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高农机使用效率,解决农民播种、插秧的实际问题,为农户带来高效、实惠、廉价的优质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稻种,并保证种子质量达国标二级以上,种子品种定为( )。 2、育苗甲方提供育秧所需的硬盘、塑料薄膜、插秧机等农具。 3、确保栽插秧质量。
4、田边地角因插秧机无法插到的地方,由乙方自己负责补插(秧苗乙方提供)。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责任田交给甲方农机作业,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乙方承包的责任田应当交通便利,排灌方便,土地相对平坦,便于机械栽插。
2、乙方按甲主要求进行大田耕整和配肥及除草。要求田平草净,上浮下实,糊而不烂。插秧做到不陷机、不壅泥。一般情况下,粘土田沉淀2-3天,沙田1-2天,确保栽插质量。
3、乙方需保持通讯畅通,便于甲方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4、秧苗由乙方从育秧厂负责运送到栽插田块。
5、如乙方责任田不符合机插要求,推迟插秧导致秧龄过长,由乙方自己负责。 三、插秧质量标准
1、插秧的最佳时期:1、叶龄:四叶一心至五叶期;2、20天至25天;3、15-20厘米。
2、栽插密度:每亩不少于12000穴。确保秧苗的缺棵率在5%以下。 四、付款方式:每亩为 元,定为12盘秧苗。合计 亩,共计 元。双方签订协议后,预付订金 元。余款在机插结束后当时付清。 五、责任免除:
1、因特殊灾害性气候,甲方可代为保管秧苗3-5天,因自然灾害秧龄过长不易栽插,甲方不承担责任。
2、因特殊性气候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提供秧苗,甲方会提前通知乙方,并重新安排生产计划,但不承担延误季节的责任和损失。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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