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普工(壮工)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普工作业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周围开动的作业机械和车辆,避免机械和车辆伤害;注意高空坠物,防范物体打击;其他作业时,要注意防范,防止触电事故。
一、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带班人员指挥;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二、作业前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按要求坑探,掌握构筑物的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作业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况电力、通讯电缆2米范围内和现况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米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作业中发现地下管道等构筑物、文物、不明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向带班人报告,并按要求处理或保护。
三、挖槽(坑)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支撑或护壁。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槽上堆土应距槽边1米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防井等设施;槽深大于2.5米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2米,层间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小于0.5米;上、下沟槽必须走马道、安全梯。马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50米;作业时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米,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米。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扩槽、在槽内休息。
四、在竖井(坑)内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至边缘安全位置。土斗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隧道内掘土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严禁超挖。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出现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位置,并向上级报告;使用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五、作业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保持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构筑
物等的安全距离;严禁在脚手架底部、构筑物近旁进行影响基础稳定性的开挖沟槽(坑)作业。
六、人工回填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边必须设横木挡掩,待槽下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倒土时应稳倾缓倒,严禁撒把倒土; 取用槽帮土回填时,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严禁掏洞取土;人工打夯时应精神集中。两人打夯时应互相呼应,动作一致,用力均匀;使用电夯时,必须由电工接装电源、闸箱,检查线路、接头、零线及绝缘情况,并经试夯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七、蛙式夯手把上的开关按钮应灵敏可靠,手把应缠裹绝缘胶布或套胶管;蛙式夯应由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牵线人必须在夯后或侧面随机牵线,不得强力拉扯电线。电线绞缠时必须停止操作。
八、严禁夯机砸线。严禁在夯机运行时隔夯扔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清除夯盘内的土块、杂物时必须停机,严禁在夯机运转中清掏;回填沟槽(坑)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构造物胸腔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差应符合规程要求。
九、人工运材料作业前应对运输道路进行平整,保持道路坚实、畅通。便桥应支搭牢固,桥面宽度应比小车宽1米,且不小于1.5米,便桥两侧必须设护栏和挡脚板;用架子车装运材料,应两人以上操作,保持架子车平稳,拐弯示意,车上不得乘人;使用手推车运输材料时,在平地上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2米。下坡时应稳步推行,前后车间距应根据坡度确定,但不得小于10米;装卸材料应轻搬稳放,不得乱抛乱扔。运砖时应用砖夹子装卸、码放整齐,不得倾倒卸车。从料垛取料时,应自上而下阶梯状分层拿取;卸材料时,前方、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时,车轮应挡掩。卸土方和道路材料时,应待车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地上码放砖、砌块、模板的高度不得超过1.5米。架子上码砖、砌块、模板不超过3层。
十、不得将材料堆放在管道的检查井、消防井、电信井、燃气抽水缸井等设施上;运输大石块、盖板等重物时,应事先确定装卸方法,并设专人指挥。装运石块时应插紧,并不得抛掷。人工抬运石料或盖板时,木杠、绳索应坚实,捆绑应牢固,抬运步伐应一致,起落应呼应;装、运、卸路缘石、大方砖等材料时,应按顺序搬运,码放平稳、整齐,卸车时严禁扬把倒料。
第十七条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电焊工作业必须做好个人防范措施,严防触电事故;注意作业环境中的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在高处电焊作业时,要防止高处坠落。
一、电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掌握了焊接操作技术和设备的基本原理及其使用方法,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二、几台焊机并列作业,焊机和闸刀要编号,以免推错他人使用的焊机闸刀。 三、焊机应有良好的接地线,焊机遇有漏电情况,应由电工修好后,方能使用;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四、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应集中堆放。
五、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焊前要用蒸气或碱水冲洗干净,并打开容器的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实施焊接;在密封容器内焊接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应用绝缘材料将焊工身体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焊接铜、铝、铅、锌合金金属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雨、雪、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在岸壁或船舷外侧作业时,要穿救生衣;万一发生落水事故,立即断电,拉上焊把,然后救人,以防焊工触电。
七、 电焊工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程:
(一)高空作业衣着力求利落,裤脚、袖口要扎紧,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
(二)不得上下垂直同时作业,确实需要,应采取挡墙等安全措施。 (三)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四)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八、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一)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二)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三)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四)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五)更换保险装置时。
(六)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
