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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2022-04-09 来源:汇智旅游网


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目 录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3 班前、班后会制度 ................................... 5 交接班制度 ......................................... 7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 8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 9 学习培训制度 ...................................... 10 安全承诺制度 ...................................... 12 民主管理班务公开制度 .............................. 14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 17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 18 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 ................................ 19 班组长“公推直选”制度 ............................ 21 班组长“见习约束”制度 ............................ 22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 在公司、矿(厂)、科(区、车间)队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班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带领本班职工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第二条 贯彻执行上级、公司、矿(厂)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条 班组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四条 负责班前会清点出勤人数、接受生产任务、制定本班作业计划、向队组与调度室汇报;合理安排劳动力,明确任务和要求,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应注意的事项;检查工具,材料配件,备用品准备情况。

第五条 组织编制设备大小修、更改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备品、备件、材料计划,组织检修工艺规程的编制工作。

第六条 加强设备管理,组织搞好设备大小修、更改工作,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第七条 强化安全管理,按照公司、矿(厂)年度安全目标,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 对重要检修、更改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

任。

第九条 组织本班不安全情况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条 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认真参加安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 协调好本班组职工的关系,同时协调本班与其他班组间的相互合作,严格遵照三大规程指挥生产。

第十二条 协助队领导做好本班工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习时事政治和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开展业余活动。

第十三条 以身作则,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

班前、班后会制度

第一条 班组应建立和完善班前、班后会制度,要认真组织,切实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班前、班后会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到场,班前会会议时间不少于30分钟,班后会会议时间不少于15分钟,并对参加会议人员和每班出入井人员进行登记。

第三条 班前会应由当班班长或轮值队(车间)干部主持;班后会应由班长主持。

第四条 班前、班后会主要内容应包括: 1、班前会:

(1)点名,由班长清点本班人数,做好当班考勤工作。 (2)对上一班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讲评、分析,明确安排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简要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指令、规定、通报、传真电文等;通报近期事故。

(4)由班长布置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将本班工作指标分工到人,做到工作任务明确,必须让班组成员知道干什么、怎么干、达到何种质量标准;根据各岗位的具体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逐项交待并落实责任人;针对当班工艺及施工技术要求进行讲解,要求让班组成

员掌握工作要点。

(5)利用班前会进行每日一题的安全知识、业务技术教育;利用班前会时间,播放事故案例教育片,对职工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6)班前会安排工作必须做到任务清楚、重点突出、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合理安排劳动力,保证特殊工作岗位和全员持证上岗。

(7)会议负责人必须清楚和明确工作任务、作业任务和施工方法,此外,还要解答工作班成员对工作的所有疑问。

2、班后会:

(1)班长要在本班结束后及时针对本班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设备安全运行的正确评估。

(2)对于工作中违章行为、工作怠慢、组织失误、责任心不强等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必要时向上一级领导提出处罚的建议。

(3)对于存在不足要举一反三,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以提醒本班成员避免以后工作中同类情况发生。

第五条 参加班前、班后会人员应遵守现场秩序,不得来回走动,不准接打手机,不准大声喧哗,不准迟到早退。

第六条 班前、班后会必须逐项做好记录,填写认真,字迹清晰,参加会议人员必须签到。

第七条 班前、班后会记录由队组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 班长及重要岗位或确认需要交接班的岗位必须进行交接班。

第二条 交接班必须是在现场交接班。

第三条 交接班内容:交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设备运行及完好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其它相关注意事项。

第四条 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内容包括本班工作、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

第五条 接班人按交接班程序要求接班后,发现问题由当班人负责。

第六条 交接班工作要认真向调度室和值班队(车间)领导汇报,对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报,并处理隐患的责任人。

第七条 所有班组要严格落实班前会安排,结合现场情况,合理调整当班安全生产任务,严格班前安全确认。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第一条 各班组应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充分认识到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利于促进煤矿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班组安全生产稳定。

