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以下简称“本共用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二、本共用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拆除铲除工程、大(中)型机械进(退)场及组装拆卸费、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等内容。 三、本共用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新建、扩建的建设工程。
四、本共用定额的作用:
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3.是工程成本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共用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与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
六、本共用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共用定额中的材料:
1.本共用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共用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3.混凝土、砂浆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以“m3”表示,其强度、水泥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配合比用量不可调整。
八、本共用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已包括机械幅度差。
九、本共用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本共用定额授权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十一、著作权所有,未经授权,严禁使用本书内容及数据制作各类出版物和软件,违者必究。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石方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不适用本章定额外)。凡施工现场能采用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工程均不得套用人工土石方项目。 二、土壤、岩石的分类见附表。
三、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干土、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时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土和水的混合物呈现流动状态时为淤泥。 四、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7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底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坑底长小于等于坑底宽3倍且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宽在7m以上,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上,又非平整场地的为一般土石方。 五、人工土方工程
1.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2.土方工程未包括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排水费用,如发生需要排水时,排水费的计算按本章第五节的相应子目计算。采用降水措施后的土方应按干土乘以系数1.09计算。排除地表的雨水,其费用已包括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不另计算。
3.人工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土壤不同时,人工工日量按表1-1中系数调整。
表1-1 人工工日用量调整系数
项目 人工挖土方 人工挖沟槽 人工挖基坑 一、二类土壤 0.64 0.64 0.63 四类土壤 1.44 1.38 1.39 4.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 5.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6.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7.支挡土板不论密撑、疏撑,均执行本定额。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8.人工挖土方、沟槽及基坑的挖土深度是指人工挖土的实际深度。
9.人工清底适用于机械挖土方后,基底和边坡遗留厚度≤0.3m的人工清理和修整。 六、机械土方工程
1.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土壤不同时,机械台班量按表1-2中系数调整。
表1-2 机械台班用量调整系数
项目 推土机推土 自行铲运机铲运土方 挖掘机挖土方 一、二类土壤 0.84 0.86 0.84 四类土壤 1.18 1.09 1.14 2.推土机、铲运机在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3.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3系数计算。
表1-3 运距系数
坡度(%) 系数 5~10 1.75 15以内 2.0 20以内 2.25 25以内 2.5 4.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5.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6.机械土方均以天然含水率为准。如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超过液限时,另行计算。 7.填土碾压按压实系数来列项。
8.汽车运土的运输道路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清理人工,如需要铺设材料时,另行计算。 七、挖工作坑、交汇坑土方
1.工作坑、交汇坑挖土方是按土壤类别综合考虑的,土壤类别不同,不允许调整。工作坑回填土,按其回填的实际做法套用相应子目。
2. 挖土深度在8m以上的挖工作坑、交汇坑土方子目按挖土深度8m以内的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05计算。 八、石方工程
1.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如实际采用闷炮爆破的,其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3.石方爆破中已综合了不同开挖深度,坡面开挖、放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人工、材料和机械应另行计算。
4.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5.定额未计算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九、施工排水、降水
1.施工排水是随土方开挖深度而发生的排水(明排水),施工降水是超越土方开挖深度的排水(暗排水)。