九、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盖好焊机防雨罩。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八条 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气焊工作业必须做好防火、防爆炸措施,避免火灾事故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一、气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掌握焊割操作技术和设备的基本原理及其使用方法,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氧气阀;点火时,焊炬口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二、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三、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阀软管和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热水袋)、蒸气或暖气设备化冻,严禁用火烘烤。
四、使用氧气瓶应遵守下列规程:
(一)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存储高压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加以固定;气瓶库房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二)氧气瓶在运输时应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槽帮;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吊运高压钢瓶。
(三)氧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
(四)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阀;氧气瓶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夏季露天工作时,应搭设防晒罩、棚。
(五)氧气瓶与焊炬、割炬、炉子和其他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lOm。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
(六)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器。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必须保持不小于49kPa的压强。
(七)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安装减压器时,应首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阀门清除油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作业人员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冬季阀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或蒸汽加热,严禁用火烤。
五、使用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程:
(一)现场乙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时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二)储存乙炔瓶时,乙炔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品同室储存。
(三)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四)应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乙炔瓶的动作要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五)汽车运输乙炔瓶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气瓶宜横向放置,头向一方。直立放置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六)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
(七)乙炔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 (八)乙炔瓶必须安装使用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应可靠,不得漏气。
(九)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不小于98kPa的压强。 (十)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六、使用减压器应遵守下列规程: (一)不同气体的减压器严禁混用。
(二)减压器出口接头与胶管应扎紧;减压器冻结时应采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烤。
(三)安装减压器前,应略开氧气阀门,吹除污物;安装减压器前应进行检查,减压器不得沾有油脂。
(四)打开氧气阀门时,必须慢慢开启,不得用力过猛。
(五)减压器发生自流现象或漏气时,必须迅速关闭氧气瓶气阀,卸下减压器进行修理。
七、使用焊矩和割炬应遵守下列规程:
(一)使用焊矩和割矩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时,必须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二)焊炬和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连接处和气阀不得漏气;焊嘴、割嘴不得漏气、堵塞。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焊炬、割炬气体通路和气阀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修好后再使用。
(三)严禁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嘴或割嘴。
(四)焊嘴或割嘴不得过分受热,温度过高时,应放入水中冷却。 (五)焊炬、割炬的气体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 八、橡胶软管应遵守下列规程:
(一)橡胶软管必须能承受气体压力,各种气体的软管不得混用。 (二)胶管的长度不得小于5m,以10~15m为宜,氧气软管接头必须扎紧。
(三)使用中,氧气软管和乙炔软管不得沾有油脂,不得触及灼热金属或尖刃物体。
第十九条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电工作业必须加强个人防范,避免触电事故;登杆作业和高处作业时,严防高处坠落;进行机电设备维护维修时,要防范机械伤害。
一、电工必须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准许的工作范围内作业。
二、在低压线双项工作时,原则上应断电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要带电作业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必须穿绝缘鞋,禁止穿潮湿衣鞋,禁止带金属、金表链等物品。 (二)必须将周围的电线盖上橡皮管、橡皮布或其他绝缘物后,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
(三)工作时,应以单项工作为原则,不准同时接触二项。
(四)不准任意割断任何电线,在另一线先行跨接时,再行切断,以防产生火花,发生事故。
三、电工服装,力求简单利落,扣好衣扣,带好工作帽。禁止穿短袖衫、短裤及光脚工作;耐压绝缘工具,每隔半年应试验检查一次,不符合规程者,不得继续使用,工作皮带也要做定期检查。
四、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现行规范、标准、规程;持学习证人员不得独立作业,应在持操作证人员的监护下作业;按规程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和保管专用工具。
五、雷暴雨时,无避雷装置的设备和线路,必须停电,并将各个油开关截断;大风雨时,禁止上杆工作,巡查线路时,应站在上风,并且不能靠近电杆,位置与线路的距离要保持一倍以上;停电工作时,应将附近电源的油开关拉开,经过放电后,再用检电器检查线路上是否存有电压,同时将“不可推上”的危险牌挂在开关设备的危险处;变压器处及油开关附近,禁止点火、使用喷火灯和生炉子,以防火灾。
六、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及跌开式熔断器;雨天不得进行室外高压作业;变压器停电时,先停负荷侧,后停电源侧,送电时,先送电源侧,后送负荷侧,操作单极隔离开关及跌开式熔断器,停电时,先拉中间相,后拉两边相;送电时,
先合两边相,后合中间相;在变台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完成下列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挂临时接地线、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栏。
七、上杆前,要检查三角胺绳子是否牢固,皮带有否脆裂伤痕,带环、眼处、钉头有否豁裂等现象;检查电杆的入土深度和土的紧实情况,木质电杆有否腐朽等情况,必要时,须打绑桩后,再上杆工作;高空工作人员上下传递工具材料时,必须用绳或布袋吊送;不得随意抛掷,工作区域内,禁止闲人进入;在杆上进行作业时,皮带及胶绳不许拴在电杆横档及电杆尖,如遇特殊情况,经过仔细检查并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采用。
八、临时架空电缆线路及变台作业时,开挖电杆基坑作业前,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探明地下物状况并采取防护措施;在现况电力、通讯电缆两米范围内和现况燃气、热力、给水、排水等管道1米范围内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人工开挖。
