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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肿瘤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促使医疗机构改进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和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是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与提升了具有肿瘤专业特点的内容。
本标准共7章69节,设置379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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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3节342条标准,用于对医院实地评审及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
第七章共6节37条监测指标,用于对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信息进行日常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肿瘤医院,其余各级肿瘤医院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第一章 坚持医院公益性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一)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
(二)肿瘤临床科室一、二级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项目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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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肿瘤内科、肿瘤外科与放射治疗专业诊疗技术水平在本省、或全国专业领域学科优势明显,并能承担外辖区肿瘤患者转诊服务。
(四)医技科室服务能满足临床科室需要,项目设置、设备配置、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病理、医学影像(含放射、超声、核医学及PET-CT等)、检验专业等肿瘤相关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前列。
二、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机制
(一)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二)按照规范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做到制度、师资与经费落实,做好培训基地建设。
(三)将推进规范诊疗、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作为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项目。
(四)以缩短平均住院日为切入点,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
(五)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得到优先合理使用。
(六)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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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
(一)将对口支援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
(二)承担政府分配的培养肿瘤诊疗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三)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传染病的发现、报告、预防等工作。
(四)开展肿瘤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五)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内,建立、实施双向转诊制度及相关服务流程。
(六)根据《统计法》与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数据真实可靠。
四、应急管理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政府与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服从指挥,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和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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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领导,成立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建立并不断完善医院应急管理机制。
(三)明确医院需要应对的主要突发事件策略,建立医院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四)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应急素质和医院的整体应急能力。
(五)合理进行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
(六)建立医院应急管理的评估与持续改进机制。
五、临床医学教育与继续医学教育
(一)教学师资、设备设施符合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要求,并能发挥作用。
(二)承担本科以上医学生的临床教学任务。
(三)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县级医院肿瘤骨干医师培训任务。
(四)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情况。
(五)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提高肿瘤诊疗水平,推广适宜肿瘤诊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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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研及其成果
(一)有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制度和办法,并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
(二)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获得院内外经费,开展临床与基础相结合的研究工作,并取得成效。
(三)医院有研究成果转化实践应用的政策,并取得成效。
(四)承担或参与本省、国内甚至国际多中心临床肿瘤研究工作,并取得研究成果。
(五)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按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要求开展临床试验。
七、承担肿瘤防治社会责任
(一)承担的本省(区、市)/或全国肿瘤防控社会责任,指导本省(区、市)/或全国其它医院开展肿瘤诊疗活动。
(二)承担本省(区、市)/或全国肿瘤诊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制定本省(区、市)/或全国肿瘤诊疗规范等指导文件。
(三)设有独立的肿瘤防控、筛查、随访部门及场所,配置适宜的专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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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备肺癌、乳腺癌、胃癌、肝癌、食管癌、大肠癌、宫颈癌、前列腺癌、甲状腺癌等常见恶性肿瘤的筛查能力并建立随访机制。
(五)用制度与程序管理肿瘤筛查、随访的质量,记录规范,建立相关的数据库。
第二章 医院服务
一、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一)实施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服务,对门诊和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二)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有可操作流程,提高患者预约就诊比例。
(三)建立与基层医疗机构的预约双向转诊服务。
二、门诊流程管理
(一)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完善门诊管理制度,落实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有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
(二)公开出诊信息,保障医务人员按时出诊,遇有医务人员出诊时间变更应提前告知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帮助患者有效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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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门诊就诊患者流量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之间协调配合。
(四)有开展肿瘤多学科综合门诊的制度与流程。
三、院内急危重症通道管理
(一)有处理肿瘤急危重症患者的科室,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设置适宜的承担肿瘤急诊功能的床位。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急救设备和药品。
(二)加强急危重症肿瘤患者的救治,有住院和手术的“绿色通道”及肿瘤急症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服务。
(三)开展急救技术操作规程的全员培训,实行合格上岗制度。
(四)具有适当的处理肿瘤患者并发内、外科急危重症技术能力。
四、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管理
(一)完善患者入院、出院、转科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标准,改进服务流程,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患者。
(二)为患者提供办理入院、出院手续个性化服务和帮助。根据各医院实际情况,为急诊入院患者制定合理、便捷的收入院制度。危重患者应先抢救再办理入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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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转诊、转科患者的交接,及时传递患者病历与相关信息,为患者提供连贯医疗服务。
