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工作规范与条例
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工作以及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建设等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工作都要依靠教研室贯彻落实。建设好的教研室组织是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此,特制定本条例。
一、教研室的主要任务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组织理论和业务学习;组织相关的教学和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活动。教研室是连接教师学生双方的纽带,教研室的教学业务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基础环节。
二、教研室的组织领导
1、教研室由担任一门或数门在学科性质上相近且有联系的课程教师组成。
2、每个教研室设主任1人,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1—2人。教研室主任应由政治思想好、学术水平高、教学与科研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教研室主任应具有相应学科(专业)教授、副教授职称;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
3、教研室以下可按课程或年级分设若干教学小组,由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教学组长,在教研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某一门或性质相近的几门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
4、教研室的设置、建设、调整和撤消,必须经学校正式批准。
三、教研室的工作职责
1、日常教学工作
(1)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专业教学计划;贯彻上级颁布的相关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研讨、制定、修订有关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编制、修订相关课程、实验的教学大纲以及实验、设计、实习指导书和任务书等。
(2)依据教学计划,安排教学任务、选择相关课程教材、组织编写教学日历;组织好上课、辅导答疑、实践教学环节指导、试题审查和试卷批阅等教学工作。
(3)定期组织检查教学环节执行情况,包括备课、教学进度、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等,并将结果汇总报学院。
(4)适时组织本教研室教师互相听课,通过教师和学生了解、掌握教学情况;对本教研室教师和教学进行考评;做好教学评优和事故处理的相关工作。
(5)每学期末将各类教学文件、相关教学资料、教师业务考核等材料建档、归档。
2、教学建设工作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工作,凝练专业方向,提升专业特色,组织研讨、制定相关课程建设规划,确定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相应工作内容,并组织实施。
(2)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高校教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照学校和学院师资建设规划,做好教研室五年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年度引进人才计划,并配合学院共同审核新进教师资格、能力等,提出录用意见,提交学院上报学校;组织审查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试讲、评议工作。组织制定本教研室师资培训计划,包括教师进修、培训等,并组织实施。
(3)积极承担相关课程校内外教材(讲义)的编写任务,组织教师研讨、编写教材(讲义);协助落实所编教材(讲义)的印刷、出版工作;组织好教材的研究工作。
(4)组织或参与制定相关校内实践基地建设规划;积极开发、研制相关实验、实习设施和装置;改进、开发相关实验和实习项目及其内容、工艺流程、教学方法等;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3、教学改革工作
(1)组织或参与专业设置、改造、改革方案的调研、制定,承担相关教学文件及材料的起草等工作;组织有关教学环节的实施。
(2)研讨、明确相关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对有关课程教学内容的删增、衔接、交叉、重复等作必要的改造等,体现实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
(3)组织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倡导应用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手段,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支持教师开发、研制多媒体课件,充分发挥“大信息量、小课时”现代化教学优势的作用。
4、教学研究工作
(1)关注国内外高等教育和相关专业、学科、课程发展趋势,结合学校实际,主动开展教育教学思想和观念的研讨。
(2)结合日常教学、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工作实际,组织教师开展经常性的集体备课、教学讲评、考试分析等教研活动;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重点教学研究工作的立项申报、项目进展、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应用工作。
(3)适时组织或参与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教学观摩、学术讲座、专题研讨等;及时总结教学、教改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撰写有关总结材料和论文;不断提高教研室整体教学、教研水平。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秀教学成果和优秀教学论文的推荐、申报工作。
5、科学研究工作
(1)组织研讨、制定、修订本教研室科研规划,结合专业、学科特点,逐步形成稳定的科研方向。
(2)密切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企业及科研单位的联系,主动寻找纵、横向科研课题和科技服务项目。
(3)探索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途径,及时将有关成果引入课堂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积极吸收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和科技服务项目,并注重成果的转化。
(4)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科研、技术服务等工作,锻炼、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并培养、建设合理的学术梯队。
(5)组织进行学术论文的交流和优秀论文的推荐、申报工作。
6、积极参与、认真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教研室的规章制度
为保证教研室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应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
1、会议制度:每周二下午开一次例会,时间为半天,政治学习与教研活动可交替进行,讨论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集体备课制度:数名教师教同进度的一门课时,应有集体备课制度;不同进度的同一门课程,也应加强集体研究和交流。公共课和基础课教研室尤应重视这一制度。
3、听课制度:教研室正、副主任及支部书记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并组织教师互相听课交流。
4、试讲制度:对于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要建立试讲制度,安排老教师审阅备课讲稿,并组织有关教师听其试讲。试讲合格的才能安排部分章节内容面向学生讲课,在部分章节讲课中,应安排老教师随堂听课并予指导。待部分章节得到老教师和学生的认可后,才能正式安排开课。
5、检查考核制度:除平时日常检查外,每学期期中进行一次教学检查;每学期结束时,对教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核算教师工作量,并表彰教学质量好或科研工作有成绩者。
6、青年教师导师制:为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发挥导师的传、帮、带作用,使青年教师从入校起接受全面的培养,尽快熟悉教学规程,提高教学技能和水平,成为合格的教师。
7、工作计划和总结汇报制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提出本室的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结束时,应作出本学期工作总结,并向学院作出书面汇报;平时应定期向学院教学院长汇报工作。
五、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1、组织全室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不断提高全室人员的政治素质。
2、组织全室人员努力钻研业务,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全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
3、组织全室人员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严格本室教师及教学秩序的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室主任的中心任务来抓,并抓出成效。
4、教研室的中心工作是抓好抓实课程建设,制定本教研室所开课的课程建设规划(包括推荐优秀课程)及实施方案,组织教研室全体人员按计划认真扎实地搞好课程建设。
5、组织全室人员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拟定并实施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编写教材和选取教学参考资料,编制并审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进程计划。
6、搞好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讲授(特别要抓好教案修改和多媒体课件建设),辅导实验、实习、习题课,课堂讨论、作业批改、考试等环节,并在学院领导下负责指导学生的
专业劳动,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
7、制定本教研室教师队伍的引进与培养规划。
8、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法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
9、组织教师在保证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做好教师间教学科研任务的协调及检查。
10、负责相关实验室的业务工作。
11、组织教师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和指导研究生工作。
12、对本教研室教学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根据其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工作态度,提出晋升职称或奖惩事宜的建议。
l3、搞好教研室的自身建设,贯彻和实施校、院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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