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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县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正式)

2021-08-23 来源:汇智旅游网
孝昌县实施国家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省教育厅

《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切实保障全县适龄儿童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加快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保证“人人有学上”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人人都能上好学校”的小康社会教育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和《湖北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申报指南》,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县。要坚持“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优化教育结构,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努力实现“好上学、上好学”的目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到县政府工作的整体规划之中,统筹规划义务教育与孝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实现孝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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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整体目标。

(二)区域协调,治薄扶弱。坚持在“领导班子配备、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改造、教学研究指导”等五个方面实施倾斜政策,采取合并、改造、重点帮扶等措施,加快孝昌县域内薄弱学校的改造,优先解决县域内教育不均衡现象。 (三)协调发展,分步实施。在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将着力点放在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和薄弱学校改造上,同时开发与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带动薄弱学校的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本着“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孝昌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注重内涵,创建特色。关注学校的内涵发展,充分调动薄弱学校领导和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创新学校管理制度,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注重建设学校文化,力争每一所学校都办出自己的特色,以人为本,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工作目标

从2010年起到2012年,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实现同类学校差距缩小、薄弱学校有较大发展、农村中小学实现达标、资源配臵较为合理、择校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的目标,基本实现我县义务教育阶段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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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1、发展目标

按照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的达标要求,进一步推进学校基本建设,使全县中小学达到设施完善、功能配套、环境优雅、布局合理,同时重点强化农村学校管理,使农村中小学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2、工作任务

按照先农村学校后城镇学校、先薄弱学校后中心学校的步骤,用三年时间,分年度将全县 所规划保留的学校建设成为标准化学校。

3、工作措施

认真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布局规划。结合旧城改造、新城区和新农村建设,科学、合理布局中小学校,不断满足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需要。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齐全、设施先进、风格鲜明的思路,变小为大、变弱为强、变分散为集中,加快重点项目建设,适当调整和撤、并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学校, 40000人口以下的乡镇保留1所初中,生源在100人以下的小学全部撤、并,实行联村办学,100至200人之间的学校实行复式教学或者教师走教,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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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上的小学办成完全小学,将全县30所初中调减为16所,另设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将121所小学调减为58所,积极推进教育资源整合和优化配臵进程。根据城区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口的增长趋势,在城区新建容纳千人以上规模的小学、初中各一所。加大县第一初中、花园镇八一中学、花园镇中、农庄小学、花园二小、开发区全洲小学、关王小学等城区中小学的改造力度,扩大办学规模,缓解城区学生的就学压力。合理划分并向社会公布县内每一所学校的学区及招生范围,严格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异动,尽可能满足就近入学的需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率达100%,小学和初中年巩固率达99%以上。

加快义务教育办学设施标准化建设。结合建设部等部门制定的中小学建设标准,结合我县财力及实际,制定《孝昌县中小学建设标准》,以此为依据来加强对全县中小学的建设投入,实现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均衡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使各校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和校长、教师的配备及其待遇大致均衡。加大投入,加快各校的校舍、设施、设备建设进程,在实施本方案的三年内,县级财政拿出不低于 万元,作为薄弱学校改造和农村学校达标建设资金,继续投资完成调整布局中长期保留的 所中小学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生活设施建设,让学生住宿率提高到 %。继续推进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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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确保所有校舍安全、实用、美观,达到标准化的要求,争取在三年内使薄弱学校在设施设备上有较大改善,实现农村中小学全部达标。加大教师住房建设投入力度,

将解决农村教师住房作为重要民生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基本上使全县教师住有所居,尽快使广大教师安居乐业。

加快全县中小学教育现代化进程。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加大教育资源开发和整合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共用,着力提高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三年内投入1000万元以上,完善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建设和器材图书以及信息教育技术设施的配套,实现现代远程教育覆盖全县所有公办中小学,其中基础较好的学校校园网建设力争达到省级或国家级标准;75%的学校建有标准的多媒体教室和校园广播系统,初步实现“校校通”和电子办公全县中小学都能上网,全县中小学校都能按教育部的规定开齐开足信息技术课程。

(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1、发展目标

大力推进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师德素养,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业务精湛、素质高雅、结构合理、充满生机的教师队伍。

2、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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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使教师参训率和提高率均达到 %,小学专科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到 %,初中本科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 %。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引进和招考相结合,解决教师编制不足的问题;建立和完善规范的教师交流调配机制,实施好建立教师资源统筹管理和合理配臵制度,努力改善乡镇教师待遇,实现全县同类教师待遇基本相同。