2.施工排水已综合考虑了地下常水位以下土方开挖、基础或地下室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排水费用。但即使在地下常水位以下,若遇枯水期,无需排水时,也不得计算排水费用。
3.基础施工采用井点降水的工程,不得再套用排水定额,也不应再发生其他抽水机台班;采用注浆等措施阻水的工程,不得套用排水定额,另行按实计算。 4.明排水是指从沟槽、基坑形成到完成回填土为止期间的排水以及池塘、围堰排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计算。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按下表换算。
表1-4 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名称 虚方 1.00 1.20 土方 1.30 1.50 1.00 石方 1.18 1.08 1.25 0.85 1.00 1.00 1.15 0.65 0.76 0.87 1.00 - - 松填 0.83 1.00 天然密实 0.77 0.92 夯填 0.67 0.80 1.54 块石 砂夹石 1.75 1.07 1.31 1.43 0.94 1.00 1.00 1.00 - (码方)1.67 二、基础土石方的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含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按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 三、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施工组织设计(经过批准,下同)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表1-5 基础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砖基础 毛石、方整石基础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砂浆防潮层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或防腐层 支挡土板 2.管道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表1-6 管道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管道基础外沿宽度(无基础时管道外径)(mm) 管道材质 ≤500 混凝土管、水泥管 其他管道 400 300 ≤1000 500 400 ≤2500 600 500 >2500 700 600 每面增加工作面宽度(mm) 200 250 400 150 400(自防潮层面) 1000(自防水层或防腐层面) 100(另加) 四、基础土方的放坡:
1.土方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表1-7 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表
放坡坡度 土壤类别 起点深度(>m) 机械挖土 人工挖土 基坑内作业 1:0.33 1:0.25 1:0.10 基坑上作业 1:0.75 1:0.67 1:0.33 沟槽上作业 1:0.50 1:0.33 1:0.25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1.20 1.50 2.00 1:0.50 1:0.33 1:0.25 2.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
3.混合土质的基础土方,其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4.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不扣除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 5.基础土方支挡土板时,土方放坡不另行计算。
五、爆破岩石的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极软岩、软岩0.20m,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0.15m。
六、沟槽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1.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突出墙面的墙垛,按墙垛突出墙面的中心线长度,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2)内墙沟槽、框架间墙沟槽,按基础(含垫层)之间垫层(或基础底)的净长度计算。
2.管道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以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下口直径或边长≤1.5m的井池)计算。下口直径或边长>1.5m的井池的土石方,另按基坑的相应规定计算。
3.沟槽的断面面积,应包括工作面宽度、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的面积。 七、基坑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增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
八、一般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机械施工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九、挖淤泥流砂,以实际挖方体积计算。 十、人工清底按所需清底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一、岩石爆破后人工整平与修理边坡,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面积计算。 十二、机械土方:
1.计算挖掘机挖土方及沟槽、基坑工程量时,不扣除人工清底的工程量。 2.机械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除执行人工土方有关规定外,在土方运距上还应执行下列计算规则: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十三、挖工作坑、交汇坑土方:
工作坑、交汇坑土方区分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 十四、回填及其他: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地下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2.原土夯实与碾压,按设计规定的尺寸以面积计算。 3.回填,按下列规定以体积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按挖土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筑物、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按挖土方体积减去管道基础和下表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计算。
表1-8 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m3/m)