(四)加强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预约管理,提高患者健康知识水平和出院后医疗、护理及康复措施的知晓度。
五、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
(一)有各类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应保障措施,严格收费服务管理,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患者就医。
(二)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公示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
(三)保障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参加人员的权益,强化参保患者知情同意。
六、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医院有相关制度保障患者及其家属充分了解其权利。
(二)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病情及治疗方式、特殊治疗及处置,并获得其同意,说明内容应有记录。
(三)对医护人员进行知情同意和告知方面的培训,主管医师能够使用患者易懂的方式、语言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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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临床人体试验)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有审核管理程序,并征得患者书面同意。
(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七、投诉管理
(一)贯彻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实行“首诉负责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二)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同时公布上级部门投诉电话。建立健全投诉档案,规范投诉处理程序。
(三)根据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持续改进医疗服务。对全体员工进行纠纷防范及处理的专门培训。
八、就诊环境管理
(一)为患者提供就诊接待、引导、咨询服务。
(二)门急诊候诊区、医技部门、住院病区等均有明显、易懂的标识。
(三)就诊、住院的环境清洁、舒适、安全。
(四)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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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执行《无烟医疗机构标准(试行)》及《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
(六)有创建“平安医院”的具体措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有成效。
第三章 患者安全
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
(一)对就诊患者施行唯一标识(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等)管理。
(二)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等2项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实施有创(包括介入)诊疗活动前,实施医师必须亲自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
(四)有肿瘤急重症关键流程(留观、病房、手术室、ICU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有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五)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ICU、手术室、急重症留观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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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职能部门要落实其督导职能,并有记录。
二、确立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骤。
(一)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二)在实施紧急抢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士应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重述确认,在执行时双人核查;事后及时补记。
(三)接获非书面的患者“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查(验)结果时,接获者必须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检查(验)结果和报告者的姓名与电话,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三、确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一)择期手术的各项术前检查与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后方可下达手术医嘱。
(二)有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
(三)有手术安全核查、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
四、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按照手卫生规范,正确配置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为执行手卫生提供必需的保障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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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护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循手卫生“六步法”程序洗手。
五、规范特殊药物的管理,提高用药安全
(一)高浓度电解质、易混淆(听似、看似)药品有严格的贮存要求,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化学治疗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规章制度。
(二)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有严格的核对程序,并由转抄和执行者签名确认。
六、建立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确定“危急值”项目。
(二)有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与可执行的工作流程。
七、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发生
(一)对高危患者有跌倒、坠床风险评估,要主动告知跌倒、坠床危险,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有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报告制度、处理预案与可执行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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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
(一)有压疮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有压疮诊疗及护理规范。
(二)实施预防压疮的有效护理措施。
九、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一)有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制度及可执行的工作流程,并让医务人员充分了解。
(二)有激励措施,鼓励不良事件呈报。
(三)将安全信息与医院实际情况相结合,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对重大不安全事件要有根本原因分析。
十、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一)针对患者疾病诊疗,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教育,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做出正确理解与选择。
(二)主动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如身份识别、手术部位确认、药物使用等。
第四章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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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
(一)有医院质量管理组织,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委员会及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等,定期研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问题,记录质量管理活动过程,为院长决策提供支持。
(二)有医院、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体系,院长为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定期专题研究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执行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相关任务。
(三)医疗、护理等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全面医疗质量管理与医疗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和评价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严格记录,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
(四)医院指定专职部门负责对全院医疗、护理、医技质量管理活动实行监管,并建立多部门质量管理协调机制。
