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保护性医疗制度和保护病人隐私制度

2023-07-17 来源:汇智旅游网
保护性医疗制度和保护病人隐私制度

保护性医疗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尊重病人对自已所患疾病的知情权利,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直接告知病人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病人家属。 保护病人隐私制度

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尊重病人的人格。各级医务人员均不得妨碍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包括以下内容:

1、 患者身体存在的生理特点、生殖系统、生理缺陷和影响其社会形象、地位、从业的特殊疾病。

2、 患者及其家属的既往史、生活史、婚姻史。 3、 患者的人际关系状况、财产及其他经济能力状况等。 4、 病患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仅向医护人员公开,医护人员有义务为其保守秘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泄露病人隐私。

5、 患者因某种原因要求旁观者退避时,医务人员应尊重病人的意见。

6、 为保证病人隐私安全,不在任何的通讯形式中向病人及家属等解释病情。

7、 门诊医护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凡是可能涉及到病人隐私的, 必须要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同时避免在病人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8、 在门诊诊疗过程中实施检查、治疗时,做到一人一诊室或设置必要的屏障措施,保护病人躯体隐私。

9、 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报告必须由病人本人领取。如必需由他人领取报告时,须出示病患授权书和病患身份证。

在履行可能造成病人精神伤害的疾病、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告知义务时,在不违背保护性医疗制度前提下,不得歧视病人,注意尊重病人,在向病人和家属告知病情时,使用规范性语言,特别要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