九、邻近其它带电线路作业时,作业人员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不得小于下表中的数据。邻近带电路线或带电设备放、紧线作业时,应将导线接地,并用小绳栓好,指定专人拽住;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在无拉线、拉桩的电杆上紧线,必须设置临时拉线。
作业人员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千伏) 安全距离(米) 10 1.0 35 2.5 110 3.0 220 4.0 十、不论任何偏僻或高空地点,线路接头处都要用绝缘胶布包好,一切电器动力设备都要接地线;校检有齿轮箱的设备时,必须有专人控制按钮或开关,以免他人误触发生事故,必要时将电源切断校检;上工作梯时,应检查横撑等是否牢固,下端须有限制开度的挂钩,4米以上的高梯要拉晃绳或人扶着,上端靠杆子或管子(单梯)应以绳绑牢。
十一、发现高压线导体接地时,除对触电者用安全方法抢救外,必须遵守下列规程:
(一)室内设备接地时,其周围4-5米内不得站人,室外设备接地时,周围8米内不得站人。
(二)电工不得随便上杆,除立即联系变电所或附近油开关停电外,并向上级报告,事故地点要有人监视,以防他人接触。
十二、检查线路设备时,如中途因故离开,再回来工作时,必须详细查明情况,充分了解后,方可继续工作;各开闭器因工作需要而被截断时,应设明显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看管;超过380伏以上的电压时,不得带电作业。
十三、工作时使用手灯、电钻等工具时,必须先将地线接好后再用,其线不得绕在手上,用电钻时要带绝缘手套,工作灯不得超过36伏;各油开关及变压器应经常检查其接地线是否良好;安装或检修的电器设备,在进行检验时,凡是由库内新领的设备必须达到5个兆欧姆,在用的电器设备应达到0.5兆欧姆。
十四、现场负责人如因情况不明,分配工作不当,工作人员应提出意见,负责人再作合理分配,如指挥失误,对人身及设备显有危害时,工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并立即报告上级。(注:380伏以上电压不准带电作业,是根据我国目前技术、设备情况而定的。)
十五、电工应熟悉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紧急救护(如:人工呼吸等)知识和方法,并经常进行练习。
第二十条 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钢筋工作业时,应注意运行中的机电机械设备夹伤手、手臂,避免机械伤害;在高处作业时,防范高处坠落;在操作用电设备、机具时,注意防范触电事故。
一、钢筋工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工作环境、照明设施等,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电动机械运行中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收工前应按顺序停机,离开现场前必须切断电源,锁好闸箱,清理作业场所。切断合金钢和直径10毫米以上圆钢时应采用机械。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了解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技术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机械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机械的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机械作业前应空车运转,调试正常后方可作业。
二、钢筋搬运和堆放应遵守下列规程:
(一)清除工作面的障碍物,施工区道路要畅通,并注意周围电线及其它设施。
(二)搬运较长钢筋时,步调要一致,起落要统一,机械吊运要密切配合统
一指挥。
(三)待加工和已加工好了的钢筋都要按不同的规格型号分别堆放整齐。 (四)钢筋堆放不得压在水管和电缆上,堆放时应采取防锈措施;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
三、张拉和弯曲作业应遵守下列规程:
(一)张拉前对钢丝绳、滑车、夹具等要进行检查,机械要试运转,确保良好方能作业。
(二)张拉时严禁有人进入张拉区。操作人员夹好钢筋后退至侧向。 (三)张拉中如遇停电,要立即拉闸断电,以防突然来电发生事故,工作完了闸箱要断电上锁,切断、弯曲、对焊等工序都要遵守该条规程。
(四)张拉时,夹运钢筋和机械操作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
(五)卷扬机上设置安全防护挡板,操作人员站在挡板外侧,离开 张拉危险区,非卷扬机操作人员不准随意开机和动机上的电闸电钮。
(六)机械弯曲钢筋前要加油试车,工作中注意马达温度及其它部件情况,必要时停机降温和检修。
(七)弯曲机只能弯曲所规程规格的钢筋。严禁超负荷使用机器。 (八)人工弯曲的工作台要牢固平稳,并有足够的宽度,弯时扳手要扣紧托平,用力不可过猛,以防扳手松脱伤人。
四、切断和对焊应遵守下列规程:
(一)钢筋切断应先检查所用工具是否良好,切断机刀片螺丝是否紧固,试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钢筋切断。
(二)切断机不得断切超过该机所规程直径的钢筋,不得断切超过刀片强度和烧红过的钢筋,以保证机械安全。
(三)机械运转中不得直接用手试刀口处,并防钢筋尾部甩动伤人。 (四)对焊钢筋前应检查对焊机的地线、电压、冷却水、夹具和油眼油杯,戴上焊工绝缘手套,然后方可对焊。
(五)工作中保持钳口清洁,注意冷却温度有否超过40℃,必要时可停机冷却。
(六)对焊机不能放在易燃的棚子里,附近不准堆有易燃物,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具。
五、钢筋绑扎应遵守下列规程:
(一)绑扎工作面的障碍物要进行清理,力求整洁。
(二)高空作业上下人及运输材料用的爬梯、跑跳要稳固,根据材料情况考虑适当宽度,并有防滑措施。
(三)高空作业要遵守高空操作规程,根据具体情况系安全绳,带或设置栏杆。
(四)绑扎单梁、横梁、圈梁时,要有一定宽度和牢固的脚手架,必要时可设栏杆或安全网。
(五)多人抬放成品钢筋时,如桩、梁、板等,人员要配备得当,步调一致,统一指挥,以防发生压手、扎脚、扭腰等事故。
(六)各工序进行操作时,都要穿带好规程的劳保用品。 第二十一条 张拉工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作业人员在进行张拉作业时应严格按拉伸、松张注意事项操作,防止突然松张、拉断张拉钢筋钢绞线,发生物体打击事故;进行盖梁张拉作业和箱梁张拉高处作业时,要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一、预应力钢筋张拉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预应力张拉的安全技术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必须按照检测机构检验、编号的配套组使用张拉机具。张拉作业区域应设明显警示牌,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张拉时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读表。同时,张拉人员必须保持清醒头脑,精力集中、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二、张拉作业前,应制定张拉作业的操作规程,技术部门必须提交安全交技术底书,进行仔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对钢绞线、锚夹具、千斤顶、高压油泵、压力表等认真校定、检查,压力表、持压阀、油管等接头必须牢固。通过校验确定张拉表读数,确保安全方可投入使用。
三、施加预应力前,各种机械、电气应先进行检查和试运行,同时对砼结构进行外观检查;同时必须持有砼强度报告,确保张拉时砼达到设计强度的80%;预应力钢绞线编束时,应梳理顺直、绑扎牢固,防止相互缠绞,每束间隔一定的距离用铅丝绑扎一道。
四、在任何情况下,操作人员严禁站在预应力的两端延线上,避免钢绞线被拉断或锚具与千斤顶失效,造成预应力束、千斤顶、锚具等飞出伤人;为防止张
拉时钢绞线应力不均匀,在整体张拉以前应单根调整初应力,张拉应力必须根据拉力与延伸率实行双控。
五、千斤顶安装必须与端部垫板接触良好,位置平直对称,严禁多加垫块,防止受力失稳;千斤顶不允许在超过规程的负荷和行程的情况下使用;千斤顶在张拉升压时,应观察油泵和千斤顶位置是否偏斜,必要时应回油调整;进油升压必须徐缓、均匀、平稳 ;回油降压时应缓慢松开油阀,并使各油缸回到底;操作千斤顶和测量伸长值的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侧面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六、油泵不应在超负荷下工作,必须按设备额定油压或使用油压调整压力,严禁随意调整。发现油压异常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高压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作业前应检查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件,连接件必须完好、紧固,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施加荷载时,严禁敲击、调整施力装置;高压油泵运转前,应将各油路调节阀松开,然后开动油泵,待空负荷运转正常后,再紧闭回油阀,逐渐旋拧进油油阀杆增大负荷,并注意压力指针是否失常;泵停止工作时,应先将油阀缓缓松开,待压力表缓缓退回零后,方可卸开千斤顶的油管接头螺母。严禁在油泵带负荷时拆换油管压力表等;油泵在开动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必须松开全部阀门并切断电源。
七、压表在开动过程中如发生震动、跳表等情况时,必须重新标定或更换,方能使用;耐油橡胶管必须耐高压,工作压力不得低于油泵的额定油压或实际工作的最大油压。
八、张拉过程中如发生很大声响或油压表突跳,露在锚具外面的钢丝松动,要卸下千斤顶,重新标定,才能继续张拉作业。
九、悬空张拉,必须先搭设工作平台,工作平台上应有栏杆、保险绳等安全设施。升降行走工作平台时,上面不许站人。
