量上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民法典的科学性和逻辑性
因为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普遍性,经过几代人的探索和总结,终于总结出法律关系的逻辑,建立起从主体、客体、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这样一个清晰明确的联系;又总结出关于支配权 和 请求权相互区分、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相互区分, 以及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相互区分的概念整理方法,。另我国民法典的编纂,依据体系性科学,还采取了总则和分则相互区分的模式。
所以民法典是“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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