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2011年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落实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1‟60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1年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1‟138号)和县政府办29号文件精神,不断改善全镇干部职工的服务态度,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发挥依法行政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为主旨,认真按计划、按步骤落实法制政府等四项制度,采取了多个有效的措施,成效显著,现就我镇开展实施法制政府等四项制度的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
为进一步改进太平镇机关工作作风,加强乡镇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把法制政府等四项制度做到实处,太平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站所领导为成员的行政问责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的工作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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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狠抓制度落实
为了使四项制度贯穿于工作中,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县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太平工作实际,我镇以《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姚政通[2011]25号)文件,制定了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关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要求全镇干部职工遵照执行,做到有章可行、有章可依,从而从制度上保障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四项制度的规定。
三、加强学习,重点宣传
在学习上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法制政府等四项制度的同时,认真开展与自身工作职责相结合的大讨论活动,谈感想、谈体会、谈心得,并结合制度内容组织全镇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政府等四项制度的民主测评,从而使干部进一步掌握法制政府等四项制度的相关内容,牢固树立了为民服务、便民服务的思想意识,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突出亮点,落实责任制
在法制政府等四项制度的实施中,我镇以实际行动为标杆,要求每位职工亲力亲为,把法制政府等四项制度工作的开展做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第一把法制政府等四项制度的落实与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想结合,加快行政管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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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改革,规范行政行为,转变职能,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第二把法制政府等四项制度的落实与全面做好乡镇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全镇职工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第三把法制政府等四项制度的落实与改进机关作风相结合,要求各站所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管理到位、交流畅通、执行有力,个人做到服务热情、了解政策、熟悉业务、高效工作。
五、提高公开度和透明度
我镇坚持把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做为落实法制政府等四项制度的基础,最大限度地把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的情况向广大群众干部和社会公开,接收社会的监督。第一在镇便民服务站开辟专栏,发布了单位职能、股室职责、领导结构及分管工作及各项制度;第二印制了太平镇强农惠农工作办事流程图,对各项业务的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监督方式做了详细说明;第三将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在镇机关醒目位置用版面统一公开,将副科级以上政府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在单位醒目位置用版面统一公开;第四按要求悬挂《云南省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乡镇工作的有序开展。
六、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四项制度取得成效
把有效监督做为落实法制政府等四项制度的关键,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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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相结合,形成严密、协调、有序、高效的监督体系。按照部门职责进一步分解任务,制定各项工作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与各站所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把责任书与实施法制政府等四项制度纳入年终公务员考核,凡考核不合格和违反四项制度的规定,年终不但不评优还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处分,这项奖惩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四项制度的真正实施。
当前,在上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全体干部正以饱满的热情,优良的作风,上下齐心,团结一致,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法制政府等四项制度的精神,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只有坚持不懈的贯彻执行法制政府等四项制度,坚持以实现“优化机关作风、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权利运行、提高服务意识、促进和谐发展、打造阳光太平”为工作目标,努力把太平镇建成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法治机关、效能机关和人民满意的机关。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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