十、千斤顶与油泵在稳压时,工作人员必须在适当的位置,防止高压油管破裂伤人;退楔时一切人员必须远离千斤顶,禁止对着楔块退出位置站立;拆除千斤顶时,必须从千斤顶的两侧取出楔块,退出千斤顶。
第二十二条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架子工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注意防范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注意作业的起重机械作业范围,避免起重伤害。
一、架子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高处作业人员,不得患
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恐高症、眩晕等禁忌症。
二、支搭脚手架作业前应对杆件及其配件进行检查,杆件及其配件是否存在焊口开裂、严重锈蚀、扭曲变形情况,配件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脚手架用的立杆、横杆、横担、脚手板等,不得用腐朽、中空、虫柱、干脆等竹木料,材料上的浮泥、油污均应处理干净。
三、作业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分工明确,听从指挥,协调配合;严禁赤脚、穿拖鞋、穿硬底鞋作业;严禁在架子上打闹、休息;严禁酒后作业。
四、立杆间距1.5米为宜,竹立杆间距一般在1.3米以内,一年以上工程立杆入土部分要涂防腐油;埋杆深度一般为70厘米,视土质情况酌情增减,杆底部应垫砖石或绑十架,无法挖应绑扫地杆子,以防下沉和滑动;搭双排脚手架,墙角处应绑角劲。无论单排或双排都要按规程绑剪刀撑和顶直杆,以防脚手倾斜。绑扎的铅丝要绞,绞棍要钉牢。
五、高空作业不得带手套操作,材料上下要栓绳传送,不得抛掷;高空作业用的扳手、铁杆等工具拴绳系牢,所有材料上下要拴绳传送,不得抛掷;架子组装、拆除作业必须3人以上配合操作,必须按照程序支搭、组装和拆除脚手架;严禁擅自拆卸任何固定扣件、杆件及连墙件。
六、脚手架宽度不小于1.5米,运输斜坡道(即马道)不小于2米,都要设置栏杆,斜坡道要防滑措施,脚手架不得铺设探头板;单排脚手小横插入墙内12公分,禁止用独柱顶支的危险搭法;搭较高的无法与墙联系的脚手架时,如烟囱,四周应拉缆风加以固定;小型脚手架完工后,要由组长、工长验收后,方准使用,较大型脚手完工后,需经技术负责人、工长、安技人员验收后,方准使用;脚手架要经常检查,大风暴雨后,要及时检查架子和立柱有否空、歪、动、下沉等现象,以便及时修复。
七、作业环境条件应符合: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无杂物;夜间作业时,作业场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大风、大雨、大雪后应对架子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倾斜、下沉、脱扣、崩扣等现象必须进行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中的数值;未经供
电部门批准,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上、下脚手架的马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应经常检查脚手架底部及近旁有无开挖沟槽等作业,如有影响脚手架基础稳定的情况,应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当脚手架下有车辆、行人通行时,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在河道中的施工支架,应充分考虑洪水和漂浮物的影响。
脚手架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10千伏 35~110千伏 154~220千伏 330~500千伏 最小安全距离(m) 4 6 8 10 15 八、非标准、新型和特殊承重架子,必须经过设计、试验、验收合格,并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支搭、使用;脚手架必须与稳定结构牢固拉结,拉结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6米,垂直距离不得大于4米;严禁利用结构架、装修架、防护架吊运重物,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起重吊装作业时,严禁碰撞或扯动脚手架;严禁使用立杆沉陷或悬空、连接松动、歪斜、杆件变形、有探头板、马道无防滑条及存在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架子。拆脚手架时,工作区域不准站人和通过,多人在同一架子拆除时密切联系,以防拆除他人站立部位,发生事故。钢脚手架搭设时,卡件要卡牢时,螺丝扭紧,螺丝有滑丝、卡件有裂痕以及钢管有严重锈蚀影响安全强度的,不得使用;搭拆脚手时,如遇电线碍事,应通知电工处理,架子工不得擅自拆除,架子架设与电线应保持规程的距离;搭、拆架子时,精神要集中 ,不准开玩笑,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关节炎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支搭脚手架还必须坚持先加固、先支搭的后拆除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作业人员进行操作作业时,完成挂钩司索作业要撤离到安全区域,严防起重伤害;信号工指挥作业要指挥信号明确,不得站在机械作业回旋范围,避免机械伤害。
一、起重工应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气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二、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使用前应检查试吊;工作前还需检查起重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如不符合规程,必须修理或更换,不得凑合使用,机
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试车,加润滑油;工作前应了解掉物尺寸、重量和起吊高度等,安全选用机械工具,不得冒险作业,不得超负荷操作;事先应看好吊车通道,吊运方向和地点,如有障碍必须清理。
三、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能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四、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对重大吊装项目,作业前应详细讨论吊运方法,明确分工,互相协作,防止混乱;起重作业应有专人指挥,指挥按规程的哨声和信号,必须清楚准确。指挥者站在所有施工人员全能看到的位置,同时指挥者本人应清楚地看到重物吊装的全部过程;作业前,应按规程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
五、禁止在有雾、雨天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安装、移动扒杆和吊装重物;禁止在风力达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六、需用自扎扒杆时,交叉点不应扎得过高,支点应在一个平面上,不得使用有裂纹、虫蛀、腐烂等材料,有木节的超过截面10%的不可用作扒杆;扒杆揽风绳的使用根据扒杆的类别、高度、物体的重量酌情而定,揽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原则上应超过30°。
七、吊重物前严格检查扒杆各结点是否绑扎牢固,支点锚索、杆顶揽风绳是否拉紧,揽风桩上绑扎揽风绳应紧贴地面,绑扎牢固,工作时设专人看管;吊物应按规程的方法和吊点进行绑扎起吊,当用一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绑扣应在重心位置;用两条绳扣绑扎掉物时,绳扣与水平夹角应大于45°;绑扎圆筒或有硬棱吊物,绑扣处应垫麻袋等物,以防圆筒滑脱和棱角伤人;起吊前应将吊物上的工具和杂物清除,以免掉下伤人;起吊前,先将吊绳拉紧,复查绳扣是否绑牢,位置是否正确。
八、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构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装物下方站人;吊装物上站人;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斜拉斜牵物;散物捆扎不牢;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质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程;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九、作业时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安装构件时,因考虑结点钢筋是否相互妨碍,
如有妨碍,应想采取措施,以免影响安装;吊大型钢板应焊上足够安全吊点或采取其他措施;吊绳应垂直,原则上不准斜吊,如要斜吊,必须认真检查绳索和各种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并经施工负责人批准;起吊时如发现吊物不够平衡,应放下重绑,不准在空中纠正;起吊时应徐徐起落,避免过急、过猛或突然急刹,回转时不能过速。
十、绝对禁止任何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具升降和以人做平衡体,严禁人员在钢丝绳、滑车等处爬上爬下;严禁一切起重机具、索具超负荷使用,如一整体设备而少量超负荷,吊装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吊装。
十一、起吊物严禁与其它物相碰,安装构件时,严禁构件与立柱或其它已经安装好的构件相碰;起吊物及构件安装未稳前,不准放下吊钩;起吊时,吊物附近的操作人员要站在能避让的位置,起吊后如需移动吊物,宜用绳拉。拉绳者与吊物中心距离不能小于吊物旋转半径,并注意吊车是否稳定,降落时必须等到吊物落到人员头部以下,方能靠近扶持吊物,吊物上面严禁站人;吊装时严禁任何人在重物下方及其移动方向通行或停留;禁止任何人在受力的钢丝绳上跨越和停留。
