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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设备、车辆管理办法

2023-01-13 来源:汇智旅游网
移动设备、车辆管理办法

1. 目的

1.1.鉴于我司厂内和外来货运车辆和人员较多,监管存在缺失,为强化公司安全

生产管理,遏制违章行为,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过跨车、移动设备、外协单位车辆及外来车辆。 3. 管理要求

3.1.移动设备(过跨车、军品炉料车、液压小车)

3.1.1.对厂内所有移动设备进行编号、标识吨位等相关信息,建立移动设备台账。 3.1.2.在所有操作面板上方,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3.1.3.对厂内所有移动设备声光报警装置进行检查,如损坏或起不到警示效果的

进行整改。

3.1.4.对操作箱及移动设备拖线进行检查,防止损坏导致漏电伤人。 3.1.5.对移动设备操作面板进行清理,对开关按钮功能或方向进行标识。 3.1.6.移动设备工作台面进行检查,修补孔洞,防止作业人员踏空受伤。 3.1.7.检查移动设备防坠落护栏(板)是否缺失、变形,对有问题护栏(板)进

行修整。

3.1.8.排查操作面板与移动设备之间间距是否过小,对安全间距过小的位置进行

整改。

3.1.9.检查操作面板处运行移动设备时,是否存在视线盲区,如有进行整改。 3.1.10.运行移动设备时,对轨道附近人员和物件进行清场。 3.1.11.禁止戴油手套操作移动设备按钮。

3.1.12.人员操作移动设备时,应集中精力,禁止玩手机或做其它事情。 3.1.13.转运货物及工件时,要确保货物及工件牢固可靠,转运物件不能存在超

高、倾倒、脱落、滚动等风险,必要时制作专用辅助固定器具。

3.1.14.超长、超宽货物(轧辊、工件等)转运时,要注意是否刮擦周围物件。 3.1.15.移动设备运行区域画安全警戒线(最好设置围栏或链条)。

3.1.16.无动力移动设备(AB跨~BC跨过跨车),使用其它设备拉动时,要缓慢

进行,人员及时避让。

3.1.17.移动设备使用部门,指定专门人员每天进行点检,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 3.1.18.加强高空物件点检,防止高空坠物(曾发生门坠落)。 3.2.货运车辆

3.2.1.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装卸车人员有责任、义务对货车司机进行安全

管理。

3.2.2.各部门对所属装卸区域画定停车线。所有货车在厂区内道路临时停靠时,

必须靠路的一侧停靠,不得并排停靠,停靠处道路必须留出至少4米宽的消防通道。长时间停靠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意外碰撞等事故。 3.2.3.外来人员出现在现场时必须要规范佩戴安全帽,由作业所属部门提供。 3.2.4.各部门在货车装卸货区域就近设置简易驾驶员休息区域(比如跨与跨之间

设置凳子等),原则上禁止驾驶员装卸现场随意走动。

3.2.5.货车装卸货时,车辆必须熄火、拉好手刹,驾驶员禁止在驾驶室内休息(建

议车钥匙交由装车人员保管)。

3.2.6.装卸货人员上下货车时,要注意安全,禁止从车上跳下;装卸货时远离车

厢边缘,防止踩空坠落。 3.2.7.禁止货车并排装卸货。

3.2.8.装卸货过程中车辆移动时,由装卸车人员指挥协调,禁止装卸货人员随货

同行。

3.2.9.车辆挡柱、护栏、车帮等应牢固可靠不得歪斜。

3.2.10.转运货物及工件时,要确保货物及工件牢固可靠,转运物件或工件不能

存在超高、倾倒、脱落、滚动等风险,必要时制作专用辅助固定器具。 3.2.11.装卸货完成后,驾驶员移动车辆前应确认车辆四周状况,由装卸货人员

协助确认车辆周围环境,引导车辆安全离开。

3.2.12.车辆行驶过程中尤其是库房出入口、岔路口、转弯处,应低速慢行加强

观察、瞭望,必要时需按喇叭提醒。

3.2.13.车辆厂内行驶时禁止超速行驶,货车厂内限速20公里/小时,车间内限

速5公里/小时。

3.2.14.加强装卸货区域高空物件点检,防止高空坠物(曾发生门坠落)。 3.2.15.货车倒车行驶进入车间内通道前,应下车查看车间内道路状况,清理障

碍物。

3.2.16.厂内从事成品材料内倒的车辆,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立柱高度(转运

角钢时,立柱以上码放不得超过1层)。

3.2.17.车厢有高架围栏的货车,必须在高架围栏拆除后方可进行装车作业,否

则禁止装车。 3.3.特殊作业规定

3.3.1.多台移动设备同一区域运行时,应加强作业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与配合

(成品部三个过跨车处同一区域进行设备上锁,专人管理)。 3.3.2.超长超宽钢材转运时,应制定专项作业方案。

3.3.3.码头门机作业时,禁止两台门机同时为同一辆车(船)装卸货。 3.3.4.码头门机加强防风、防雷管理,大风及雷雨天气禁止作业;大风天气,门

机停靠到指定位置,固定好斜拉索。

3.3.5.叉车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严禁无证驾驶。

3.3.6.叉车作业时,装载物体不能超出视线范围;若货物超高挡住视线时,必须

倒车行驶。

3.3.7.若采用叉车装卸电力角钢装卸车,应制定专项作业方案。

3.3.8.LNG罐车卸车时,车轮前后垫好三角木,司机禁止携带手机进入气站,交

由新奥燃气人员保管。 4. 监督考核

4.1.作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相关条款,按照《安全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对其

主管人员进行连带考核或按照《EHS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进行考核。 4.2.对于各区域的外来车辆和人员,由主管部门和区域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对于

其违章作业行为由主管部门落实考核,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考核主管部门。 5. 附件

5.1.移动设备点检表

移动设备点检表

所属区域: 设备编号: 年 月 编号:JLAH65 序1111111111222222222233点检标准 1 2 3 4 5 6 7 8 9 号 0 1 2 3 4 5 6 7 8 9 0 1 2 3 4 5 6 7 8 9 0 1 操作面板上方,1 悬挂安全警示标 志完好 操作按钮功能完2 好,功能及方向 指示完好 操作面板干净整3 洁无油污 声光报警装置完4 好,且有明显警 示效果 操作箱及移动设5 备拖线无破损漏 电情况 移动设备防护6 板、防护栏完好, 无变形、歪斜 7 8 1、移动设备点检无异常:打“√”,存在异常时打“×”并在备注栏中填写问题详细情况。 2、使用单位可以自行修复的问题,请自行修复;不能的则及时通知机电部维修处理,同时做好安全警示标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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