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覆盖率*1=
获得宣传的计划怀孕家庭数×100%
当年计划怀孕家庭数2.优生知识知晓率*2=
优生知识考核合格的计划怀孕夫妇人数×100%
参加优生知识学习的计划怀孕夫妇人数3.优生检查人群覆盖率*3=
已接受孕前优生检查的计划怀孕夫妇人数×100%
当年计划怀孕夫妇人数4.优生咨询指导率=
已接受优生咨询指导的计划怀孕夫妇人数×100%
已接受孕前优生检查的计划怀孕夫妇人数5.早孕随访率*4=
早孕随访人数×100%
接受孕前优生检查后怀孕人数6.妊娠结局随访率*5= 说明:
*1宣传覆盖率
妊娠结局随访人数×100%
接受孕前优生检查后怀孕人数“当年计划怀孕家庭数”是指辖区内常住人口中当年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家庭(包括流动人口)。宣传覆盖率以家庭为单位统计。
*2优生知识知晓率
“参加优生知识学习的计划怀孕夫妇人数”是指辖区内常住人口中参加优生知识学习并参加考核的农村计划怀孕夫妇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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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生知识考核合格的计划怀孕人数”是指辖区内常住人口中参加优生知识考核并成绩合格的农村计划怀孕夫妇人数。 优生知识知晓率按人数计算,一对夫妇按2人统计。
*3.优生检查人群覆盖率
“当年计划怀孕夫妇人数”是指辖区内常住人口中当年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人数(包括流动人口)。一对夫妇按2人统计。 “已接受孕前优生检查的计划怀孕夫妇人数”是指在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孕前时间按时检查、影像超声检查五大类服务中,接受其中1项及1项以上服务,并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家庭档案的农村计划怀孕夫妇人数(包括流动人口),孕前实验室检查13个项目检查1项者即可按1人统计。若夫妇中只有一方接受服务,按1人统计;若夫妇双方均接受服务,按2人统计。
*4.早孕随访率
“早孕随访人数”是指已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并在怀孕12周内接受了服务人员早孕随访的妇女人数。服务人员及时进行早孕随访,并作相应记录,及时填报《早孕随访记录》。
*5.妊娠结局随访率
“妊娠结局随访人数”是指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后怀孕并结束妊娠、接受了服务人员随访的妇女人数。
妊娠结局包括正常活产、流产、早产、引产、死胎死产、低出生体重、出生缺陷等。了解妇女妊娠结局,收集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相关信息,是评估服务效果、提高服务质量、评价试点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所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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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妇女,分娩后6周内或其他妊娠结局结束后2周内,应由专人负责随访,了解妊娠结局,依据《出生医学证明》、《医学诊断证明书》等医疗文书填报《妊娠结局记录表》。如有出生缺陷,还应填写或从医疗机构转录《出生缺陷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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