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硝系统用的液氨,品质应符合国家标准GB536-88《液体无水氨》技术指标的要求:
氨含量≥99.6%;残留物含量≤0.4%(重量法);密度0.602824kg/L(25℃);沸点-33.35℃(标准大气压)。
每槽车液氨均应有产品出厂质量证明,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产品等级、批号、槽车号、生产日期、产品净重等。
装运液氨的槽车应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要求。槽车司机及押运操作人员应有液氨特种操作岗位职格,并负责卸氨操作。
液氨供应在提前一天通知后应及时送达生产现场,保证液氨供应。
槽车应装有专用取样设备,我厂有权按照GB536-88《液体无水氨》标准核验液氨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检验结果有一项不符合GB536-88《液体无水氨》标准要求,则整批液氨不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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