十二、需自制吊运物料的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5000千克;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批准;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并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十三、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施工时,必须采取措施,保证现场安全。 十四、龙门吊吊运物件时,在运行前应严格检查轨道是否平整、轨道是否变动,特别注意雨后运行的地质变化,速度要均匀,严防出轨。
十五、拆吊旧物,首先必须了解旧设备的安装情况,尤其是设备的底脚和基础的连接关系;吊运前必须拆除一切与旧设备连接的管道、螺丝等连接物;起吊前检查设备,确认设备与一切都脱离成一单件时方可起吊;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体,必须破土掘开,不准吊拔凝在地面或设备上的物体。
十六、拆除或安装设备有其他工种配合时,要统一指挥,分工明确,规程好联络信号,以防发生事故;检修保养机具必须切断电源,拔出熔丝插头并挂检修牌,严禁带电检修保养。
十七、起重机具运行时禁止从事检修保养工作;起重用的机具设备、吊具、索具要分工负责保管,并经常做好保养工作,以保证安全运行;起吊施工中禁止利用电线杆、生产运行中的设备支架、树木做锚桩;起重区域必须设以明显标志,主要通道要派专人监护,揽风绳设于有人车来往之地时,白天设安全旗,晚上设红灯警示。
十八、登高作业人员在高空作业,不准嬉闹,严格遵守登高作业的有关规程;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不得抛掷,要用绳系递送,零星工具物体要装入工具袋内;登高用3米以上的竹梯时上端要以绳系牢,必要时梯柱下端以物包扎,以防滑移,坡度过陡要有人扶持。
十九、装卸运输上下坡度的锐角不应大于35°,遇陡坡时必须填实,滚管要把住,以免滚下,下坡时应有绳索留揽,上下坡时工作人员不准站在物体上方或下方,上坡时后面用埃塞保险;异型设备装卸运输应注意重心位置,头重脚轻设备(如机床)应两侧加支撑保险,停放时注意垫好,防止倒下变形;圆型的设备(如塔类)两侧加埃塞塞牢,防止滚动;易变形设备(如铅设备)应有加固措施;装箱设备及散装设备,均应按箱上标志和设备安装说明书的规程绑扎及选用顶高点,防止翻倒及损坏设备。
二十、运输路面要平实,雨雪天拖运应在托板上撒些黄砂或煤屑增加防滑,拖运转弯角度要大些,并注意拖板上横木(夹拉木)情况,防止走动;拖运设备选用应根据拖运力确定,一般平地拖运力估计不应小于重物的50%,坡度为1:2时,拖运力不应小于重物的65%;同时在拖运过程中检查地锚桩、滑轮、千斤顶的情况;用平板车运输时装卸应平稳,注意重心,垫楞木应妥实和整齐。
二十一、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作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第二十四条 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驾驶人员要平稳驾驶,避免交通事故;坡道停车维修时要防溜车;其他维修时要注意防火灾事故、防机械伤害事故。
一、汽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学习,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和
维修保养规程,并经交通部门考试合格,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准单独驾驶,严禁没有执照的人开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交通安全的法令、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
二、行车前必须执行例保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得不到解决,不准出车;行车前驾驶员不准饮酒;行车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与他人谈笑;要保证适当的休息,遇身体有病或有极大的精神负担时,不得驾驶车辆;载重汽车必须按规程装载货物。装载的货物如高出车箱或散装对人体有害的物品时,车箱上禁止载人。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三、机动车操作应遵守如下规程: (一)汽车发动:
1. 使用起动机起动时,每次使用时间不得超过5秒钟,第一次起动不着,应等候15秒钟,待蓄电池恢复电力后再起动,如果连续三次仍无法起动时必须检查原因并排除故障,方可继续起动;
2. 机器发动时,必须将离合器完全踏下,以减轻起动的负荷,
3. 起动后,应仔细检查发动机的运转情况,倾听有无异常声音,保持发动机的慢速运转5—10分钟,待机升温到50度后,方可起步。
(二)起步:
1. 起步前,先鸣喇叭,环顾四周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关好车门,方起步; 2. 起步应先挂档,后松手制动器,并通过照后镜观察后方有无车辆,再缓松离合器,适当加油徐徐起步;
3. 一般空车在平坦坚实的道路或场地起步可用二档,重车应用一档,拖带车用一档或加力档;
4. 起步要慢,不得猛抬离合器踏板,猛踏油门,夜间及雾天视线不清是,必须同时开放前后灯及方向标灯。
(三)行车
1. 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意各仪表反映情况,查听发动机及车底盘声音,如发现操纵困难、车身抖动或有焦臭味时,应立即停车检查,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2. 行车速度应根据路面及其情况,用安全、经济车速行驶;在机温未达到70度以上时,不准挂高档。踩加速踏板时,不宜踩到底,以使发动机保有一定
的余力;行驶中要密切注视车、马、行人的动态,正确估计其动向,随时预防意外。必须时应提前减速和制动,不可滥用喇叭或以车突然逼近惊散行人和牲畜;
3. 两车同一方向前进,前后车应保持一定距离。当车速为15公里/时,距离不少于5米;当车速较高时,距离不少于20-30米;
4. 由低档变高档时,必须采用两脚离合器操作;由高档变低档时,必须使用空油操作,以免换档发生冲击;由前进档变为后退档,或由后退档变为前进档时,必须待车完全停稳后,方可换档,并察看有无障碍物,方可倒退或前进,直线倒车时,应保持前轮的正向倒退。变转方向的倒车,应掌握“慢行车快转向”的操作方法,倒车时速不超过5公里;
5. 汽车转弯时应注意道路及交通情况,在开始转弯之前的50-100米处发转弯信号,降低速度,靠右侧徐徐转弯,并做好制动准备;
6. 汽车在正常行驶时,不得无故猛踩制动器。通过转弯、桥梁、铁路、交叉口、繁荣地区、单行线及风、雨、雾、泥泞、冰冻道路或山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7. 在暴风雨、夜雾中行车时,要特别检查灯光线路及雨具设备,保证照明良好;要放前灯,适当减速,谨慎行驶,必要时应鸣喇叭。夜间行车如灯光射到80米以内者,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冬季遇降冰雪或者在有冰雪的路面上行驶,要认真贯彻执行冬季安全行车的规程。应小心慢行,速度应减低到15公里/小时以下,发现情况要及早刹车或间歇踩制动板,不得使用急刹车;通过泥泞路面,应选择较坚实、溜滑小的地方通过,保持适当低速档,速度不可忽快忽慢,绝对禁止换档;
8. 过桥应降低速度,以免在桥上变速、刹车或停车。对大水后或不熟悉的桥梁,应事先察看清楚再行通过;上渡船时必须用头档,前轮对准跳板,听从指挥上下船,绝对禁止换档;涉水行驶应先探测水深和流速,用低速徐徐通过,不能在中途停车或变速;涉水后应缓行一段路程,不踏刹车,以便水分蒸发;
9. 穿越路口、岔道应先鸣喇叭,降低速度,注意两侧车、马和行人,并做好刹车准备。通过应停车察看有无火车前来,再减速通过;通过崎岖路面时,应降低车速。遇凹凸处要踏下离合器踏板,以减少震动。遇小坡状路面或地沟可稍转方向盘,使车辆斜行通过,避免左右轮同时震动;
(四)超车、会车和让车
1. 超车必须选择平直宽阔路段;在对面150米内无来车的地点进行; 2. 超车前先鸣喇叭,开闭大车灯光示意,在得到前车同意并向右避让后,方能加速超越。超越时,必须保持横向一定距离,超越后仍循超车线前进,与被超越车距离25米以后,方能转向道路右侧前进,在过程中不得任意采用制动、变速、滑行等措施以免与后车相撞;
3.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超车:风、雪、雾天或车尘飞扬视线不清时;交通频繁、道路狭窄、泥泞或冰滑道路上:道路交叉点、转弯、下坡、桥梁、隧道、漏洞和过铁道等处的禁止超车标志的地点;前车已经发出转弯信号或前车正在超车时,也不能超越;
4. 汽车在行过程中应注意后面喇叭响,当后车要超越时,应迅速选择适当路面,减速靠右,示意后车超越,不得无故不让;
5. 一般规程下,会车应按照下列规程:空车让重车,单车让拖车,大型车让小型车,货车让客车,普通运输车让特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但下坡车已至中途而上坡车尚未上坡的,上坡车应让下坡车,如遇一时分辨不明或遇特殊情况时,应本着礼让的精神,自觉地做到先慢、先让、先停。
(五)停车
1. 车辆中途停车必须拉紧手刹、持上排档。遇上坡时持前进档,遇下坡时持倒退档。同时司机不得远离,以防万一;
2. 车应停在道路右侧或指定地点,停车前应减速或利用脱档滑行并亮方向标灯,示意后方来车及附近车、马、行人,徐徐向道右侧停靠;
3. 交叉道口、急弯、桥梁、消火拴附近10米以内,公共汽车、电车站、消防机关门口两侧15米以内,繁杂街道、城市单行线、涵洞、窄道、陡坡及规程禁止停车的地点,都不准停车。
四、行车中遇到缺水或机器过热时,应待机器温度自然降低后再加水,严禁熄火后即猛加冷水。
五、在维修保养时,严禁用钢丝刷和汽油擦洗机件和部件,冬季要将机体内的冷水放尽,并认真做好收车后的清洁和保养检车工作,擦洗机体,清除轮胎上的污泥和石头。
第二十五条 材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材料工作业时要时刻注意防范火灾事故;进行搬运、装卸
作业时,要防范物体打击事故。
