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信重工公司外协财务部
感谢贵公司以往的友好合作! 洛阳市久泰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为做好财务核算工作 , 确认贵公司与我公司 2013 年10 月23日为止的债权债务余额。 望贵公司认真给予协助。 下列数据出自本单位核对账簿记录。 我公司应收贵公司的款项: 往来账款 应收账款 金额小写(RMB) 211200 金额大写(人民币) 贰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 备注:本对帐函的目的是为了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 别无他用。 确认通知书
1、本对帐函的帐面金额与贵公司的相符时, 在信息证明无误处 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即可。
2、本对帐函的帐面金额与贵公司的不相符时,须在信息不符处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外, 并加以说明原因及解决的办法, 以供我公司参考。
如款项不符,请贵公司列明不符的详细情况:
结论【由被函证单位填列】:
1、信息证明无误 2、信息不符
经办人: 经办人: 手 机: 手 机:
(被函证单位盖章) (被函证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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