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有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与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多学科综合治疗及评估制度、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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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指南及操作规范。
(三)坚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强化“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与考核。
(四)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和追溯机制,按规定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不隐瞒和漏报。
(五)医院管理层能够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的原理,通过适宜质量管理改进的方法及质量管理技术工具开展持续质量改进活动,并做好质量改进效果评价。
(六)定期进行全员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医疗质量管理与改进的参与能力。
(七)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数据库,为制订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的目标与评价改进的效果提供依据。
三、医疗技术管理
(一)医院提供与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肿瘤医疗技术服务,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医院诊疗科目范围,符合医学伦理原则,技术应用安全、有效。
(二)医疗技术管理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文件)规定,分级分类管理、监督评价和档案管理制度,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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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应用新技术按规定报批。
(三)有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和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对新开展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经济性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并降低医疗技术风险。
(四)开展肿瘤科研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原则,按规定审批。在科研过程中实行全程质量管理,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签署知情同意书,保护患者安全。
(五)不应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和淘汰的技术。
(六)对实施肿瘤手术、麻醉、介入、内科治疗、放射治疗等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准入及授权”制,定期进行技术能力与质量绩效的评价。
四、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医院将以肿瘤多学科诊疗的形式开展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纳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开展工作所必要的组织体系与明确的职责分工,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二)根据本院医疗资源情况,以常见多发肿瘤疾病为重点,参照卫生部发布的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文件、遵照循证医学原则,制定本院执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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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院有以单病种首席专家为首的专家组,对相关临床与医技的人员进行指导,实施教育与培训。
(四)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建立实时监测平台,监控临床路径应用与变异情况。
(五)建立临床路径统计工作制度,定期对进入临床路径患者进行平均住院日、住院费用、药品费用、非预期再手术率、并发症与合并症等指标的统计分析。
(六)定期进行临床路径管理相关医务人员和患者满意度调查,总结分析影响实施临床路径的因素,不断完善和改进路径标准。
(七)用相关的制度与程序,保障按文件规定上报卫生部的单病种质量指标信息,做到正确、可靠、及时。(详见本标准第七章第三节)
五、肿瘤多学科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医院将开展肿瘤多学科诊疗纳入医院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有开展工作所必要的组织体系与明确的职责,有管理制度、程序与相关政策,并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二)根据现有医疗资源,逐步实现肿瘤多学科综合门诊、肿瘤多学科综合查房、肿瘤疑难危重病例多学科联合诊疗,共同拟定患者的诊断和分期,制定最佳的综合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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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由以单病种首席专家为首的专家组,制订和决策病种相关的诊疗计划工作。
(四)参考国内外权威肿瘤指南与有关循证医学的证据,结合现有医疗资源,制定本院常见肿瘤临床诊疗工作的诊疗规范/指南,培训相关人员,并在临床诊疗工作遵照执行。
(五)以单病种首席专家为首的专家组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诊疗指南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住院诊疗计划/方案的依从性管理,保障患者安全,定期评价肿瘤诊治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六、肿瘤内科治疗的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由有资质的医师和护士按照制度、程序与病情评估结果为患者提供规范的同质化服务。医院有化学治疗、内分泌治疗、生物治疗、靶向治疗以及镇痛、营养支持治疗等临床应用指南。
(二)住院收治的病人,其治疗前需经科(病区)查房对病情进行评估(包括分期、预后分析等),由高级技术职称的医师确定治疗方案。每个治疗方案执行前、后有治疗前计划和治疗后小结,并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确认签字,记录在相应的医疗文件中。
(三)医院对肿瘤化学治疗药物实施分级管理,门诊治疗的病人,其治疗方案需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医师确定,每个治疗方案执行前、后有治疗前计划和治疗后小结,并由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确认签字,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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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在相应的医疗文件中。
(四)内分泌治疗、生物治疗、生物靶向治疗适应症明确,治疗方案需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医师确定。进行生物治疗、生物靶向治疗前应向患者充分告知,取得书面知情同意文件。
(五)所有治疗均需有病理(或细胞学)诊断结果支持, 有明确的内科治疗疗效和毒副作用评价的规范与流程。特殊病例难以获取病理(或细胞学)诊断结果,需提交科室讨论确定,并征得病人书面知情同意。
(六)为出院患者提供较详细的出院医嘱和肿瘤康复指导意见。有近期疗效评估的制度与程序,及时准确记录;对患者进行跟踪随访,生存期及病程进展等信息均应详细记录于相关医疗文件中。
(七)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批准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机构,经过国家级GCP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人数≥80%,其中参与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相关人员获得GCP培训合格证书。
(八)医院建立化疗相关的特殊及严重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急诊处理规范及管理措施。
(九)科主任、护士长与临床药师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定期分析影响住院诊疗(检查、药物治疗、手术/介入治疗等)计划/方案执行的的因素,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进行管理与评价,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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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手术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实行肿瘤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制和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责任到每一位医师;有定期手术医师资格和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职能部门有能力评价流程与执行记录。
(二)实行肿瘤患者规范的TNM分期或其他分期以及总体病情评估与术前讨论制度,遵循诊疗规范制订诊疗和手术方案,依据患者病情变化和再评估结果调整诊疗方案,均应记录在病历中。
(三)患者手术前的知情同意包括术前诊断、手术目的和风险、高值耗材的使用与选择,以及其他可选择的诊疗方法等。手术前应向患者或家属充分说明手术指征、手术风险与利弊、高值耗材的使用与选择、可能的并发症及其他可供选择的诊疗方法等。如须依术中快速(冰冻)病理诊断结果提示调整手术方式的,要在手术前、手术中向患者、家属或委托人充分说明,并签署更改术式同意书。
(四)医院建立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有急诊手术管理措施,保障急诊手术及时与安全。
(五)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选择与使用时机符合规范。医务处、院感管理及临床药学有监测与评价记录。
(六)手术的全过程情况和术后注意事项及时、准确地记录在病历中;术中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胃肠镜检查等结果完整记录;手术的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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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留大体标本的完整性,满足临床病理诊断要求。