第二条 班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要以“一通三防”、采掘工程、顶板管理、水害防治、机电管理为重点,确保班组质量标准化达标。

第三条 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班组长要认真执行作业规程措施,严把安全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标,每班要落实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第四条 现场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现场作业规程、措施规定的要求,工作场所必须满足生产、通风、运输、行人、设备安装和检修等要求。

第五条 各类工器具、材料摆放规范整齐,图、表、册挂贴完好清洁。

第六条 各类原始记录,凭证单据、台账、交接薄等要

记录及时、准确、清洁、完整,按书写规范填写,按固定位置摆放。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正确协调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三者之间关系,提高和改善生产现场管理水平,为杜绝隐患、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第二条 保持工作现场环境整洁,本岗位设备无积尘、无油污、无积水、无跑冒滴漏等。设备标识牌悬挂整齐,促进生产现场秩序井然有序,保证均衡生产。

第三条 备用设备管理有序,标志齐全,班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执行,保持工作现场环境整洁。

第四条 班组职工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互相尊重,互讲诚信,职工着装整洁,劳动保护佩戴齐全,持证上岗。

第五条 班组内职工都应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章操作行为。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学习培训制度

第一条 班组学习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为本队队长,具体任务可由队(车间)技术人员负责。

第二条 培训内容: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事故案例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

第三条 持证培训管理,班组长要依法持证上岗,并做到对班组成员持证情况心中有数,督促班组成员按时参加持证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 下列情况下立即进行培训: 1、换(复)岗人员教育

对因工作需要更换或请三个月以上长假复工职工的教育,主要内容是:新岗位的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方法、安全操作技术知识、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以往该岗位发生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等。

2、采用“五新”(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作业人员的教育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主要内容是“五新”的基础知识、性能、特点及可能带来的危害: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3、新分配上岗职工应严格履行师带徒协议,及时培训,并严格按规定考核。

第五条 学习培训要实行考核,未参加培训必须进行重新培训,培训达不到规定量的按有关制度处理。

安全承诺制度

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履行岗位安全和工作职责,尽职尽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自愿接受各级安全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工作业务技术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

第三条 自觉遵守矿(厂)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守《操作规程》、认真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做到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不冒险作业。

第四条 保证本班人员持证上岗,保证工作现场的规范化,标准化,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保证工作场地安全通道的畅通。

第五条 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对本班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及技能培训;召开本班的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响应矿(厂)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并进行培训。

第六条 本班成员经培训后,熟悉相应本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掌握相应的安全技能,懂得相应岗位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急救工具和消防器具,会处理事故苗头,同时班内安全员做好监督。

第七条 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危险(危害)因素,立即组织处理并向上级报告,并做到岗位间人员互相监督。

第八条 发现生产事故时,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上级指挥。

民主管理班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发展班组民主,使大家互相信任,互相协作,集中智慧,挖掘潜能,充分发挥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二条 班组民主原则:个人服从班组,少数服从多数,班组服从公司和全局。

第三条 班组民主管理的日常活动,班长要成为民主集中制的表率,胸怀全局,作风民主,不能独断专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从而做好团结协调工作。

第四条 保障组员民主权利,拓展民主渠道,使班组内所有成员对班组各项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和参考,加强对班长的监督。

第五条 班组实行民主集中制,人人参与班组管理,并在工作中相互监督。不能搞一言堂,班长一人说了算,班长只是班组中普通一员,不能有特权。不论谁出现问题,人人都有批评和提出考核的权利。

第六条 建立有效机制,及时填写“合理化建议表”,并对勇提合理化建议的组员给予激励,保证组织的意见及时反映到矿(厂)、公司,班长要充分听取组员的意见,集思广义,改进工作,通过发展班组民主,积极推动公司民主的

发展。

第七条 班组所有成员都要关心企业,具有高尚的主人翁意识。

第八条 增强透明度,实现民主监督。

第九条 不定期开展谈心活动,谈心活动要做到“三要”:一要以诚相见,平等待人;二要以情动人,关心他人;三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

