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劳务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该工程的人工挖孔桩工程以包工包设备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特制订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设备不包料 四、承包内容:
1、桩基成孔(达到甲方验收的标准);
2、钢筋笼的制作(甲方提供吊车,乙方配合安装); 3、桩芯浇注砼(限指定商品砼),乙方负责打振动泵;
五、单价:按成形φ900的桩:165元/m计价(不含流砂、流泥,包护壁)。
六、付款方式:自乙方设备和施工人员进场施工5天后,甲方支付乙方民工生活费按50元/人/天;待桩基成孔验收合格后支付70%工程款,桩芯砼浇注后一次性付清,乙方不负责水电、税金等费用。
七、双方责任
甲方必须确保施工现场三通一平,误工一天甲方支付100元,一天后甲方要民工回家上下车费由甲方负责。安全生产,服从甲方施工员管理,杜绝一切人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事故费用乙方自负。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款项付清自行终止,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乙方程包甲方工程,乙方所用的设备乙方自负,负责放线。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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