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驾驶员安全操作职责任
1. 认真学习并自觉尊守国家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按照操作规范,尊章守纪,安全操作,文明驾驶,礼貌待客服务规范。
2. 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强烈的安全行车意识和安全
责任感,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业务和机务知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和守法习惯。 3. 认真专研业务,精心保管和爱护车辆,熟悉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掌握车辆的常规维护,
修理技能,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齐备有效。
4. 严格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和列保制度,自觉配合安全检查工作,
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成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得驾驶“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5.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
响安全驾驶的、不准驾驶车辆。
6. 按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出车携带好各种证件、认真执行运行
作业、不得擅自绕道、严格尊守运输纪律、服从交警、安全、优质、低耗地完成运输任务。
7. 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关好车门、起步前须仔细观察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方可起步、
车未停稳严禁上下游客。
8. 以人为本、游客至上、文明服务、热情待客、遇有危险病人和伤员、应救死扶伤、全力
相助、为保护企业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9. 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和财产、按规定放置警告标志、并迅
速向车属单位(车主)、当地交警部门、120、保险公司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 地陪导游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 安排旅游活动、根据旅游接待计划、合理安排旅游团(游客)在当地的旅游活动: 2. 做好接待工作、认真落实旅游团(游客)在当地的接送服务和食、住、行、游、购、娱
等服务:与全陪、(领队)密切合作、做好当地旅游接待工作。
3. 导游讲解、负责旅游团(游客)在当地餐馆游览中的导游讲解、解答游客的问题、积极
介绍和传播中国(地方)文化和旅游资源。
4. 维护安全、维护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人生和财产安全、做好事故防范和安全提醒工作。 5. 处理问题、妥善处理旅游相关服务各方面的合作关系、以及游客在当地旅游过程中发生
的各类问题。
6. 禁止强制客人消费、维护客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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