公称直径(mm以内) 管道 500 600 800 1000 12000 1500 混凝土管及钢筋混凝土管道 - 0.33 0.6 0.92 1.15 1.45 其他材质管道 - 0.22 0.46 0.74 - - (3)房心(含地下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扣除连续底面积2m2以上的设备基础等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4)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十五、土方运输,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挖土总体积减去回填土(折合天然密实体积),总体积为正,则为余土外运;总体积为负,则为取土内运。 十六、施工排水降水
1.明排水按实际排水体积计算。
2.槽、坑湿土排水按基础坑、槽地下水位以下部分需排水土方计算。
3.地下室排水按地下水位以下部分需排水的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当地下水位位于地下室某一层之间时,该层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按一半计算。
4.降水井制作按设计降水井数量以“座”计算,其降水的抽水机台班按实际发生的签证计算。
5.井点降水50根为一套,累计根数不足一套者按一套计算,井点使用单位为“套·天”,一天按24h计算。
附:土壤、岩石分类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土 壤 名 称 开挖方法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一、二类土 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三类土 四类土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须普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代 表 性 岩 石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开挖方法 极软岩 2.各种半成岩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软质岩 软岩 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1.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用爆破法开挖 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1.微风化的坚硬岩; 较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用爆破法开挖 较软岩 硬质岩 坚硬岩 用爆破法开挖
第二章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工程的地基处理、边坡支护与打桩工程。
二、本章定额土壤类别已综合考虑,在执行中不予调整。 三、地基处理包括加固地基、强夯地基、复合地基、基础垫层。 1.加固地基
(1)换填地基项目适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的加固。
(2)掺填地基项目适用于软弱地基挖土中的掺填材料的加固。掺干土加固软土地基项目未计取土费用,其费用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3)袋装砂井处理弹软土基和塑料排水板插板处理弹软土基项目适用于软土地基竖向排水工程,亦适用于预压地基的排水工程,定额中机械已综合考虑,实际使用其他机械不予换算。
(4)土工布处理地基项目适用于软土地基工程,亦可用于地面、地下建筑物保护;定额内的土工布系机织土工布,如设计文件要求使用其他土工布,可按设计文件调整、含量不变。 2.强夯地基
(1)强夯地基项目适用于天然地基或填土地基上用重锤夯击加固的地基工程。设计要求在施工中用外来材料(土、石)填坑时,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2)强夯项目中每单位面积夯点数,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单位面积内夯点数量,若设计文件中夯点数量与定额不同时,采用内插法计算消耗量。
(3)强夯的夯击能量为锤重与锤高之积,夯击击数为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次数。
(4)强夯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及夯击遍数分别计算。 3.复合地基
(1)复合地基项目已综合考虑材料充盈系数和损耗,设计文件与定额不同时,一般不予调整。
(2)沉管灌注砂石桩、碎石桩、砂桩项目应以标准钢管的外径尺寸为桩的直径计算工程量。沉管灌注砂石桩项目已综合考虑砂石级配系数,设计文件与定额不同时,不予调整。
(3)喷浆搅拌桩项目的水泥掺入比为0.12,喷粉搅拌桩项目的水泥掺入比为0.15,设计文件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调整水泥用量,其他不变。
(4)灰土挤密桩项目中的三七灰土系成品灰土,设计文件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文件调整。
(5)压密注浆、高压旋喷水泥桩项目,设计文件中水泥桨配合比有明确要求时,可按设计文件调整。
4.基础垫层项目既适用基础工程、亦适用于楼地面工程。 四、基坑与边坡支护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围护桩、边坡支护。
1.地下连续墙项目已综合考虑材料充盈系数和损耗,设计文件与定额不同时,一般不予调整。实际采用不同工艺和不同机械时亦不予调整。 2.围护桩项目仅考虑用于围护工程,工程桩使用该定额亦不调整。
(1)型钢水泥搅拌劲性桩施工后不再拔出型钢时,每吨型钢应扣除人工0.3工日、立式油压千斤顶(起重量200t)0.247台班。
(2)钻孔咬合灌注混凝土桩的导墙可执行地下连续墙导墙相关定额子目。咬合桩桩身重叠部分,工程量计算时不扣除。
(3)打钢板桩项目中的钢板桩系定型拉森式桩,实际使用其他定型钢板桩时,不予调整。
(4)打钢板桩、打型钢桩项目中未含桩的费用。定型钢板桩的租赁可另行计算,型钢桩的制作费用按相关定额计算。
3.支护项目未考虑抗浮锚杆项目,实际发生时按锚杆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85执行。
(1)使用成品锚头时,费用另行计算。其中安装、张拉、锁定按每套消耗人工0.25工日、立式油压千斤顶(起重量100t)0.2台班计算。
(2)锚杆自由端是否注浆由设计文件确定,注浆料可按设计文件调整,含量不变。若设计文件中规定锚杆、土钉需防腐处理,其费用另行计算。 (3)钢支撑项目仅适用于基坑开挖的大型支撑安装、拆除。
五、打桩工程包括打桩机打压(送)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打桩机打压(送)预制钢筋混凝土离心管(方)桩、打桩机打(送)钢管桩、预制桩、离心桩、钢管桩接桩、沉管灌注混凝土桩、钻(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湖(河)堤打桩。
1.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在表2-1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项目乘系1.25计算。 表2-1 小型单位工程的工程量表 项目 钢筋混凝土方桩 钢筋混凝土离心管 100m³ (方)桩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100m³ 100m³ 高压旋喷水泥桩 水泥粉煤灰碎石(CFG)100m³ 100m³ 振冲碎石桩 100m³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200m³ 项目 灰土挤密桩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50m³ 桩 钻(挖)孔灌注混凝土桩 沉管灌注砂石桩 深层搅拌桩 钢管桩 150m³ 100m³ 100m³ 50t 劲性围护桩 钻孔咬合灌注混凝土桩 打钢板桩 打型钢桩 50m³ 100m³ 50t 50t 2.钻(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入岩增加费,按机械施工考虑。如实际无法机械施工,