(七)做好患者手术后观察与护理工作,并记录在相应的医疗文书中。
(八)根据患者术后病情及病理报告结果再次评估,并确定后续治疗方案。
(九) 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定期分析影响围手术期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因素,有对“非计划性再次手术”与“手术并发症”进行监测、原因分析、反馈、改进的质量控制体系。
八、麻醉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实行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规范,有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
(二)实行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制定治疗计划/方案,风险评估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三)患者麻醉前的知情同意,包括治疗风险、优点及其他可能的选择。如术中需调整麻醉方式的,要向患者、家属或委托人充分说明,并签署更改麻醉同意书。
(四)实施麻醉操作的全过程必须记录于病历/麻醉单中。
(五)有麻醉复苏室,麻醉后复苏管理措施到位,实施规范的全程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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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麻醉后患者的恢复状态。
(六)建立术后患者的镇痛治疗管理规范与程序,并有效执行。
(七)建立麻醉科与输血科的有效沟通,严格掌握术中输血适应症,合理、安全输血。
(八)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麻醉工作质量和安全管理规章、岗位职责、各类麻醉技术操作规程、质量与安全指标来确保患者麻醉安全,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九、重症医学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重症医学科室布局、设备设施、专业人员设置及医院感染控制符合《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
(二)患者入住、出科符合指征。实行“危重程度评分”,定期评价收住患者的适宜性及临床诊疗质量,并能以此评价改进措施的有效性。
(三)有分级查房制度与执行程序,对医师与护士实行资格、技术能力准入管理,达到《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患者诊疗活动由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主持与负责。
(四)设备、药品配置达到《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熟练掌握心肺复苏三个阶段的ABCD 四步法技能,定期评价对紧急事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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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反应性。
(五)对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导管所致的血行性感染、留置导尿所致的泌尿系感染、手术切口感染有预防监控方案、质量控制指标,并能切实执行。
(六)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保障患者的安全,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十、肿瘤放射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依法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严格遵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开展放射治疗工作。
(二)床位、人员、设备配置及所开展的服务项目符合医院功能要求,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三)根治性放疗患者应根据放射治疗计划实施放射治疗,医学物理师应根据高级职称临床医师签名的治疗要求及靶区和处方剂量要求制定放射治疗计划,由高级技术职称医师确认后执行。
(四)首次治疗前,应有医学物理师独立验证治疗计划;首次治疗应有主管医师和验证治疗计划的物理师参加;治疗过程中根据患者情况及时调整放射治疗计划; 放射治疗后有患者随访记录。
(五)放射治疗需按相关规定获取病理(或细胞学)诊断结果支持,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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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治疗疗效和毒副作用评价的规范与流程。特殊病例难以获取病理(或细胞学)诊断结果者,需提交科室讨论确定,并征得病人书面知情同意。
(六)有放射防护制度和措施,并能严格执行。有对受检患者实施防护的制度。
(七)建立有效的放射治疗意外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
(八)设有专人定期对放射治疗设备进行质量控制检查,并建立设备质量控制档案。
(九)科主任、物理师、工程师与技术人员组成的质量与管理团队,建立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质量控制,并有记录。
十一、肿瘤介入诊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及其设备、设施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医院功能任务要求,满足临床需要,能提供 24 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二)依法取得相应诊疗科目及人员的执业资质,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三)掌握实体肿瘤介入诊疗技术的适应症,规范技术操作,开展质量控制,定期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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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介入诊疗器材登记制度,器材来源可追溯。介入诊疗器材使用符合规范。
(五)环境保护及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符合规定。
(六)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并有记录。
十二、肿瘤姑息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设有姑息治疗的科室或部门,人员配置符合肿瘤晚期姑息治疗需求。
(二)制定有关肿瘤姑息治疗的程序及科学的个性化治疗计划。
(三)对于终末期肿瘤患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最佳支持治疗方案或临终关怀方案。
(四)开展晚期肿瘤患者疼痛治疗及相关急症的处理和救治,落实WHO的癌痛三阶梯止痛原则。
十三、内窥镜检查和治疗的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
(一)内窥镜诊治设置布局、设备符合医院感染管理法规的要求。配有清洗消毒室及内镜贮藏室,检查室内配有常规的急救药品及器材,相关医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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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接受急救培训并有记录。
(二)开展经内镜放射性治疗项目,必须符合放射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有内镜操作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签发报告准入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内镜设备定期校正及管理制度。
(四)有不同内镜、不同部位、不同病种的多种形式的质量控制及评价指标。
(五)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并有记录。
十四、中医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中医诊疗科室的设置应符合卫生部《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等要求。
(二)按照中医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等服务。
(三)医院根据医疗资源情况设置中药房与中药煎药室,应符合卫生部《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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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中医药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根据中医诊疗理念、中医科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医疗文件书写、诊疗质量与安全监控指标,应用质量管理工具开展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活动。
十五、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和药学部门设置以及人员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与完善医院药事管理组织。
(二)经医院合理遴选的药品有适宜的贮备,能确保药品质量,随时可供临床使用。
(三)正确、安全地贮存药品;药品调剂和制剂配制符合相关规定,保证在安全、清洁或洁净的环境中进行。静脉用抗肿瘤药等危害药品和场外营养液应当实行集中调配与供应。
(四)有相关规章制度和程序,规范处方(用药医嘱)开具、抄录、审核以及用药交代等行为。
(五)医师、药师、护士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要求,合理使用药品,并有监督机制。
(六)医师、药师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并有相应监督考评机制。
(七)有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观察用药过程,监测用药效果,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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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报告药物严重不良反应,并将不良反应记录在病历之中。
(八) 医院对肿瘤化学治疗药物实施分级管理;开展适宜的肿瘤药物浓度监测,配备临床药师,支持临床肿瘤药物治疗,提供肿瘤用药咨询服务,促进合理用药。
(九)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定期通报医院药物安全性与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的结果。