第十条 不定期开展家访活动,家访活动做到“六必须”:班员有病,住院时必访;组员闹情绪时必访;班员思想波动时必访;班员在局外发生问题时必访;家属长期有病必访;对后进班员必访。

第十一条 要定期召开班组民主管理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由班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组员提议,随时召开。

第十二条 班组民主管理会要有本班三分之二以上的组员出席方能召开,讨论决定的事项,要有班组全体组员过半数同意,才能生效。

第十三条 班组民主管理会的议题,由班长与组员协商确定,每次会议内容不宜太多,应着重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第十四条 班组民主管理会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公司、矿(厂)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中涉及

本班组的有关事宜。

2、讨论班组生产计划、责任制方案,提出落实的具体措施。

3、对班内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充分听取组员意见做出决策。

4、听取班长的工作报告,民主讲评班组工作。 第十五条 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民主评比,肯定成绩,找出不足;表扬先进,鞭策落后;提出建议,交流思想;统一目标、思想和行动,增强团结,建设和谐班组,打造高效团队。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条 各科队(车间)牵头制定本科队(车间)、班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第二条 考核内容:安全基础工作,各项岗位责任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第三条 科队(车间)安全绩效考核分为二个层次,包括队考核班组,班组考核班组成员,考核结果汇总整理后,由考核单位提出奖惩意见报科队(车间)审批。

第四条 安全绩效实行月度考核制度。 第五条 绩效奖惩:

根据考核结果,制定奖惩意见报科队(车间)审批,批准后进行奖惩处理,从而达到保持和强化正确的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的安全行为的目的。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第一条 每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当班班长负责。 第二条 现场岗位人员负责上岗前,班中,离岗前,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及时汇报班长。

第三条 班长及验收员对当班作业区域进行巡回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后要立即进行处理,并向值班室汇报、班后填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

第四条 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检查的隐患,由当班班长安排落实整改,当班不能整改的要立即汇报值班室并填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

第五条 当班发现的隐患要在当班处理完毕,并在下班前进行复查隐患是否整改合格,当班处理不完的要在交接班时交代下一班进行处理。

第六条 班前会安排整改的隐患由班长安排人员在作业开始前整改并由班长验收后方可开始作业。

第七条 下班后,填写本班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注明整改情况,由值班领导审查。

第八条 第二天班前会对前一天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点评,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避免同一隐患重复出现,提高隐患排查质量。

第九条 发现隐患不处理不报告的,应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

第一条 现场岗位人员发现事故应立即汇报班长或调度室。

第二条 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情况等。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6、事故处理结束后,根据上级决定宣布处理决定。 第三条 事故处置内容: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对事故应进行先期判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进行先期处置。

2、若事故无法进行先期处置或事故有扩大趋势,班长应立即带领组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后进行汇报。

3、事故分析及调查处理:

事故分析由矿(厂)安全监管部门主持,事故现场当班

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

事故分析内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防范措施等。 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要根据性质及处理权限进行处理,并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班组长“公推直选”制度

第一条 各单位要为符合班组长准入条件的人员提供平台,采取职工举荐、个人自荐、领导推荐方式选出班组长候选人。

第二条 经本班职工无记名投票选举,工会纪委现场监督,区队申请,分管领导批准,班组建设管理机构审核,矿(厂)统一下发聘任文件,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三条 公司所有班组长采用聘用制,原则上聘期为2年,聘期结束后需经过各单位班组建设、管理办公室评议,评议合格者方可连任,不胜任者依据解聘程序随时解聘。

班组长“见习约束”制度

第一条 各单位对所有新任班组长实行3个月的见习管理。

第二条 见习期满后,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班组长;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延长1个月见习期,延长见习期满仍不合格者,撤消其任职资格。

第三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班组长的考核管理,对出现失职、违纪或严重“三违”等行为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条 对工作不胜任、不称职的,要及时解聘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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