一、材料库房里严禁吸烟,库内电器设备必须完善,不得产生火花,要经常检查库房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并熟悉使用消防设备,做好防水工作。
二、必须按材料的性能分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混合存放。氧气瓶不准和电石、汽油、酒精、橡胶水、苯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在一起。
三、装有氧气的氧气瓶不可受太阳直射或者接近火源,氧气瓶要保持清洁,不得粘有油污。
四、搬运氧气瓶要上紧安全罩,手和手套不得沾有油污,要小心轻放,不许抛卸,不准在地上滚运。
五、有毒及腐蚀物品,必须做好标志,妥善保管,以免中毒及腐蚀。有毒物资必须严格执行收发保管制度;雷管、炸药等易爆物品,必须分别放于专门的储存地点,离其他仓库和工棚有相当的距离,严格做好保卫和防火工作;汽油、原油、重油等油库,必须距明火作业地点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仓库严禁明火,开桶时要用扳手,不准用锤敲,以免冲击发生火灾;对于自燃物品,如桐油、樟脑等,应放在通风良好和温度较低处,并经常接受检查,在仓库保管时间不宜太久。
六、仓库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必须畅通无阻。
七、夏热气候搬运沥青必须穿戴防护用品(手套、口罩等)以免中毒。 八、硫酸、盐酸等烈性物资,事先必须检查包装品及所用工具是否牢固可靠,注意轻搬运放。
九、材料人员必须熟知易然、易爆以及其他物品、材料的性能及保管和运输方法,以便严格掌握。
第二十六条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爆破工作业不准携带手机、要穿防静电的作业服,避免电雷管意外引爆,造成伤害和火药爆炸;起爆时,作业人员要离开危险区域,避免飞溅物伤害,造成物体打击事故。
一、爆破工必须经公安部门的培训,取得操作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二、爆破装药作业时,同一作业面不得超过三人同时作业;严禁非作业人员在现场逗留。
三、火工品应随用随领。领取时要办好领用审批手续,填好领用记录。做到谁使用,谁领用;谁领用、谁负责。
四、爆炸物品使用,必须按公安部门的要求,填写现场使用记录;记录填写必须真实,不得编造和事后补填。
五、当日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做退库处理;不得私藏和隐匿;更不得出售和转让。
六、爆破时发生哑炮或盲炮必须上报,不得私自处理。 第二十七条 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测量工野外作业时要预防高处坠落、淹溺以及毒蛇蚊虫等伤害,作业时还应要注意现场施工机械,远离或随时躲避正常施工的机械,以免造成机械伤害。
一、测量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程配戴安全防护用品;测量作业时必须避让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躲开坑、槽、井,应选择安全的路线和地点。
二、上下沟槽、基坑应走安全梯或马道防止发生意外;深沟隧洞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楼板上作业时应注意未加覆盖的预留洞口,防止发生坠落;在基坑、基槽作业时无塌方危险。
三、测量工水上测量时,必须先征得主管单位的同意,掌握水深、流速等情况,并据现场情况采取防溺水措施;必须遵守水上有关安全规程,穿戴好救生衣,不准一人单独上船工作;水上测断面时要挂慢车旗,工作船舶要配有救生圈等救生设备,并注意防止断面绳拌人。
三、搬移仪器必须装箱上锁,检查提环、背带背架是否牢固,特别是在块石面上或泥泞、上下陡坡道路上行走,注意防止滑倒造成伤人或损伤仪器等事故;上打桩船配合打桩和安装测量时,应按规程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随时注意吊物和钢丝绳,以防伤人;登高施测时,必须遵照高空作业有关规程,并系好安全带。
四、木桩制作和打桩时,要检查所用工具是否牢固,操作时注意周围工作的人,用斧头砍木桩或打大锤时,禁止打飞锤且不准带手套操作,以免造成事故。
五、冬期施工不应在冰上进行作业,严冬期间需在冰上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前进行现场探测,充分掌握冰层厚度,确认安全后,方可在冰上作业。
六、量距离时防止刚卷尺折断伤人;距标尺、立花杆时不得触及或靠在架空线路上,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第二十八条 试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试验员工作时要防止发生触电、砸伤、中毒、烫烧伤等人
身伤害。
一、试验工进入实验室工作时必须按规程配戴相应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以防止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不慎吸入导致中毒。
二、试验工应严格遵守各类实验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认真了解和熟悉各个实验步骤和业务流程,以免发生机械伤害。
三、在操作电器设备时,应检查电器设备的安全性能状况,在操作过程中发现有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
四、在试验作业过程中如用到电炉、燃气等加热设备时,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五、进入混凝土蒸汽养护区域测温作业时应走马道或安全梯,并备有足够的照明。在沥青混合料施工中,需在沥青混合料运输车上测温时,事先必须与汽车司机协商,征得同意后方可上车测温。
六、试验时凡能够产生刺激气味的物品,必须在通风橱内操作,并时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试验所使用的各类药品、试剂严谨常食,严谨使用试验室的试验器具饮水。
七、试验过程中需要移动大件物品时应稳拿稳放,防止失手砸伤手脚;试验结束后,应关闭电源,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离开。
第二十九条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木工作业应遵守下列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木工作业要随时注意作业机具造成机械伤害;操作电力机具时要防触电事故。
(一)掌握和了解各项作业内容,勤检查、保养各种机械、电器设备。各种机、电设备应责承专人管理;不熟悉机、电设备人员,不准上机操作。
(二)支模应按工序、技术要求,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四米以上墩柱模板,四周须顶牢,应搭设工作平台,禁止在柱模上操作和底模上行走。发现模板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理。支撑底部要坚实加垫,本楔要钉牢,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等材料。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三)经技术人员同意拆除模板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除的模板应及时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四)高空作业时,要系安全带或安全绳,上下两层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下层工作人员,要带安全帽,严禁向下抛掷工具、材料等。
二、使用木工机械操作应遵守下列规程
(一)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了解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技术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作业前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工作场所严禁烟火,必须按规程配备消防器材;应及时清理机器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刨花、木屑应存放到指定地点;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
(二)使用平刨机作业时,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厘米;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刃上方回料。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厘米,长度小于40厘米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于25厘米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刨旧料时必须先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遇节疤、戗茬时应减慢送料速度,严禁手按节疤送料。换刀片前必须拉闸断电;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刀必须匹配,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且距离刀背不得小于10毫米。
(三)使用压刨机作业送料和接料应站在机械一侧,不得戴手套;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走偏或卡住,应先停机降低台面,再调正木料;遇节疤应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与滚筒保持20厘米以上距离;接料时,必须待料走出台面后方可上手。刨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轧辊距离;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须垫压板;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3毫米。