十六、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临床检验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能提供 24 小时急诊检验服务。
(二)有实验室安全程序、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遵照实施并记录。
(三)由具备临床检验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检验质量控制活动,解读检验结果。
(四)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严格审核制度。
(五)有试剂与校准品管理规定,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合法。
(六)为临床医师提供合理使用实验室信息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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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评,对床旁检验项目按规定进行严格比对和质量控制。
十七、病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 病理科室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治需求。配置全面教学设备和新技术要求的必备设施,并且具备较强处理外院疑难病例病理会诊的能力和技术平台。
(二)有医院感染控制与环境安全管理流程及措施,遵照实施并记录。环境保护及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符合规定。
(三)从事病理诊断工作和技术工作的人员配置及岗位资质符合《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
(四)有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病人标本的安全并能按时提供规范准确的术中和常规病理诊断报告。
(五)能够应用相应的技术,具有开展肿瘤分子诊断技术的能力。
(六)病理科医师定期参加肿瘤多学科查房、教学和科研活动,为临床诊断提供支持服务,并能支持下级医院解决病理诊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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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严格审核制度,规范病理诊断报告,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加强质量控制,保障患者安全。
十八、医学影像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医学影像(包含普通放射、CT、MRl、超声等)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人员梯队与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提供 24 小时急诊影像服务。
(二)对主要肿瘤病种有相应的检查技术操作规范,实行质量控制,定期进行图像质量评价。
(三)及时提供规范的医学影像诊断报告,严格审核制度,有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制度。急诊诊断报告时间不超过30分钟(或1小时)。
(四)环境保护及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受检者防护制度和措施应符合规定要求;有医学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遵照实施并记录。
(五)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并有记录。
十九、 核医学及PET-CT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核医学及PET-CT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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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和《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并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二)有满足需求并符合规定的核医学及医学影像专业医师、核医学物理师、护师、设备工程师、放射化学师及药物质检人员。
(三)各级医务人员必须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医师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
(四)开展核医学检查和治疗的单位必须取得第Ⅱ类以上(含第Ⅱ类)《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甲等必须取得第Ⅲ类以上含第Ⅲ类)《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的单位必须持有第Ⅲ类以上(含第Ⅲ类)《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必须依法取得环保部门审批。
(五)开展常规检查项目、骨转移癌核素治疗及其他放射性核素治疗项目,保证临床需求。
(六)有包括放射性废物处理在内的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及标准流程,环境保护及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符合相关规定。
(七)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严格审核制度,规范病理诊断报告,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加强质量控制,保障患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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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输血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落实《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范。
(二)设立输血科或血库,具备为临床提供 24小时服务的能力,满足临床需要,无非法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三)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制定合理的用血计划和安全储血量,确保抢救和急诊用血。根据供血单位血液预警信息,协调临床用血;开展对医务人员输血知识的教育与培训,促进临床合理用血。
(四)开展输血质量全程监控,制定、实施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严格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范;最大限度减少因输血诱发免疫抑制而导致肿瘤复发和转移以及因输血感染疾病的发生。
(五)落实临床用血申请、登记制度,履行用血报批手续,执行输血前核对和相容性检测制度,做好血液入库、贮存和发放管理。
(六)输血前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输血的目的和风险,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七)有临床用血前评估和用血后效果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开展室内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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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省级或国家级临床输血相容性检测室间质评,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二十一、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有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控制活动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并与医院功能和任务及临床工作相匹配。
(二)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与教育。
(三)按照《医院感染监测规范》,监测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与高危险因素,采用监控指标管理,控制并降低医院感染风险。
(四)执行手卫生规范,实施依从性监管与改进活动。
(五)有多重耐药菌(MDR)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的规范与程序,实施监管与改进活动。
(六)应用感染管理信息与指标,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七)消毒工作符合《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的要求;隔离工作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要求;医务人员能获得并正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管理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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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科主任与医院感染管理组织能有效监测医院感染危险因素、医院感染率及其变化趋势;根据医院感染风险、医院感染率及其变化趋势改进诊疗流程;将医院感染情况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比较;定期通报医院感染监测结果。
二十二、临床营养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营养科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由有资质的人员从事临床营养工作,执行《食品安全法》、《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指南。
(二)有“住院患者的各类膳食的适应症和膳食应用原则”,为住院患者提供适合其治疗需要的膳食方案。
(三)对肿瘤住院患者实施营养评价,接受特殊、疑难、危重、大手术、放化治疗中患者的营养会诊,提供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患者的营养支持方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记录。
(四)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在出院时提供膳食营养指导;为临床医护人员提供临床营养学信息,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