采用爆破施工时,费用可另行计算。岩石类别划分可参考土石方工程中岩石分类表。
3.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系数2.0计算。
4.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系数1.25计算;斜度大于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系数1.43计算。
5.桩净间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打桩工程,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计算。
6.在基坑内(基坑深度超过1.5m)打桩或在地面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超过1m)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计算。
7.本章项目不包括桩的静荷载试桩、动测费用,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8.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已包括表2-2规定的充盈系数(含泛浆层)和损耗,一般不予调整。
表2-2 灌注桩充盈系数、材料损耗表 项目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沉管灌注混凝土复桩 混凝土沉管夯扩灌注桩 混凝土钻孔灌注桩 混凝土挖孔灌注桩 充盈系数 1.10 1.05 1.10 1.15 1.05 损耗率(%) 1.00 1.00 1.00 1.00 1.00 注:人工挖孔混凝土灌注桩,如不用护壁、直接浇灌桩身混凝土、充盈系数按1.15计算。
9.设计文件中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水泥掺入比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文件调整,其他不变。
10.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夯扩灌注桩系按无桩尖施工法编制定额,如采用桩尖施工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11.钻(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项目未考虑砖砌泥浆池,实际发生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12.钻孔灌注混凝土桩(螺旋钻孔桩除外)项目已综合泥浆护壁人工、材料和机械,如地质条件许可,无需泥浆护壁,应扣除定额内的黏土、水和泥浆泵含量,人工、机械乘系数0.9计算。
13.预制方桩包角钢、钢板接桩可按设计文件要求调整钢材含量,其他不变。胶泥接桩可按桩截面0.16 m2/根比例调整胶泥含量,其他不变。
14.湖(河)堤打桩项目未包括支架和船及水上运输费用,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1.掺石灰、掺土、砂石,加固地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插板处理弹软土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土工布处理加固地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 二、复合地基
1.沉管灌注砂石桩按钢管的外径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体积计算。
2.深层搅拌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空搅按设计桩截面乘以地面至桩顶长度,以体积计算。
3.灰土挤密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
4.振冲(钻孔压浆)碎石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 5.压密注浆:
(1)压密注浆钻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压密注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加固体积计算。 6.高压旋喷水泥桩:
(1)高压旋喷水泥桩钻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高压旋喷水泥桩喷浆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 7.水泥粉煤灰碎石(CFG)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 三、基坑围护工程 1.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按设计长度乘以开挖宽度及深度,以体积计算。导墙混凝土浇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浇注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泥浆量以地下连续墙开挖尺寸,以体积计算。
(3)连续墙接头管、清底置换按分段施工的槽壁单元以“段”计算。
(4)地下连续墙钢筋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安装区分不同深度,以质量计算。 2.围护桩:
(1)劲性围护桩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型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钻孔咬合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导墙执行地下连续墙规定)
(3)打拉森式钢板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4)打、拔型钢桩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钢板桩切割、焊接按切割、焊接断面以“个”计算。 四、基坑支护工程
1.锚杆(土钉)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锚杆(土钉)钻孔注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计算。
3.坡面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锚头制安、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钢筋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6.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五、基础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桩尖制作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制作及埋设按设计使用桩尖数量计算。 2.钢桩尖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七、打、压(送)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桩长(包括桩尖),以体积计算;离心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离心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枓时,另行计算。
