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农村商业银行与市农业产业化投资担保公司
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襄阳市农业产业化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建立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关系,甲方为乙方的有关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为规范合作各方行为,建立稳定、良好的业务支持和合作关系,共同防范业务风险,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双方陈述与保证
甲方是依法登记设立,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为企业(含章程规定的其他民事主体)融资提供担保及其它相关服务的企业机构,具备担保人的主体资格,有足够的能力履行担保责任;与乙方建立担保业务合作关系已经取得内部授权,在业务合作期间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规范管理且经营正常;向乙方提供的各项资料真实、完整和有效。
乙方是依法登记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甲方建立担保业务合作关系已经取得内部授权。
第二条 业务合作内容
甲方为乙方(含乙方分支机构,下同)所认可的客户在乙方处办理的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主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等各种情形而影响担保效力。
第三条 担保额度
乙方有权将甲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余额控制在其缴纳的担保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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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 10 倍以内。甲方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的单户最高限额为 甲方净资产的10%以内 。
甲方保证对外提供的所有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 10 倍,甲方对外提供的所有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若超过 10 倍,乙方有权按甲方超过部分等额压减甲方担保贷款的额度。
第四条 担保保证金
本协议项下首笔贷款发放前,甲方应在乙方处开立保证金账户(账号: ),并向乙方缴纳不低于大写 贰佰 万元的担保基准保证金。基准保证金除代偿贷款本息或所有在保余额全部清偿且终止业务合作之外,甲方不得支取。
甲方在担保业务量增减或保证金被扣收后应及时增加保证金,甲方一次增减保证金的额度为100万元的整数倍,一个月调整一次。
甲方出现应当履行代偿义务的情形时,乙方有权直接扣收保证金。 第五条 业务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期限为 壹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起算。业务合作期限终止后,甲方对已经发生的担保业务不受协议终止的影响,其担保责任直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实现为止。
第六条 保证期间
(一)甲方对乙方有关客户的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二)如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主债务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第七条 业务操作
甲乙双方可以相互推荐信用等级较好、符合国家贷款政策的客户,可以各自独立或联合开展客户评价及调查工作,贷款决定权在乙方,担保决定权在甲方。
甲方应根据被保证企业的经营现状、发展前景及企业类型、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情况,要求被保证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同时将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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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情况提供给乙方。
甲方应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配合乙方做好贷后的跟踪检查监督。当主债务人出现经营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时,甲方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以防范、化解、转移、降低贷款的风险。
如被担保的主债权同时存在抵押或质押担保的,不论该抵(质)押物是由主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承诺不因此而提出抗辩。
甲方代为偿还主债务人的债务后,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向主债务人追偿。
第八条 应履行担保责任的具体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或提前履行担保责任,并直接从账户中扣收担保保证金:
(一)主债务人的债务(含本金或利息)到期或者出现提前到期情形的;
(二)分期付款的主债务人违约金额占被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5%以上的;
(三)主债务人出现停产、半停产、改制、歇业、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
(四)其他依法或者依据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或提前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形。
第九条 信息披露
甲方每 季 (月/季)终了后 10 日内向乙方提供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表和附注,其中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提供经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每1个(月/季)终了后10日内如实提供所有的在保债务明细表。甲方有配合乙方进行检查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九条约定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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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向被担保人收取各种形式的担保金的,或者乙方动用担保保证金扣划代偿达到 3 次的,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业务合作,并有权决定是否要求甲方提前履行所有担保责任。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一笔业务构成违约的,或者甲方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中任何一笔贷款构成违约的,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之间的业务合作,并要求甲方提前履行所有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下列 A 方式解决:
A、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B、由 / (仲裁机构全称)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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