(五)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重点患者全程营养诊疗服务的监控管理,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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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其他特殊诊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为患者提供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其他特殊诊疗服务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
(二)由被授权的、具备法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其他特殊诊疗服务。
(三)符合环境保护、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
(四)建立质量管理与患者安全制度,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质量控制活动,解读检查结果。
(五)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质量控制,并有记录。
二十四、病历(案)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病历(案)管理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范。
(二)为每一位在门诊、急诊及抢救、留观、住院患者书写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的病历,按规定保存病历资料,保证可获得性。
(三)保护病案及信息的安全,防止丢失、损毁、篡改、非法借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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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和患者隐私的泄露。
(四)有病历书写质量的评估机制,定期提供质量评估报告。
(五)采用疾病分类 ICD-10与手术操作分类 ICD-9-CM-3 对出院病案进行分类编码,建立科学的病案库管理体系,包括病案编号及示踪系统,出院病案信息的查询系统。
(六)严格执行借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制度。
(七)推进电子病历,电子病历符合《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第五章 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
一、确立护理管理组织体系
(一)院领导履行对护理工作领导责任,对护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协调与落实全院各部门对护理工作的支持,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二)执行三级(医院-科室-病区)护理管理组织体系,逐步建立护理垂直管理体系,按照《护士条例》的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
(三)根据分级护理的原则和要求,落实责任制,明确临床护理内涵及工作规范,对患者提供全面、全程的责任制护理。
(四)实行护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岗位职责明确,落实护理常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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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等,有相应的监督与协调机制。
二、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一)有护士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岗位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同工同酬。
(二)护士人力资源配备与医院的功能和任务一致,有护理单元护士的配置原则,有紧急状态下调配护理人力资源的预案。
(三)以临床护理工作量为基础,根据收住患者特点、护理等级比例、床位使用率对护理人力资源实行弹性调配。
(四)建立基于护理工作量、质量、患者满意度并结合护理难度、技术要求等要素的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评优、晋升、薪酬分配相结合,实现优劳优得,多劳多得,调动护士积极性。
(五)有护士在职继续教育计划、保障措施到位,并有实施记录。
三、临床护理质量管理与改进
(一)根据分级护理的原则和要求,实施护理措施,有护理质量评价标准,有质量可追溯机制。
(二)依据《护士条例》、《护士守则》、《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与《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规范护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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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护理服务试点病房按照《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要求落实到位。
(三)临床护士护理患者实行责任制,与患者沟通交流,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基础护理和专业技术服务。
(四)有危重患者护理常规,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护理措施到位,患者安全措施有效,记录规范。
(五)遵照医嘱为围手术期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术前和术后护理。
(六)遵照医嘱为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治疗、用药等护理措施,及时观察、了解患者用药和治疗服务的反应。
(七)遵照医嘱为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输血治疗服务。
(八)保障仪器、设备和抢救物品的有效使用。
(九)为患者提供心理与健康指导服务和出院指导。
(十)用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的监控标准,按流程提供符合规范的护理服务。
(十一)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护理文件。
(十二)建立护理查房、护理会诊和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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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护理安全管理
(一)有护理质量(安全)管理组织,相关安全职责明确,有监管措施。
(二)有主动报告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信息的制度,改进措施到位。
(三)有护理不良事件的成因分析及改进机制。
(四)有护理风险防范措施,如跌倒/坠床、压疮、管路滑脱、用药错误等。
(五)有临床护理技术操作常见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规范。
(六)有紧急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开展培训与演练。
五、特殊护理单元质量管理与监测
(一)有手术部(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二)有消毒供应中心(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三)有新生儿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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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护理部有介入诊疗室、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急诊科(室)护理质量指标监测与改进效果评价的记录。
第六章 医院管理
一、依法执业
(一)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医院及科室命名规范。
(二)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
(三)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超范围执业。
(四)按照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校验、发布医疗广告。
(五)有完整的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并能及时修订完善,职工熟悉本岗位职责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明确管理职责与决策执行机制,实行管理问责制
(一)建立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实施院长负责制,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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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院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各级管理人员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决策执行机制,履行职责,实行管理问责制。
(三)各科室、部门责任明确,院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履行协调职能。
(四)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参加管理知识教育与技能的培训。
(五)建立医院运行基本统计指标数据库,保障信息准确、可追溯。
三、依据医院的功能任务,确定医院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一)医院的功能与任务符合本区域卫生发展规划。
(二)医院规模和发展目标、经营方针与策略,与医院的功能任务相一致。
(三)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进行评价。
(四)医院的近期执行计划能传达、落实到全体员工。
(五)有科学的医院总体发展建设规划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医院建筑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消防规范,满足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科学、环保节能、安全运行的要求。
四、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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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人力资源配置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管理的需要。
(二)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考核、评价管理体系,建立专业技术档案。
