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瞪羚企业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营业收入: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应不少于1000万元。
2. 增长率:企业近两年的净利润或复合增长率应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的3倍。
3. 成立时间:企业的注册成立时间应不超过10年(以申报通知发布时的时间为准)。
4. 研发投入:企业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平均比例应不低于5%。 5. 知识产权:企业应拥有与核心产品相关知识产权累计不少于1件。 6. 毛利率:企业的净利率应不低于10%或毛利率不低于20%。
此外,瞪羚企业还应满足增长率指标和创新能力指标。具体来说,增长率指标要求企业注册年限不超过15年(以自然年计算),基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最后一个年度正增长;或企业注册年限不超过15年(以自然年计算),基期年雇员人数100人及以上,最近三年雇员人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最后一个年度正增长;或企业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最近一个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且正增长;或企业注册年限不超过10年,最近一个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正增长。创新能力指标要求最近四年平均研究与试验发展
(R&D)投入强度(即 R&D 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注册时间不足4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建议查阅杭州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官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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