(四)使用裁口机作业应根据材料规格调整盖板,作业时应一手按压、一手推进。刨或锯到头时,应将手移到刨刀或锯片的前面;送料速度应缓慢、均匀,不得猛拉猛推,遇硬节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刨口15厘米方可接料;裁硬木口时,每次深度不得超过1.5厘米,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裁松木口,每次深度不得超过2厘米,高度不得超过6厘米。严禁在中间插刀;裁刨圆木料必须用圆形靠山,
用手压牢,慢速送料;机器运转时,严禁在防护罩和台面上放置任何物品。
(五)使用开榫机作业必须侧身操作,严禁面对刀具;进料速度应均匀。短料开榫必须使用垫板夹牢,严禁用手握料;长度大于1.5米的木料开榫必须2人操作;刨渣或木片堵塞时,应用木棍清除,严禁手掏。
(六)使用打眼机作业必须使用夹料具,不得直接用扶料;大于1.5米的长料打眼时必须使用托架。凿芯被木渣挤塞时,应立即抬起手把;深度超过凿渣出口,应勤拔钻头。应用刷子或吹风器清理木渣,严禁手掏。
(七)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必须拧紧。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作业时应站在锯片一侧,手臂不得跨越锯片;送料时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厘米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厘米长的短料;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车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厘米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切断电源、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车。
(八)使用刮边机作业材料应按压在推车上,后端必须顶牢。应慢速送料,且每次进刀量不得超过4毫米;不得用手送料至刨口;刀部必须设置坚固严密的防护罩。严禁使用开口螺丝的刨刃;装刀时必须拧紧螺丝。
三、安装和拆除工作应遵守下列规程:
(一)装、拆模板应先检查工作面及运输道路,选定堆放地点,研究装、拆和运输方法,并按不同的规格分别放堆整齐。
(二)搬运钢模板时,严禁将手指穿在螺丝眼内搬运。
(三)拆高空建筑物模板时,由上而下按顺序进行,并用绳溜放,下面不得站人和通过。
(四)用扒杆或起重机拆除大型模板时,要留部分拉杆或螺栓支撑作临时固定用,待绳钩受力后再拆除。作业范围禁止行人通过。
(五)拆除天面板时,应采用分部拆除法,即拆除部分支撑,随拆除部分模板,不准将全部支撑一次拆除,以防划伤。
(六)模板及木料上的钉子要及时安排拔除,对突出在混凝土构件外的钉子
要及时弯倒或铲除,以防划伤。
(七)拆除中如遇电线、脚手架等障碍物,应通知各专业人员进行处理,木工不得随意拆移。
(八)模板安装,要按施工要求进行,(指按模板设计要求)未经施工负责人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九)不得用多孔、断裂、节疤严重以及腐朽之木料做模板挡及屋架的主要受力构件。
(十)不得在脚手架上,未凝固的混凝土梁、板上和已绑好钢筋层上加工模板。
(十一)在安装中模板、屋架等,在未安稳固时,不得中断作业,以防发生倒塌事故。
(十二)在有坡度的屋面上作业,如铺油毡等,应采取防滑措施,并不得穿朔料硬底鞋作业。
(十三)安装梁、架单件构件时,在未固定牢时作业人员不得在上面行走通过。
(十四)参加拆除、安装大型模板的船、机、起重工等,要密切配合,听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条 瓦工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瓦工登高作业时,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范高处坠落;上下高处作业面时要注意防范踏空、绊倒和摔倒,造成高处坠落等伤害。
一、工作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的障碍物,施工机具及材料要合理堆放,运输道路畅通并保持一定的宽度,以免妨碍工作、影响安全;检查高空内外脚手架是否符合规程、稳固可靠,脚手板要有一定的强度和宽度,不许使用有虫蛀、腐烂的木脚手板及有损坏的铁脚手板;高空、分层作业应搭设安全排栅,马道的宽度、坡度应符合施工规程,并有防滑措施;脚手架上绑扎的竹筋、铁丝不得随意解脱,立柱、横档,木板不得随意拆除,如需拆除,必须征得架子工的同意。
二、对各种工具必须作充分的准备和检查,传带工具、材料的滑车、绳索、带柄工具、灰斗等各种工具的构件要牢固,防止操作和传送时掉落发生事故;服从分配、听从指挥,遵守操作规程,并负责指导、照料配合自己的徒工和副工的有关安全生产事宜;上下脚手架要走马道,不许爬越上架,在脚手板上工作精神
要集中,前后左右移动时要看清位置,以防踏空跌落。
三、沟坑上面堆放的材料数量及与距离沟边的距离,要严格遵守施工要求的规程,不得随意增加数量和变换位置,以免造成沟坑塌方;在基坑内作业时,应随时检查坑壁是否有崩裂现象;早设有支撑的基坑,应随时检查支撑是否牢固,尤其在雨后或排水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如发现危险情况,应停止作业,报告有关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再进行施工;拆除坑内支撑应由下至上进行作业。
四、脚手架上砍砖时应向墙面一侧砍;脚手板上堆放砖块,不得停靠板边,不得超过三层或摆满,转弯抹角和通道地方禁止堆放砖块和其他物品;如要抛砖抛瓦,下方严禁站人和通行,每层高度超过3.5米时,不得采用抛设方法传递物料;不用的工具材料不得堆放在脚手架上,也不许向下抛甩;斩砖应在人与墙之间或个人左右手两侧敲打,并注意下方是否有人。
五、砌筑砖墙和粉刷,必须站在脚手架上工作,不得站在墙上砌筑和行走,不得堆砖垫脚或堆砖搭板作为临时脚手架;每次砌筑砖墙、砖柱高度不得超过3米;浆砌块石不得超过2米;砌筑门窗部位时,必须将门窗架或承托底板支撑牢固后方能进行砌筑。
六、屋面盖瓦前,必须仔细检查绗条和底板是否牢固,以防盖瓦滚动、滑移发生事故;屋面盖瓦时,垂直下方不准进行其他作业,如需作业,应搭设安全排栅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维修、拆除危墙及拆换梁柱作业时,须按施工规程支撑牢固,然后由下至上按顺序作业,工作场地禁止通行。
七、雨雪后作业时,应排除积水、清扫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上下检查井、脚手架和沟槽时必须走安全梯或马道;冬季施工有霜、雪时,应将脚手架上、沟槽内的霜、雪清除后方可作业。
第三十一条 混凝土振捣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混凝土工施工作业中要防范高处坠落;在狭窄作业面作业要注意预防滑落被尖锐物体扎伤或造成高处坠落事故;利用电力工具作业时,要防范触电事故。
一、混凝土入仓前,由指挥人员进行指挥,使上下人员作好准备后方可下灰,以防伤人。
二、混凝土浇注与振捣作业必须专人指挥,分工明确;混凝土振捣前,应检查振捣器的线路、开关等安装是否妥善,振捣器安装等是否牢固,软件联结有无
松动现象、是否正转、放置位置要稳妥牢固。
三、震捣器必须经电工检查,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使用;振捣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马达及软轴的温度,超过60度或烫手时,不准继续使用;使用震动器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振捣器没有接地线、传动部分没有防护罩不准使用。软轴外表面有严重磨损或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停止使用;移动振捣器、安装或更换软轴及排除故障时,应将电源切断方准操作;振捣器间歇或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拔出振捣器。施工遇到下雨时,应将马达及电闸盖好,防止受潮漏电;电源线不得压在脚手板下或在混凝土上拖拉,振捣器移动或提高时,严禁使用本身电线吊运。
四、混凝土入仓或掺块石时,应先与振捣人员联系,等振捣人员将软轴放好,躲到安全地点方可下料;交接班时,应将振捣器使用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作好交接工作。
五、泵送混凝土时,宜设2名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泵送管接口必须安装牢固;浇注人员不得直接在钢筋上踩踏、行走;浇注壁、柱、梁、板应站在脚手架或平台上作业;模板仓内作业时必须穿胶靴,戴安全帽;向模板内灌注混凝土时,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灌注人员应听从振捣人员的指挥;浇注混凝土作业时,模板仓内照明用电必须使用12伏低压。接管和提运自动喷水器时,要关好节门,在水上和船上养护时,操作人员要穿好救生衣,并遵守水上安全操作规程;加配水泥、化学剂,振捣和分灰等操作人员都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六、混凝土养护使用覆盖物养护混凝土时,孔洞必须设安全标志、加盖或设围栏,不得随意挪动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使用电热毯养护应设警示牌、围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养护区域。严禁折叠使用电热毯,不得在电热毯上压重物,不得用金属丝捆绑电热毯;浇水养护时,不得倒行拉移胶管;覆盖物养护材料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并存放到指定地点;加热用的蒸汽管应架高或使用保温材料包裹。
第三十二条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高空作业要做好防范措施,设置安全护栏,作业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防范高处坠落事故。
