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改革的重点工作
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医改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医改的三年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大力优化医疗卫生服务,着力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通过各成员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医改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有效,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基本实现了让老百姓得病有保障;让老百姓治病少花钱;让老百姓看病更简捷方便;让老百姓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让老百姓有病看得好的目标。现将三年来的医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五项重点改革成绩显著
(一)实现医疗保障基本全覆盖,让老百姓得病有保障。 城镇职工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得以巩固和发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有序开展。2008年新农合参合人数30.67万人,参合率98.01%。2009年,新农合参合人数31.12万人,参合率98.79%;2010年新农合参合农民31.1152万人,新农合参合率98.54%,2011年新农合参合农民31.3772万人,新农合参合率98.73%,多年来新农合参合率均在98 %以上。2008年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县乡分别为55%和65 %,2009为60%和70%、2010为60%和75 %、2011年为75和85%,较2008年均有提高。封顶线从2008年的1.5万元提高到5万元。2008年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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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1973.51万元。2009、2010、2011年分别减免3029.21万元、4033.08万元、5771.25万元,较2008年均有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从2008年的1.5万元、1.5万元、2万元提高到2011年的5万元、3万元、5万元。至2011年,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大病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9万、18万元。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均开展了门诊统筹。门诊、住院分别从2008年的142.1万人次、11414人次增加到147.8万人次、24834人次。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2663万人(其中:职工参保1.5032万人、居民参保1.7361万人),参保率提高达98%以上。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按照新农合标准,全额资助30424名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按照城镇居民医保标准,资助7813名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无社会养老金或单位退休金等固定收入的6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二)强势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让老百姓治病少花钱。 1、我县按照国家和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成果,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局、并制定配套文件下发贯彻执行。从2010年3月25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全县139个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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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落实了县、乡、村医务人员财政补助政策。目前,县级使用基药达37%,乡村两级100%。基本药物县、乡、村全部纳入新农合补偿。全县完成了乡村两级全体医务人员基药培训工作,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后直接让利医药费493.9万元。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政府投入,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面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政府提高对卫生投入比例,减轻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二是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按规定取得的服务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本单位的事业发展。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按城乡居民人口以不低于人均1元的标准核定年度公共卫生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保障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城乡基层民办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三是完善政府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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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入机制。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工资、工作人员的各种政策性福利和由单位承担保险、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更新、人才培养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由县财政全额预算安排。实行绩效考核管理,确保正常、有效运行。运转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四是完善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方式,形成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县财政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在编在职人员工资、各种政策性福利,以2010年底在编在职人数为基数,按 60%的比例给予补助,实行增人不增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更新、人才培养给予专项补助。对各医疗机构的突发事件救治、社区卫生服务、贫困患者医疗救治、支农、支边、援外等费用给予专项补助。五是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由县财政全额承担。六是提取卫生事业发展统筹金。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按医疗收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事业收入扣除直接成本后收益)的10%提取卫生事业发展统筹金;卫生事业发展统筹金由县卫生局统一管理,专项用于科技进步的奖励和人才培养、设备更新、信息化建设、房屋维修的补助。七是化解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历史债务。对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含设备购置)历史债务,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由县财政和医疗卫生机构逐年化解。八是完善村卫生室补偿机制。对聘用的乡村医生除省级财政补助外,县级财政按人均月300元/月补助,由乡镇卫生院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后兑现,其他收入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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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差率补助、医疗业务收入获得,使乡村医生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村卫生室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由政府全额投入。九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在区域卫生规划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标准范围内依法举办非营利或营利性医疗机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各项补偿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按月拨附。县财政预算医改工作经费5万元。2008年县政府对卫生投入总额为1403万元,2011年投入1834万元,较2008年增431万元。
3、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有效推进。
