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表外外汇融资业务现状及监管建议
2020-09-23
来源:汇智旅游网
资格;村集体收入来源有限,缺乏自有资金或财产, (二)各政策性银行应进一步增强支持小型农田 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承贷能力不足:农户因不具有所有权.主动贷款意愿 较低。农田水利设施产权不明晰,成为影响借贷双方 建立借贷关系的突出障碍。 (三)政策环境层面的问题 运用政策性金融手段对农业予以支持与保护是国 际普遍采取的积极措施,目前已成为各国扶持和保护 农业发展的最佳选择。为此.我国应加快完善农村金 融服务体系,鼓励创新服务农业、支持农田水利基础 近年来.国家资金支持的重点以大型水利基础设 施建设为主,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相对不 设施建设的金融产品。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活力。鼓励 金融机构对具有未来收益的经营性农田水利项目发放 足.对农村田间地头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基本处 于停滞阶段。地方政府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主要依靠上 担保贷款,以项目未来的经营收益或收费等为担保: 级围债投入、转移支付和农村“两1一”税,但按照现 行政策规定. “两工”税已经停收.水土保持设施补 创新担保形式多样的涉农信贷产品,完善涉农信贷风 险分担机制.以金融产品的创新为农业及农田水利基 础设施建设服务。 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资源税等征收进展缓慢, 致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来源明显不足。 二、改善金融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建议 (三)明晰产权,鼓励和支持多种形式的资金投 入 (一)尽快出台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配套金 融政策法规 进一步明晰产权,国家投资工程明确所有权归水 利部门,集体或个人投资兴建的工程实行“自建、白 有、自管、自用”的体制,逐步解决农田水利建设项 建议有关部门联合出台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 指导性意见,通过财政贴息或减免税的方式支持金融 目信贷资金缺乏承贷主体的问题。对农民直接受益的 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 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的政策界限,组织和引导农民投 机构发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贷款。扩大人民银行支农 再贷款使用范围,允许用于支持小型、微型农田水利 建设,其贷款利率上浮不应超过一定比例;农民贷款 用于修建农业水利设施,可由各级财政给予贴息或承 工投劳。推行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支持和引导民 间资金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及后期管理,合理解决 农民田间地头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责任编辑刘西顺) 担全部利息:政府对新投放的贷款给予全额或部分保 险。明确将农田水利贷款纳入农发行新业务范围,南 其提供低息长期贷款。 商业银行表外外汇融资业务现状 及监管建议 胡志刚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湖南长沙41 0005) 2009年以来,由于市场对人民币升值预期十分 强烈,企业通过贸易融资等相关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的需求日益旺盛。在这样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利用海 一、商业银行表外外汇融资现状及原因分析 商业银行表外外汇融资,是指商业银行按照通行 的会计准则进行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 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商业银行当期损益的外汇融资 活动。正是由于表外外汇融资所具备的这一特殊属 性.自2009年以来,各商业银行表外外汇融资业务, 《金融发展研究》第1期【87】 外分支机构或协议行在资金、价格上的优势叙做表外 外汇融资.已成为进一步拓展自身业务的一条重要途 径.但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监管问题。 无论在规模还是范围上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融资产 外外汇融资业务的真实性,没有出现明显的风险隐患。 但从监管角度出发,由于银行表外外汇融资业务存在 品已由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等常规性产品扩展到协 议付款、融资性保函(内保外贷)、组合性融资产品、 离岸融资产品等。据统计,2009年工、农、中、建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表外融资收益比重平均在20%左 灵活性大、透明度差、监管手段薄弱等特点,一旦其 中隐含的风险变为现实,必将影响我国金融稳定。因 此,应采取措施完善表外外汇融资业务管理。 (一)健全表外业务融资管理法律法规 右,比2008年增长了8O%以上。商业银行表外外汇 融资发展较快的主要原因如下: 应借鉴国际上相关的管理经验,建立或健全符合 我国国情的表外外汇融资管理法规制度,对表外外汇 (一)境内外汇流动性趋紧 2009年以来,受世界经济触底复苏影响,进出 融资业务的定义、监管标准、操作规程等进行规范和 界定。 口企业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订单逐步增多,企业外汇 贷款需求趋旺:另外,为实现套利.涉外企业往往利 用外汇贷款(含外汇贸易融资)对外付汇或延迟付 汇,致使中资银行自有外汇头寸以及依靠总行拆借的 外币资金无法满足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日渐增长需 (二)加强对表外外汇融资业务监管 一方面.应建立统一的表外外汇融资风险衡量标 准和风险监测体系.使金融监管部门可以及时掌握表 外外汇融资业务的规模、期限结构和品种结构的变化 求。为缓解外汇资金压力,商业银行表外外汇融资产 品如海外代付、协议付款、融资性保函等便应运而生 并呈较快发展态势。 (二)境内外外汇融资成本差异 在当前人民币加速升值背景下。境内外汇融资价 格也变得水涨船高。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境内3月 外汇融资价格为同期LIBOR+400BP左右.而境外则 只有同期限LIBOR十150BP左有。因此,商业银行通 和风险。另一方面,应加强表外业务信息披露工作, 规范表外外汇融资业务信息的披露范围、内容、原则 及标准,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并强化信息披露真 实性要求 (三)完善短债指标管理政策 现行国家对商业银行短债指标管理范畴为90天 (含)以上的外债业务,而90天以下的表外外汇融资 产品未纳入规模控制指标.这就为商业银行通过办理 过叙做表外外汇融资置换外汇贷款,不仅可以为客户 节约融资成本,还可在不动用自有资金的前提下,通 过锁定企业人民币存单质押,获得利差和汇差收入。 (三)短期外债管理政策松绑 90天以下的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融资性保函等 表外外汇融资业务来规避短债指标的规模控制提供了 有效途径。因此.从加强我国外债管理政策执行效果 的角度考虑,建议参照90天以上银行外债规模管理 的做法,将商业银行表外外汇融资纳入全口径外债统 计指标管理范畴。 2009年国家对短期外债政策进行了调整.规定 定90天以内对外融资业务不再占用代付申请行的短 期外债额度。这就意味着9O天以内的表外外汇融资 规模可无限放大。以湖南省为例,2010年前三季度, 湖南省9家商业银行开立无期信用证近7亿美元,其 中期限90天以内融资业务占比为65%:海外代付融 资额9亿美元。其中期限90天以下融资业务占比为 88%。 (四)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表外外汇融资国际收支 申报时效 为解决企业办理表外外汇融资过程中(如海外代 付、远期信用证等)出现的国际收支延后申报问题, 避免金融监管部门对我国国际收支形势出现误判,建 议外汇管理部门可要求涉外企业或商业银行在实际对 二、完善表外外汇融资业务管理的思考 外付汇或代付时即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及时体现我国 国际收支的真实情况。 (责任编辑孙军) 虽然商业银行在从事表外外汇融资业务时都建立 了严格的基本准人、授信管理等制度,基本确保了表 【88】《金融发展研究》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