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编辑部校对及奖惩细则

2020-09-05 来源:汇智旅游网


“三校三审”工作及奖惩细则

编辑部在执行总编领导下开展工作,两刊执行主编协助执行总编工作,主持和管理编辑部的日常工作。编辑部人员严格按照编辑流程工作,严格执行稿件的“三校三审制度”, 以保证刊物质量和顺利出版。

一、“三校三审”工作细则

为了提高编辑部工作效率,促进编辑出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校对工作流程及职责规范

1、初校。初校由撰稿记者校对,在校对文字后与原稿对红改正后署名和日期,并交稿与责任编辑。

2、一校。一校是在初校的基础上进行,责任编辑对撰稿记者原稿进行逐字逐句的校对。编辑必须在校对表上签上校对意见。一校完成后,责任编辑给每篇文稿编号。清点校样,提供署名和日期的txt文本文件的稿件与主编,经主编审核签发后由美术编辑进行排版。

3、二校。责任美编出大样交责任编辑,署名和日期。撰稿记者及责任编辑对大样进行文字、标题、图片说明、版式的逐一校对,并与原稿对照对红。责任编辑根据二校样(大样)的版面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调整版面,定下当期版面并清点校样,校稿记者和责任编辑署名和日期后交主编审核。

4、三校。版面责任美编接主编审核二校稿(大样)与版面原稿对红,并进行改动。修改后将署名和日期的三校稿(清样)交责任编辑对红。记者对标题和文字进行对红,署名和日期后交责任编辑。责任编辑进行详细的单项抽查,校对时,对标题、眉题、副标题、作者姓名、人物职称、地名等重要内容要一一复查校对。三校完成后,清点校样,若无重大修改,署名和日期后交主编、执行总编审定。审定批清后返回责任编辑,并交责任美编逐字逐句修改,检查无误后,出PS文件。

5、校对细则

(1)、校对是保证刊物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对编辑工作的继续和补充。校对必须高度负责,认真细致,树立严谨周密,一丝不苟的作风。 (2)、校对的质量标准是差错率在千分之一以下。 (3)、标对的任务是:

①、根据原稿,核对并清除校样上的差错。

②、改正在政治思想上遗留的不准确的提法和词句。 ③、清除语法修辞上遗留的差错和毛病。 ④、清除错别字。

⑤、解决和消除任何疑点。

(4)校对的方法:基本方法是编辑、校对人员个人将校样对照原稿进行校对。将原稿置于左方,校样置于右方,一字一词一句,相互对照核对。也可使用其它行

之有效的校对方法。 (5)校对的一般步骤: ①、记者初校。

②、责任编辑二校。

③、责任编辑三校(大样)。责任美编对红大样及版面原稿。

④、责任编辑对清样进行阅读,寻找差错。经编辑通读的清样,差错率应在万分之一以下。

⑤、校对签名。校对者应在每次校样上签名,并标明校次,以防差错。 注:校稿职责由撰稿记者、校稿记者、责任编辑及美术编辑共同承担。

(二)、审核工作流程及职责规范

稿件须严格执行责编初审、主编复审、执行总编终审的“三审”制度,确保稿件质量。

1.责编初审。

(1)仔细阅读撰稿记者稿件全文,掌握稿件的基本内容,审查稿件是否符合刊物的宗旨和报道范围。

(4)改正稿件中的错别字和病句等错误。

(5)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稿件应及时修改和补充。 (6)对外稿初审不符合要求的稿件应作退稿处理。

(7)对内容基本符合要求的稿件填写发稿单,并提出意见。署名和日后送交主编审核。

2.主编复审。

(1)责编将选定稿件,送交主编二审。 主编根据刊物宗旨、稿件质量和责编意见,对稿件作全面审查,并签署能否发表的意见。

(2)主编对视觉总监、责任美编及责任编辑署名和日期的大样进行审核,并对大样标题、副标题、图片说明、版式着重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核后署名和日期交责任编辑修改。

(3)主编对视觉总监、责任美编及责任编辑署名和日期的清样进行审核,无误后署名和日期交执行总编审核。

3、执行总编终审

(1)主编按栏目类别分批送执行总编终审。

(2)执行总编签署能否发表的定性意见,返回主编安排排版。

(3)主编将署名和日期的清样交执行总编终审,执行总编对标题、版式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或批清,署名和日期并返回主编进行修改。

4、审稿制度 (1)、稿件须严格执行责编初审、主编复审、执行总编终审的“三审”制度,确保质量。 (2)、初审由责编承担。初审主要把握稿件内容是否符合办刊宗旨,对稿件作出初步评价,并在审稿单上签署送执行主编签署初审意见。对初审不合条件的稿件一律退稿。 (3)、复审由主编完成。审定可用稿件的处理。责编在审稿单上签署意见送主编

审查。 (4)、视觉总监对大样版面具有指导和审核权,经视觉总监审核通过并署名的大样版面交责任编辑校对审核后由主编进行审核。 (5)、终审由执行总编负责。主编对稿件的内容和各环节的审查处理意见作全面的审核,对稿件及版面清样作出能否发表的最终裁决。 (6)、审核署名。审核者每次审稿后署名,以防差错。

注:审稿职责由责任编辑、视觉总监、主编及执行总编承担。 二、“三校三审”奖惩细则 (一)、奖励细则

1、年终进行评定,以发表稿件数量及版面数量计算,年错别字率低于万分之一则进行部门内部奖励,评定为部门优秀员工;

2、年终进行评定,以发表稿件数量及版面数量计算,年错别字率为零的员工进行部门内奖励,并作为部门优秀员工推荐为公司优秀员工。

(二)、惩罚细则

1、校稿职责由撰稿记者、校稿记者、责任编辑及美术编辑共同承担。出现错别字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惩罚: (1)、文章出现轻微错别字: 撰稿记者扣除 10元/字

责任美编在有责编签字修改后未对红修改情况下扣除 15元/字 校稿编辑扣除 5元/字 责任编辑扣除 10元/字

(2)、出现标题及重要人名、职称、地名、常识、图片说明等严重错误 撰稿记者扣除 200元./处

责任美编在有责编签字修改后未对红修改情况下扣除 150元/处 责任编辑扣除 150元/处 校稿编辑扣除 100元/处 执行主编扣除 100元/处

(3)、版面出现重大版式设计问题 责任编辑扣除 200元/栏目

责任美编未按照责任编辑意见修改造成版面问题扣除 200元/栏目 视觉总监未对版面进行审核并指导造成版面问题扣除 150元/栏目 执行主编扣除 150元./栏目 执行总编扣除 200元/栏目

(4)、版面出现重大政治问题 责任编辑扣除 500元/次

责任美编未按照责任编辑修改造成问题扣除 400元/次 执行主编扣除 300元/次 执行总编扣除 500元/次

2、惩罚方式

由部门负责人开具处罚通知书,每月随绩效考核表交行政综合部,由行政综合部核实后交财务在当月工资扣款中扣除

(三)、为规范各项制度有效施行,保证杂志顺利出版,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与绩效考核补充使用,由编辑部组织考核,行政部负责组织监督复核。本办法要求采编人员严格按照“三校三审制度”完成编务工作,保证刊物质量及刊物顺利出版。本办法未尽问题发生时,将视具体情况对应本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