(三)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和梯队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五)贯彻与执行《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预案、处理与改进的制度,上岗前进行职业安全防护教育。
五、信息与图书管理
(一)有以院长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有负责信息管理的专职机构,建立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机制,制订信息化发展规划,有与信息化建设配套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医院信息系统能够连续、系统、准确地采集、存储、传递、处理相关的信息,为医院管理、临床医疗和服务提供包括决策支持在内的技术支撑。
(三)医院信息系统各子系统之间通过集成实现信息的交互与共享;符合国家及卫生部相关的卫生信息标准和规范;按照政府的要求,支持卫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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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的区域共享和交换。
(四)实行信息系统操作权限分级管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患者隐私。推动系统运行维护的规范化管理,落实突发事件响应机制,保证业务的连续性。
(五)有针对信息化的资金和人力资源保障。信息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梯队,应与医院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的需要相匹配。
(六)根据临床、教学、科研和管理的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收集国内外各种医学及相关学科的文献,开展多层次多种方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六、财务与价格管理
(一)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审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财务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置到位,财务管理体制、经济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经济活动。
(二)有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
(三)实行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控制医院债务规模,降低财务风险,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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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照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无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
(五)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药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和相关价格政策。
(六)建立与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有工作制度与计划,对医院经济运行进行定期评价与监控,审计结果对院长负责。
(七)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关于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和绩效考评。
(八)内部收入分配情况。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突出服务质量、数量,个人分配不得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七、医德医风管理
(一)执行《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尊重、关爱患者,主动、热情、周到、文明为患者服务,严禁推诿、拒诊患者。
(二)有医德医风建设的制度、奖惩措施并认真落实。
(三)有制度与相关措施对医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进行监控与约束。
八、后勤保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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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后勤保障管理组织、规章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后勤保障服务能够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为医院职工服务”的理念,满足医疗服务流程需要。
(二)水、电、气、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满足医院运行需要。严格控制与降低能源消耗,有具体可行的措施与控制指标。
(三)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为患者提供营养膳食指导,提供营养配餐和治疗饮食,满足患者治疗需要,保障饮食卫生安全。
(四)有健全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存、转移、登记造册和操作人员职业防护等符合规范。污水管理和处置符合规定。
(五)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设备、设施要求符合规范。
(六)重点环境、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监控室符合相关标准。
(七)医院消防系统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定期演练;灭火器材、压力容器、电梯等设备按期年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八)后勤相关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按技术操作规程工作。
(九)医院环境卫生符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无烟医院的相关要求,美化、硬化、绿化达到医院环境标准要求,为患者提供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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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学装备管理
(一)医学装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管理办法、标准的要求,按照法律、法规,使用和管理医用含源仪器(装置)。
(二)有健全的医学装备管理部门,有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有设备论证、采购、使用、保养、维修、更新和资产处置制度与措施。
(三)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的医疗设备;相关大型设备的使用人员持证上岗,应有社会效益、临床使用效果、应用质量功能开发程序等分析。
(四)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定期对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五)对医疗仪器设备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为医疗器械临床合理使用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六)有保障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的制度与规范,用于急救、生命支持的仪器设备要始终保持在待用状态,建立全院应急调配机制。
(七)科主任、工程师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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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定期通报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管理监测的结果。
十、院务公开管理
(一)按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院应向社会及患者公开信息。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医院内部开展院务公开工作。
(三)动员广大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力,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十一、医院社会评价
(一)医院定期收集院内、外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为动力改进工作,持续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二)按照对患者的服务流程、社会公众对其要求被满足程度的感受,设计与确定医院社会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实施社会评价活动。
(三)建立社会评价的质量控制体系与数据库,以确保社会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第七章 日常统计学评价指标
一、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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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源配置
1.实际开放床位、重症医学科实际开放床位、急诊留观实际开放床位。
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员数)。
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
1.年门诊人次、健康体检人次、年急诊人次、留观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住院手术例数、年门诊手术例数。
(三)治疗质量
1.术中冰冻病理切片与石蜡病理切片诊断符合例数。
2.恶性肿瘤手术前诊断与术后病理诊断符合例数。
3.住院患者死亡与自动出院例数。
4.住院手术例数、死亡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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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住院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
6.急诊科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
7.新生儿患者住院死亡率。
(四)工作效率
