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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设计制作作品”

2024-07-31 来源:汇智旅游网
关于举办全市第二届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设计制作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淄教教服字[2008]9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高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提高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教学质量,加强通用技术课程资源建设,展示我市通用技术课程实验教学创新成果,提高师生自身设计制作水平,发挥优秀作品在培养学生技术素养中的启迪、示范作用,推动和交流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依据“课标”精神和课程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全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设计制作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全市普通高中实验教师、通用技术及相邻学科教师及高中在校学生.

二、参赛作品的基本要求

1、作品以我市选用的通用技术必修和选修模块现行教材内容为参照。

2、作品类型以服务于通用技术课堂教学的模型、实物或演示教具等为主。作品应符合课堂教学要求,符合学生的知识、技能水平,能说明某个教学原理或服务于某个教学环节。

3、作品可以在借鉴成熟技术产品的基础上,应充分遵循“先进性、实用性、科学性”的原则 ,经参赛者自主选题、自己设计制作。作品应构思新颍、符合创新理念,有实用价值,使用技术合理。

4、作品应力求结构简洁、工艺简单,选材容易,成本低廉,耗时适当,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

5、作品应能较好地体现工程设计原则,能较好地体现人、物、环境之间的协调统一。

6、鼓励以选修模块为题材的作品和跨学科领域的智能作品参赛.

7、必须附有作品《设计说明书》和《产品说明书》。在《设计说明书》中,要简要说明发现和确定问题的过程、设计要求和设计方案的论证,说明制作过程中工艺难点的突破,并附有详细的技术图样,如属智能类作品应提供软件设计框图和主要源代码.在《产品说明书》中,要对产品的特点、性能、使用和维护注意事项作简要说明。《设计说明书》和《产品说明书》要求资料完整准确、文字简练、文档书写规范。

8、作品应注明设计制作人,如系多人集体创作,请注明第1、第2创作人。

三、作品报送要求

1、市属高中及区县重点高中至少报送教师作品一件,学生作品数量不作限制。

2、作品以学校为单位逐级报送市教育服务中心,每件作品同时填报《通用技术设计制作作品参评表》(见附件)一份,作品报送截止到9月15日。

四、评比表彰

拟于10月底组织全市“通用技术设计制作作品”评比观摩活动,并对优秀作品进行通报表彰。

联系人:穆明 联系电话:2777458 附件:通用技术设计制作作品参评表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通用技术设计制作作品参评表

参评单位 作品名称 使用的主 要材料 作 品 介 绍 参评 单位 意见 区(县)主管 部门意见 备注 注:创作者请注明教师或学生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第1创作者 第2创作者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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