一、在2米以上登高作业或45°以上的斜屋顶及其其他陡险地方工作时,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拴牢固定物上,如工作流动性较大,不便于使用安全带时,
需用外脚手架封檐(檐板高50厘米)及安全网(1.2米-1.5米)等设备,保障安全。
二、使用安全带前,必须仔细检查皮带是否够力,带环是否牢固,发现有损坏腐蚀情形,不得使用;安全带应挂在工作者的正上方固定物上,结扣要拴牢,钩稳;安全带的绳子长度为2米,如用安全绳其长度亦不得超过3米。必须使用规程的安全绳,不准随便代用。
三、脚手架、马道板、屋面等,如上面有霜雪,必须打扫干净,如有冰冻,必须铺麻袋等防滑物,并须视具体情况认定安全时,始得登高作业;脚手架、脚手板上所遗落的砂石、灰浆,必须随时清除;登高作业不准穿硬底或滑底鞋,衣服袖口、裤脚口扎紧。
四、登高作业注意力要集中,不要打赌比力、开玩笑,不要东张西望、快跑急跳,以防失足危险;凡患心脏病、高血压、大病初愈、年老体弱、病劳过度、精神恍惚、酒醉、失眠及怀孕女工等均不应登高作业。
五、有雷电、暴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均不应登高作业。 六、不准搭空头板,板子搭好后不得搬动。
七、登高搬运或拉吊重物时,身子要有凭靠,严防重物或人坠下;登高作业的工具,应经仔细检查,如发现绳索有断痕,工具柄松脱,应当即修理或更换;登高作业的小工具放在工具袋内,大工具用完立即放到地面,向下递送工具、机件和材料等,不准抛掷,下面必须设专人警戒,以防意外;上面有人工作时,他人不得同时在其正下方工作,如有必要,须通知下面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八、登高作业地点,距普通电线应在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应在2.5米以上,距特别高压线应在4米以上,必须在扶手上钉板隔开电线,以保安全。否则应通知工地负责人与有关单位联系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工作。
九、使用梯子登高,须仔细检查梯柱、梯横及梯级结构处有无毛病,若有毛病者,必须修好再用;不得抬重物登梯,不要把工具、材料挂在梯上,不要站在梯顶(三级)工作,身体重量不可越出梯子的重心。
十、使用梯子时,上下应放稳,梯柱上下支点应包扎防滑物(麻袋或草袋),必要时上端用绳索绑牢或登梯及工作时要有人扶持,立梯坡度以60°为宜;两梯连接使用时,须用金属卡子及螺丝扣紧或用铅丝、棕绳绑牢,两梯合长一般不应超过6米,如必须加长时,绑梯须加牢,梯腰设支撑。
第三十三条 司炉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司炉工作业要随时观察水位,不得缺水、干烧,发现缺水时不得冒然加水,以免引起锅炉爆炸事故;对压力容器和管道要经常检查,防范锅炉爆炸和容器爆炸事故。
一、司炉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接班人员未到位前不得离岗。
二、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规程:必须将安全阀送具备检测资格的单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按规程要求调试定压;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升压试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
三、压力表必须每年将锅炉本体的压力表送具备检测资格的单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必须每年将锅炉本体以外的其他部位的压力表送具备检测资格的单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锅炉运行前,将锅炉工作压力值用红线标注在压力表的盘面上;严禁标注在玻璃表面;锅炉运行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压力表的指针不得超过盘面上的红线;如安全阀的排汽而压力表尚未达到工作压力时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锅炉运行时,每班必须冲洗一次压力表连通管,保证连通管畅通,并做回零试验,确保压力表灵敏有效;锅炉运行中发现锅炉本体两阀压力表指示值相差0.5Mpa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四、水位计应符合下列规程:锅炉运行前,必须标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线;锅炉运行时,必须严密观察水位计的水平,应经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线之间并有轻微变动,如水位计的水面呆滞不动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锅炉运行时,水位计不得有泄露现象,每班必须冲洗水位计连通管,保持连通管畅通。
五、锅炉自动报警装置在运行中发出报警信号时,应立即进行处理;锅炉运行中启闭阀门时,严禁身体正对着阀门操作;锅炉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装置,在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连接,确认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扫作业前,必须将料斗固定;排污作业应在锅炉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停炉后进入炉膛清除积渣瘤时,应先清除上部积渣瘤;运行中如发现锅筒变形,必须立即停炉处理。
六、燃油、燃气锅炉作业时,必须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程的程序操作;运行中程序系统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燃料源,并及时处理;运行中发生自锁,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严禁用手动开关强行启动;锅炉房内严禁烟火。
七、运行中严禁敲击锅炉受压元件;严禁常压锅炉带压运行。
第三十四条 油漆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油漆工作业时,要注意作业场所的通风,防范中毒和窒息;作业区域禁止火中和吸烟,以免引起火灾事故;登高作业要防范高处坠落。
一、油漆工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上下沟槽、构筑物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高处作业时必须支搭平台,平台下方不得有人。
三、刷模板等小构件的油漆时,必须将构件支放稳固;临边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的措施;使用工作梯作业时,应遵守本规程相关规程。
四、油漆作业现场严禁烟火;喷漆作业时严禁喷嘴对人;作业后应及时清理现场遗料,运到指定位置存放。
第三十五条 锚喷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风险提示:喷锚工在狭窄、封闭的空间作业,要戴好防毒面具,防止中毒和窒息;在隧道内作业,要注意顶部落石,防范物体打击事故;登高上架作业时要注意防范高处坠落事故。
一、锚喷工作业前必须检查道路、现场环境、管路、接头、压力表及安全阀,确认安全。
二、在隧道内作业时必须设通风换气装置,保持空气流通,并采取降尘措施;隧道内作业时必须采取24伏以下低压照明。
三、喷射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品。作业时身体不得裸露;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设专人操作喷射设备,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不得相互干扰。
四、锚喷高度超过1.5米时应在平台或脚手架上作业;作业时,应随时检查环境及围岩情况,清除松散及危裂的土石块;喷嘴在使用与放置时均不得对着人。
五、喷射作业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控制压力,如压力表指示超压,而安全阀不开启时,必须立即停泵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启动。
第三十六条 风钻操作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施工前准备好钎子、钻头、水钎、铁丝、钳子、等工具用品和润滑油。 在作业碛头检查风钻、气腿、风管、水管的完整可靠之后加注润滑油,接上风源进行试运转。钻头装上钎子后要撞击斗紧。
检查作业碛头的支架完整情况和顶帮危岩情况,发现异常时立即处理。 校正中腰线后根据爆破要求在碛头上标出炮眼位置。禁止将炮眼布置在残眼上。
检查碛头的局部通风、瓦斯情况,无异常才能开钻。 二、钻眼作业
开眼前摆正炮眼方向、角度。要有助手在旁辅助开眼。
开眼时送风量不宜过猛。只有在眼孔已钻13厘米以上时才允许正常推进。 正常钻进时气腿应在眼——钻机——气腿的方向线上。注意气腿撑角适当,防止炮眼不直和卡钎。
正常钻进时应将钻机端正抱稳,保持平衡,均匀供风,适度推进,经常排粉。 发现卡钎时,应停止进眼,冲洗吹掉眼中岩浆和粉尘,再后退取钎,如不见效时,可将钻机取下,紧靠眼口四周轻微振动钎子,慢慢收钎子退出。发现钎子变形时,应立即换钎。
打底眼和水沟眼有困难时,应在巷道底板上放一块木板,然后收钻机放在木板上徐徐推进。
钻进中发现有来水增大,钻入空塘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 钻进过程中注意顶帮危岩情况,发现异常,停机处理。 禁止在从事装载作业和未处理完瞎炮的情况下进行钻眼。 每个炮眼钻完后,必须立即清理完炮眼内的岩粉。 三、工作结束
关闭碛头后面的风水闸阀。
取下钎子、钻机和风水胶管,并将其放至远离碛头、不受爆破冲击的安全地点。
帮助放炮工清理炮眼,分清用途,防止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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