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的定义和分类
一:定义
接触化妆品的人越来越多,化妆品的接触面越来越广。但是究竟什么是化妆品,都包括那些品类,许多消费者是不清楚的。按照国函(89)62号“关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条所规定的化妆品的定义,“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这是我国当前对化妆品的法定定义.据此化妆品的主要作用可概括为:
(一)清洁作用:
用于去除面部、皮肤和毛发的污垢,如清洁霜(包括蜜、水、面膜等)、磨面膏、各种浴液、香波、护发素、洗面奶、干洗乳液等。
(二)护肤作用:
保护面部,使皮肤柔润、光滑或能够御寒和防晒。这类化妆品如各种润肤膏霜,蜜,香脂,冷霜,防裂音,防晒霜,甘油壶等。
(三)营养作用:
营养面部、皮肤,以保持皮肤角质层的含水量,延缓皮肤衰老。这类化妆品如添加含氨基 酸、维生素、微量元素、生物活性体的各种添加剂(如胶原、人参、芦荟、透明质酸、SOD、有机锗)于雪花膏的各种营养霜。
(四)美容作用:
美化面部、皮肤及毛发或散发香气。这类化妆品如粉底霜、香粉、粉饼、胭脂、唇膏、眉 笔、眼线笔、眼影粉饼、睫毛膏,指甲油、香水、古龙水、发油、发乳、摩丝、喷雾发胶、染发剂、烫发剂等。
(五)特殊作用:
这是一类介于药品和化妆品之间的产品,具有特殊功效,在我国称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如扶斑霜、除臭剂、脱毛膏、健美苗条霜等.
二:分类
我国化妆品工业大发展是最近几年的事,可以说方兴未艾。由于化妆品行业经济效益较好,因此许多商品都愿以化妆品形式出现,但是却混淆了与药品、洗涤用品以及与卫生保健用品的界限。在美国、日本、药品与化妆品的界限非常清楚.凡有治疗效果的就是药品,用于美容护肤的是化妆品。化妆品不得像药品那样宣传疗效,规定很严格。我国也有明文规定,要求化妆品不得宣传医疗作用.
化妆品的花色品种繁多,我国尚未明确分类法。其他国家分类方法也不尽一致。有按使用目的分类的,有按使用部位分类的,有按剂型分类的,也有按消费者年龄、性别分类的。现分述如下:
(一)按使用目的分类
清洁化妆品 用以洗净皮肤、毛发的化妆品。这类化妆品如清洁霜、洗面奶、浴剂、
洗发护发剂、剃须膏等.
基础化妆品 化妆前,对面部头发的基础处理。这类化妆品如各种面霜、蜜,化妆水,面膜,发乳、发胶等定发剂。
美容化妆品 用于面部及头发的美化用品.这类化妆品指胭脂,口红,眼影,头发染烫、发型处理、固定等用品。
疗效化妆品 介于药品与化妆品之间的日化用品。这类化妆品如清凉剂、除臭剂、育毛剂、除毛剂、染毛剂、驱虫剂等。
(二)按使用部位分类
肤用化妆品 指面部及皮肤用化妆品。这类化妆品如各种面霜、浴剂.
发用化妆品 指头发专用化妆品。这类化妆品如香波、摩丝、喷雾发胶等。
美容化妆品 主要指面部美容产品,也包括指甲头发的美容品。
特殊功能化妆品 指添加有特殊作用药物的化妆品。
(三)按剂型分类
液体化妆品 浴液、洗发液、化妆水、香水等.
乳液 蜜类、奶类.
膏霜类 润面霜、粉底霜、洗发膏。
粉类 香粉、爽身粉。
块状 粉饼、化妆盒。
棒状 口红、发蜡.
(四)按年龄分类
1.婴儿用化妆品 婴儿皮肤娇嫩,抵抗力弱.配制时应选用低刺激性原料,香精也要选择低刺激的优制品.
2.少年用化妆品 少年皮肤处于发育期,皮肤状态不稳定,且极易长粉刺。可选用调整皮脂分泌作用的原料,配制弱油性化妆品。
3.男用化妆品 男性多屋于脂性皮肤,应选用适于脂性皮肤的原料.剃须膏、须后液是男人专用化妆品.
(五)按生产过程结合产品特点可分为七类
乳剂类 指各种膏霜蜜。
粉 类 各种香粉、爽身粉。
美容类 指唇膏、眼影、睫毛膏、指甲油等。
香水类 香水、古龙水、花露水。
香波类 指香波、浴液、护发素.
美发类 指染发、烫发、定发用品。
疗效类 添加药物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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