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配合联系单
任务名称 需要配合部门
工作任务内容
及需配合事项
经办人: 日期:
倡始部门 意 见
倡始部门
主管领导建议
配合部门 意 见
配合部门
主管领导建议
整顿完工时间节点确认
倡始部门 综合部
工程部
倡始时间
2021年3 月21 日17 时
一、请工程部配合综合部依据阜康市供电局所供给的“配电工程现场检查状况的见告函〞进行整顿。
二、请工程部配合综合部依据蓝天热力有限责任企业对调热站进行初验所提出的整 改建议进行整顿。
三、请工程部配合综合部确立以上两项工作的完工时间节点以便展开后续工作。
年 月 日 1
工作配合联系单
署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此表用于跨中心、跨工程需工作配合时使用,由倡始部门草拟,并由倡始部门指定经办人负责流转及过程监控。
2、此表用于需要 2个〔含〕以下部门配合是使用,需要超出 2个部门配合时应该组织特意会议明确职责分工。
3、任务承接部门收到此联系单后,于一个工作日内赐予答复,紧迫任务应该立刻答复。已签订完建议的联系单由发
起部门存档。
4、承接部门任务责任人务必在任务规准时间内达成需配合工作,如没法如期达成任务,那么应实时向倡始部门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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