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违章处罚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和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工程的生产安全,做到管理上有章可循,奖罚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1、工程施工人员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公司信誉有特殊贡献者,除给予荣誉上的奖励外,经济上视贡献大小将进行奖励。
2、井字架无限位装置,无防坠落装置,无上下防护门,无防雷措施,钢丝绳不按规定布设,每一项不符合的罚50元。卷扬机绳筒无防护罩的罚50元。
3、施工机械、主要通道口、井架四周均应设防棚,每缺少一处罚100元。 4、未正确使用保险丝、铁丝、铜丝、铝丝替代的,包括临时设在内的临时用电线接头处赤膊无绝缘胶布的,每查到一处罚20元。
5、施工机械应一机一箱一闸一保险,每一缺少一只有效保安器的罚50元。 6、非专职操作员玩弄、开动施工机械的,每次罚50元。
7、塔吊、井架、脚手架按要求搭设完毕后,未经验收而使用的每项罚200元。 8、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者罚5元,戴安全帽但未系好者罚2元。 9、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一经查到除停止作业外,还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
10、新工人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而上岗作业者罚20元。
11、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及井字架、塔吊、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每缺少一次罚50元。
12、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七牌一图,每缺一项罚100元。
13、对已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在再次检查中还未整改的则应加倍罚款。 14、高空抛物者及酒后高空作业者罚20元,吊篮乘人罚100元。
15、木工棚吸烟者及外架上乘凉、嘻闹者罚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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