3、工作措施

会同县人事、编制等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正常的教师队伍补充机制,保质保量为全县所有公办中小学配齐合格教师,一是每年预留财政供养编制40人以上,用于招考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服务期满的支教生,充实到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教师队伍。二是清理公办学校在编不在岗人员,对不按期返岗的按规定予以除名,此岗位用于选招优秀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分配到农村薄弱学校和缺编严重学校(指我县季店、白沙、小悟、王店、陡山等乡镇的中小学),并签订聘用协议,三年内不得要求调动。三是积极引进资教生。未来三年内,每年引进资教生100名,三年合计300名,主要录用我县初中和小学紧缺的学科教师,以解决教师队伍学科不合理的问题。四是认真清理并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按政策逐步清退代课教师190人。到2011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在岗专业教师达到4700人左右。同时重点解决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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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问题,使年龄结构年轻化,学历结构高层次,学科结构科学化,职称结构合理化,教师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大力开展城乡教师队伍交流活动。一是从城区学校选拔校长和骨干教师交流到农村中小学任职任教,每年选派校长2-3人,教师5人左右,三年约20人。二是乡镇之间开展校长和教师交流活动。三是本乡镇内整合资源,进行交流互动。四是安排城区富余人员到农村学校支教,支教服务任期两年,每期安排10人左右。

统筹孝昌县域人力资源。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面向教育系统和社会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聘任中小学校校长。重点加强城县薄弱学校和农村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和交流制度,加大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培训养力度。从农村中小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上派锻炼,从优秀年轻教师和女教师中选好苗子,作为后备干部进行跟踪培养,让他们尽快成长。未来3年将面向全县公开选聘10名左右校长,到农村薄弱学校工作,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机制,切实保证不少于5%的公用经费用于师资培训和继续教育,力争在方案实施期间打造出一支结构合理、事业心强、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力争小学50岁以下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80%以上,初中50岁以下教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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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以上学历达60%以上。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依托“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精心组织校长和教师参加培训,预计3年培训达到1000人次。三是每年精选初中和小学校长15名左右到省外参加校长培训,3年内争取安排全县所有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的校长培训一个轮次。四是依托市、县教师培训中心,组织好校长培训、学科培训和其他专项培训,3年内争取全县除参加省级培训外的其他教师轮训一次。五是认真做好省、市骨干教师培训和评选推荐工作。

(三)实施教学质量提高工程 1、发展目标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育理念,切实把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全系统的核心工作,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多方协作,人人参与,抓教学、抓教改、抓教研、比质量、赛水平的新格局,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质量。

2、工作任务

继续深化“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确保义务教育三率达到省级标准,牢固树立“效益至上”的有效教学意识,深刻把握“有效果、有效率、有效用”的有效教学要求。建立学校有效教学管理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体系,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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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各校各科开课率达100%,全面深化素质教育,认真落实课程计划,减轻学生负担,推进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生体质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将一中招生指令性计划总指标的90%直接分解到初中学校;立足于课堂教学,着眼于学生的主动参与;通过改革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行为,优化教学过程的管理、备课、上课、辅导、训练、测试和评价等各个环节;提升教育教学的效率,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

3、工作措施

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发展为上”的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坚持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任务。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开足课程,认真执行教育部制订的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积极转变不合时宜的学校管理模式和教育教学方式,努力促进所有学生共同进步和全面发展。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确定的范围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取消举办或变相举办的重点班,坚决遏制择校风,严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坚决治理中小学校违规补课和乱收费、滥发资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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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

深化教学评价改革,建立和完善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全面评价学生,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之一,继续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逐年提高招生指标分配到校的比例,到2012年达到90%;建立和完善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建设好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充分发挥中心校外辅助教育的功能,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校外文化活动场所。

(四)实施义务教育关爱工程 1、发展目标

充分保障贫困弱势群体子女受教育权利。 2、工作任务

认真落实贫困生资助的各项政策,全面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完善留守学生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3、工作措施

切实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继续巩固和完善我县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资助制度,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将保障残疾少年儿童正常接受义务教育作为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优先保证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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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少年儿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 切实承担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正常接收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其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经费预算,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渠道,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生均公用经费。积极创造条件,落实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就读学校,清理取消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不合理收费,对在定点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一律免收借读费、赞助费等,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同等待遇问题。

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教育,努力帮助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思想、学习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所有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为每一个留守儿童建立档案,开通一部联络留守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亲情电话”,与当地团委、妇联和村委会协同安排好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设立“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室”,解决好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

大力加强特殊教育。投资1500万元,加快实施孝昌县特殊教育学校整体搬迁工程,保证2011年县特殊教育学校达到《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标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更好地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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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心理、行为有偏差和学业有困难的学生。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承认个体差异,给予心理、行为有偏差,学业有困难的学生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努力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方式,尊重学生个性发展。

四、机制保障

方案实施期间,按照教育投入法定标准,努力实现对教育投入的持续增长,为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 进一步加大教育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县级财政切实承担起义务教育投入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做到“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保证三年内教育投入不低于 万元,同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社会捐助,三年内力争向上争取 万元用于各类教育项目建设。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农村教育转移支付资金足额到位。依法加强对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管,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力度。 2、将中小学各项公用经费全额纳入预算,合理分配资金,建立规范、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建立健全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督,严格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完善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机制。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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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中小学教师工资,落实好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全县教师工资不低于本县公务员平均水平。

五、组织保障

1、明确县乡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解决所辖县区内择校问题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制定科学的监督评价标准和办法,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督导评估县乡人民政府和党政干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依据监督检查结果对有关部门和学校实施奖惩。

3、建立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宣传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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