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
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
3.床位使用率。
4.床位周转次数。
(五)患者负担
1.每门诊人次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2.每住院人次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六)资产运营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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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
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
4.资产负债率。
5.固定资产总值。
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例。
(七)科研成果(评审前五年)
1.国内论文数 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SCI 收录论文数/每百张开放床位。
2.承担与完成国家、省级科研课题数/每百张开放床位。
3.获得国家、省级科研基金额度/每百张开放床位。
二、住院患者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
(一)住院重点疾病:总例数、死亡例数、二周与一个月内再住院例数、平均住院日与平均费用。
1.肺癌 ICD10: C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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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直肠癌 ICD10: C18,C20
3.胃癌 ICD10: C16
4.乳腺癌 ICD10: C50
5.肝癌 ICD10: C22
6.食管癌 ICD10: C15
7.胰腺癌 ICD10: C25
8.膀胱癌ICD10: C67
9.肾癌 ICD10: C64
10.宫颈癌 ICD10: C53,D06
11.鼻咽癌 ICD10: C11
12.甲状腺癌 ICD10: C73
13.卵巢癌 ICD10: C56
14.子宫内膜癌 ICD10: C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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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喉癌 ICD10: C32
16.前列腺癌ICD10: C61
(二)住院重点手术:总例数、死亡例数、术后非预期再手术例数、平均住院日与平均费用。
1.甲状腺癌联合根治术 ICD9-CM-3: 06.2-06.5
2.喉癌联合根治术 ICD9-CM-3: 30.4
3.肺叶切除术 ICD9-CM-3: 32.4 002
全肺切除术 ICD9-CM-3: 32.5
胸腔镜肺癌切除术
4.食管部分切除、食管胃弓上吻合术 ICD9-CM-3: 42.5
食管部分切除、食管胃弓下吻合术 ICD9-CM-3: 42.5
5.胃远端切除术 ICD9-CM-3: 43.6、43.7
胃近端切除术 ICD9-CM-3: 43.5
全胃切除术ICD9-CM-3: 4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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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性全胃切除术ICD9-CM-3: 43.99
6.肝叶切除术ICD9-CM-3: 50.3 01
半肝切除术 CM-3: 50.3 02
肝段切除术 CM-3: 50.2 203
肝肿物不规则切除术(部分切除术)CM-3: 50.2 201
7.左半结肠切除术 CM-3: 45.27 501
右半结肠切除术 CM-3: 45.27 301
直肠前切除术 CM-3: 48.6 301
腹会阴直肠切除术CM-3: 48.5 01
腹腔镜结直肠癌根治术
8.惠普尔氏术(根治性胰十二指肠切除术) ICD9-CM-3: 52.7
胰体尾切除术 ICD9-CM-3: 52.5 902
9.乳腺癌改良根治术 ICD9-CM-3: 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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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保留乳房术 ICD9-CM-3: 85.2 103
10.肾癌根治术 ICD9-CM-3: 55.5
肾肿瘤保留肾单位手术 ICD9-CM-3: 55.3
11.前列腺癌根治术 ICD9-CM-3: 60.5
12.根治性膀胱切除术
13.双侧输卵管-卵癌切除术ICD9-CM-3: 65.6
14.全子宫切除术ICD9-CM-3: 68.4
15.盆腔淋巴结清扫术ICD9-CM-3: 40.59
(三)麻醉指标
1. 麻醉总例数
2. 由麻醉医师实施镇痛治疗例数
3. 由麻醉医师实施心肺复苏治疗例数
4. 麻醉复苏(Steward苏醒评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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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麻醉非预期的相关事件
6. 麻醉分级(ASA病情分级)管理
(四) 住院患者安全类指标
1.住院患者压疮发生率及严重程度。
2.医院内跌倒/坠床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
3.择期手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深静脉血栓、败血症、出血或血肿、伤口裂开、猝死、呼吸衰竭、骨折、生理/代谢紊乱、肺部感染、人工气道意外脱出)发生率。
4.因用药错误导致患者死亡发生率。
5.输血/输液反应发生率。
6.手术过程中异物遗留发生率。
7.医源性气胸发生率。
8.医源性意外穿刺伤或撕裂伤发生率。
三、单病种手术治疗质量监测指标
56
(一)原发性肺癌 ICD10:C34
1. 实施肺癌TNM分期以及术前的风险评估
2. 按照肺癌分期确定手术适应症、选择手术方案
3. 预防性抗菌素选择与使用时机
4.依据术后病理分期,制定术后规范化肺癌综合治疗方案
5.肺癌术后DVT等并发症的预防及再手术
6.输血量≤400m1
7.为患者提供肺癌术前、术后、出院时健康教育
8.切口甲级愈合
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结果
11.术后随访
(二)乳腺癌 ICD10:C50
57
1. 实施乳腺癌TNM分期以及术前的风险评估
2. 按照乳腺癌分期确定手术适应症、选择手术方案
3. 预防性抗菌素选择与使用时机
4.依据术后病理分期,制定术后规范化乳腺癌综合治疗方案
5.为患者提供乳腺癌术前、术后、出院时健康教育
6.切口甲级愈合
7.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8.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结果
9.术后随访
(三)胃癌 ICD10: C16
1.实施胃癌TNM分期以及术前的风险评估
2.按照胃癌分期确定手术适应症、选择手术方案
3.预防性抗菌素选择与使用时机
58
4.依据术后病理分期,制定术后规范化胃癌综合治疗方案
5.胃癌术后DVT等并发症的预防及再手术
6.输血量≤400m1
7.为患者提供胃癌术前、术后、出院时健康教育
8.切口甲级愈合
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结果
11.术后随访
(四)结直肠癌 ICD10:C18-C20
1. 实施结直肠癌TNM分期以及术前的风险评估
2. 按照结直肠癌分期确定手术适应症、选择手术方案
3. 预防性抗菌素选择与使用时机
4.依据术后病理分期,制定术后规范化结直肠癌综合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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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直肠癌术后DVT等并发症的预防及再手术
6.输血量≤400m1
7.为患者提供结直肠癌术前、术后、出院时健康教育
8.切口甲级愈合
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结果
11.术后随访
(五)宫颈癌 ICD10: C53
1.实施宫颈癌FIGO/TNM分期以及术前的风险评估
2.按照宫颈癌分期确定手术适应症、选择手术方案
3.预防性抗菌素选择与使用时机
4.依据术后病理分期,制定术后规范化宫颈癌综合治疗方案
5.宫颈癌术后DVT等并发症的预防及再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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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输血量≤400m1
7.为患者提供宫颈癌术前、术后、出院时健康教育
8.切口甲级愈合
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结果
11.术后随访
(六)甲状腺癌 ICD10: C73
1. 实施甲状腺癌TNM分期以及术前的风险评估
2. 按照甲状腺癌分期确定手术适应症、选择手术方案
3. 预防性抗菌素选择与使用时机
4.依据术后病理分期,制定术后规范化甲状腺癌综合治疗方案
5.输血量≤200m1
6.为患者提供甲状腺癌术前、术后、出院时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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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切口甲级愈合
8.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9.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结果
10.术后随访
四、重症医学单元质量监测指标(试行)
(一)非预期的24/48小时重返重症医学科率%
(二)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的预防
(三)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发生率‰/或例数
(四)中心静脉导管相关性血行性感染率‰/或例数
(五)导尿管相关的泌尿系感染率‰/或例数
(六)重症患者预期死亡率与实际死亡率(APACHE II评分)%
(七)重症患者压疮发生率(APACHE II评分)%
(八)重症患者坠床发生率%/或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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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各类导管管路滑脱与再插率%/或例数
(十)人工气道脱出例数
五、合理用药监测指标(试行)
(一)抗生素处方数/每百张门诊处方
(二)注射剂处方数/每百张门诊处方
(三)药费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
(四)抗菌药占西药出库总金额比重
(五)常用抗菌药物种类与可提供药敏试验种类比例
六、医院感染控制质量监测指标(试行)
(一)呼吸机相关肺炎感染‰/或例数
(二)留置导尿管所致泌尿系感染‰/或例数
(三)血管导管所致血行感染‰/或例数
(四)手术部位感染%(按手术风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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