以聘用制为基础,在全县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既理顺了各种津补贴,又相应提高人员工资,加大了工作量化和绩效考核力度,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2008年人均年工资为23256元。2011年为27552元,较2008年增 4296元。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得到转变。通过医改切实转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推行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方式,开展巡回医疗,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大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让老百姓看病更简捷方便。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得得到加强。2008年实施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10个。2011年共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15个,储备项目3个。竣工13个,完成投资4088万元,较2008年增加5个项目。完成123个村级卫生室信息化建设计算机装备(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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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的突破)、县人民医院急救能力建设救护车配置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冷藏车配置。此外,筹资1514万元,更新或装备CT、核磁共振、彩超、麻醉机等医疗设备45台;苟街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和县急救中心建设三个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议方案申报。温泉、更戛、柯街、湾甸4个卫生院廉租房项目已开工,近期下达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儿科、及县卫生监督所4个单位设备能力建设项目由市级统一采购正在进行招投标,总投资705万元。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770万元,完成计划的106%。二是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卫生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培训乡村医生352名,培训乡镇卫生技术人员189人,完成转岗培训6人,培养学科带头人18名,三年来引进招聘大学生129名。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得到加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四)着力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让老百姓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
1、着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起步基础扎实、全面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及项目办公室,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到位、工作职责到位。二是夯实工作基础,理顺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成立了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乡镇卫生院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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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防保组,整合公共卫生人力资源,组建乡镇公卫办,全县统一聘用30名卫生技术人员充实到公共卫生队伍,使每个乡镇公卫办人员达到3至5名,保证了有人做事。公卫办人员统一调度、统一使用,既相互协作,又各有侧重。卫生局机关负责公共卫生项目的组织、管理、督导、考核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老年人保健服务、计划免疫、传染病报告和管理、高血压患者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八项服务的具体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实施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两项服务的具体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协管业务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三是以数量和质量为核心,工作成效与经费兑现挂钩。县卫生局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建立公共卫生服务逐级考核评估机制,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评估,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每月组织考核一次,县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每季度考核一次,并对村卫生室进行抽检复核。重点考核各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以此结果作为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基本依据。县卫生局还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纳入年度卫生综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与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挂钩,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即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既与公共卫生经费兑现挂钩,又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挂钩。四是试点先行、逐步完善,统一标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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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分年度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和措施。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初,先在一个村进行建立健康档案的试点,取得初步经验之后,在试点村对全县13乡镇的卫生院院长和业务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全县的建档工作做到了统一模式、统一标准、统一方法。县卫生局统一招标采购居民健康档案柜和健康档案纸质材料、血糖仪和试剂,按人口数分发到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方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工作。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统一印制健康教育处方、保健手册、台账、报表等,统一了工作标准。统一了健康档案整理归档(一人一袋、一户一盒)、分柜一览表(户主、家庭成员)、慢性病和老年人名册等,既方便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收集、整理资料和开展服务,又方便各级检查考核。
结合日常督导发现的问题,适时完善统一了县、乡、村三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台账及报表、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财务管理和考核方法。实行以乡镇为单位的项目进展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及时干预督导。五是加强和规范项目经费管理。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昌宁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方案(试行)》。明确规定了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即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项目资金的分类和核销主体,根据经费补助额度,县卫生局对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内容进行成本测算,确定县、乡、村各级项目单位资金补助标准,并根据资金的使用用途,将资金分为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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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人员培训、劳动报酬、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考核奖励、日常工作经费七类,分别由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作为核销主体,负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按项目规定执行。经费的划拨按照年初预算数,在上级项目资金到位后按90%分配预拨到乡镇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考核结果,层层结算兑现补助经费。在经费上相互制约,充分发挥各自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协作性。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统一为县乡医疗卫生单位装备了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宣传。印制发放《昌宁县居民健康教育手册》9.5万本和印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的挂历9.5万张,覆盖面达到一户一册、一户一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以及自觉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积极协调宣传、新闻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实施情况等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为整体工作的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收到良好效果
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全县124个行政村完成了规模性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和体检工作,累计建立健康档案340166人,完成体检329520人,电子档案录入334974人,纸质建档率97.99%,体检率96.87%,电子录入率96.5%。
健康教育工作:全县发放宣传材料40余种,473342份;播放音像资料10余种231余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277块,更新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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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开展公共健康咨询4230次,参加人次达52602人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927次,参加人次达33106人次。
计划免疫工作:按照《疫苗流通管理条例》、预防接种技术规范和国家扩大免疫规划要求,按照接种程序为适龄儿童开展接种工作。对辖区内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卡,应建23156人,实际建卡23156人,建卡率为100%。
各种疫苗报告接种率分别为:卡介苗99.62%,脊髓灰质炎疫苗四次平均服苗率为99.88%,乙肝疫苗接种率99.98%,无细胞百白破四针平均接种率99.95%,甲肝疫苗接种率99.75%,白破2联接种率99.35%,乙脑疫苗99.75%,含麻疹组份疫苗(麻疹、麻腮风、麻风)接种率为99.92%。
乙肝补种工作:补种乙肝疫苗46334人次,其中补种首针15539人次,超额完成任务。
全县腮腺炎疫苗接种情况:根据疫情态势,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13个乡镇及县直学校开展了流行性型腮腺炎疫苗接种工作,全县各级接种腮腺炎疫苗36000人份,占全县人口的10.37%,有效建立了该病的免疫屏障。
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工作: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服苗率为99.18%,并接受了省疾控专家的快速评估。
传染病报告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情况:共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18种793例,发病率为223.94/十万(未发生甲类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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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10种382例,丙类8种411例)。由于加强了监测和防控,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暴发疫情发生。
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全县0—36个月儿童数为10661人,按照服务规范对10055人进行管理,管理率达94.32%;并加强儿童高危(体弱)因素筛查管理工作。
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对2880名孕产妇进行健康管理,管理率达91.46%,并按要求完成产前5次检查,产后2次随防,产后42天纳入居民健康档案正常管理。
高血压患者管理:全县确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8879人,管理28721人,管理率99.45%。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全县确诊2型糖尿病患者3435人,报告管理3435人,管理率100%。
老年人管理:全县建档体检中累计报告65岁及以上老年人32192人,管理31376人,老年人管理率97.4%。
重性精神病管理:重性精神管理工作分三步开展,首先由乡村两级对全县线索进行调查,发现疑似患者912人;其次在线索调查的基础上,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专家对疑似病人逐村排查,排查人数994人,确诊并纳入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757人;此外组织乡村对排查出来的重性精神病人完善表册,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年度随访。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做好我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县共聘请了50名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向辖区居民提供食品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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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公共场所监督巡查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巡查指导。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效果明显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医改三年来共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7409人,补助金额为298.7万元。通过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我县的住院分娩率为98.09%。
农村改厕项目:完成了农村卫生厕所无害化监测任务,在全县8个乡镇中抽检了100座改建完成的厕所,对其粪稀液进行无害化效果检测。在所监测的100个点100份粪稀液样中,合格83份,不合格17份,合格率83%。3年来完成改厕任务5200座。完成白内障患者复明1012例。
艾滋病防治:艾滋病监测:全县共对12类人群检测血样25426人份,其中:孕产妇筛查4681人;婚姻登记人群检测3170例;自愿咨询检测358份;哨点监测209例;术前检测10104份,受血前检测114人,其他就诊者5874人,配偶检测2人,娱乐场所人员体检624人,其他羁押人员检测156人份,结核病人筛查98例和征兵体检184份。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管理:共检测报告HIV阳性感染者31例,其中:本地户籍21例,外地籍10例。认真进行疫情上报,报告率、及时率和信息完整率均达100%。认真落实初筛阳性结果告知首诊发现单位负责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要求初检单位进行首次随访,确保首次随访、CD4检测等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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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的顺利达标。新发现的HIV阳性者进行告知和首次随访31人,告知率、首次随访率均为100%。有效遏制了此病的慢延。
结核病防治工作:发现和管理结核病人107人,其中,初治涂阳病人101人,复治涂阳病人3人,初治涂阴病人3人;全民结核病知晓率为82.03%;结核病“五率”调查情况:病人报告率100.00%、转诊率100.00%、追踪到位率98.00%、病人系统管理率100.00%、病人家属筛查率100.00%。有效控制了结核病的传播。
(五)公立医院改革有序推进,让老百姓有病看得好 1、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新参加工作的临床医学生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培训。采用边工作边培训的方式,第一阶段为理论培训,时间为2年。第二阶段为实践技能培训,时间为1年。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为培训合格,成绩不合格者延续培训时间。本周期内共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2人次。
2、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选择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结核性胸膜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等40个病例,在公立医疗机构推广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以规范诊疗活动。
3、规范信息化建设。为规范就诊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完善已有的信息系统,先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做了接口,接入医院HIS系统,实现东软系统与中联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实现三类医保病人就地减免,减轻了医务工作者,特别是收费人员的工作量。电子病历系统、PASC、LIS系统建设已制订工作方案,模块已进行初选,等待省卫生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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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推广优质护理工作,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护士给予洗脸、梳头、翻身、修剪指甲、床上温水擦浴、床上洗头等生活护理,减轻患者家属的负担,确保患者住院期间的仪表仪容清洁整齐,满足患者的生理需求。
5、实施预约门诊服务。制定《昌宁县医疗机构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案》,采用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两种方式,现场预约在导医台和各科室,电话公布在医院门诊大厅。目前有15020人通过预约服务内就诊。开设专科、专家门诊,开设的专科门诊有内科、儿科、外科、中医科。
6、优化服务流程。增设住院收费窗口,将住院收费和出院结帐分开,缩短患者出院结帐时间。在医技科室建立医疗服务限时办结制,规范各种报告出具时间。简化门诊病人划价程序。
7、开展临床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县内同级的县人民医院、天和医院、中医医院的化验、放射、CT检查结果均为有效,互认检验57人次,放射42人次,为患者减免医疗费用8000余元。
8、建立和完善重点联系县医院工作。县人民医院联系单位为保山市人民医院,接受万名医师下乡支援县医院人员5人,通过骨干医师培训项目为县医院培养医师4人,护士4人。
二、下步医改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医改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巩固和完善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三是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四是巩固和完善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五是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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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七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八是加强医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九是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十是加强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十一是切实缓解群众看病就医中的突出问题。十二是配合省市做好其它医改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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