2.送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送桩长度,以体积计算(空心体积应扣除)。
八、打(送)钢管桩
1.打钢管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送钢管桩按送桩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3.钢管桩切割按设计切割数量计算,精割盖帽以“只”计算。 4.钢管桩管内取土、填心按设计取土(填土)体积计算。 九、预制桩、离心桩、钢管桩接桩按接头数量计算。 十、沉管式灌注混凝土桩
1.单打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乘以标准管的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复打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单打体积乘以复打次数,以体积计算。
3.夯扩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乘以标准管的外径截面面积,再加投料长度乘以标准管的内径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十一、钻(挖)孔灌注混凝土桩 1.埋设钢护筒按埋设深度计算。
2.灌注混凝土桩成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从自然地面至桩底,以体积计算。 3.灌注混凝土桩入岩增加费按入岩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6.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护壁按设计图示尺寸从自然地面至扩大头处(或桩底),以体积计算。
7.钻(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桩身混凝土浇筑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
9.钻(挖)孔灌注混凝土桩后注浆:
(1) 注浆管、声测管埋设按设计桩长加20cm,以长度计算。 (2) 桩后注浆按实际注入水泥用量,以质量计算。 10.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泥浆运输按钻孔体积计算。 11.钻(挖)孔灌注桩钢筋笼制安及护壁钢筋:
(1) 钢筋笼制作及护壁钢筋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 钢筋笼安装区分不同桩长,按安装数量计算。 十二、支架和船上打桩
1.打圆木桩: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打木板桩: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桩长(包括桩尖),以体积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的,另行计算。
第三章 拆除工程
说 明
一、本章的拆除、铲除工程适用范围仅限局部拆除工程,若是整栋房屋的拆除则不在本章范围内。
二、本章包括拆除材料运到建筑物外集中、分类堆码和垃圾、废土归堆。 三、拆除不包括材料的加工再利用,如剔砖灰、起钉、断料等。拆除时,如需搭设脚手架、支撑等,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四、本章拆除工程未考虑旧料的回收利用。 五、门窗拆除包括门、窗框及扇的整体拆除。
六、本章的拆除子目中同时编有人工和机械拆除项目时,具备机械拆除条件的,不能套用人工拆除子目。
七、机械拆除项目中包含了人工配合作业。
八、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基础及垫层拆除另套用相应定额。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 九、拆除工程定额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若发生则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体及混凝土拆除按设计拆除体积计算。抹灰及镶贴块料面层与砌体及混凝土同时拆除时,并入其体积内。隔墙、隔断按设计拆除面积计算
二、屋面防水层、楼地面面层、天棚、墙面拆除铲除按设计拆除面积计算,不扣除室内柱子所占的面积。
三、清除油皮、铲除涂料、墙纸按设计清除面积计算。
四、栏杆及扶手、窗台板、门窗套、窗帘盒拆除按设计拆除长度计算。
五、门窗拆除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木地板、木楼梯拆除按设计拆除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路面凿毛、路面铣刨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拆除面积计算。铣刨路面厚度大于5cm须分层铣刨。
七、道路拆除按设计拆除面积计算。
八、拆除侧缘石及拆除管道按设计拆除长度计算。 九、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设计拆除体积计算。 十、挖树蔸按实挖数以“棵”计算。
十一、预制混凝土桩凿桩头按设计图示桩截面乘以凿桩头长度,以体积计算。预制混凝土桩截桩头按根数计算。
十二、建筑垃圾外运按需外运的建筑垃圾,以体积计算。
第四章 大(中)型机械进(退)场
及组装拆卸费
说 明
一、大(中)型机械场外运输费考虑30km以内,并综合了回程因素。回程费按运输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百分比计算。 二、大(中)型机械组装拆卸费:
1.机械组装拆卸费中已包括了机械组装后的试运转。 2.机械组装拆卸费按实际需要而发生的次数计算。
三、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的进(退)场及组装拆卸费是以塔高45m以内确定的。如塔高超过45m且檐高在300m以内,塔高每增高10m,费用增加10%,尾数不足10m,按10m计算。
四、塔式起重机基础执行基础工程相应定额。
第五章 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说 明
一、各种配合比是根据JGJ 55-2011、JGJ/T 98-2010、GB 50204-2002(2011版)标准及有关规定编制的,作为确定定额消耗量的基础,并作为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不作为实际用料的配合比。
二、各项配合比配制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已包括在各相应定额项目中。
三、各种配合比用量均包括了操作损耗。砂是按天然砂数量列入,已包括过筛损耗、操作损耗及含水率,不得因砂质及含水率不同调整数量。
四、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均按密实体积计算,使用时不得再增加虚实体积系数。 五、配合比中的水泥用量已综合考虑了不同品种水泥因素,不论实际使用哪种品种的水泥,除设计注明外,水泥用量均不得调整。
六、混凝土配合比中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有32.5、42.5及52.5级,根据不同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在各项配合比中选定一种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凝土实际使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同时,水泥用量不得调整。
七、抗渗混凝土、膨胀混凝土、早强混凝土未编制,如设计和工艺要求需掺加膨胀剂、早强剂、防冻剂等外加剂,水泥用量可按设计规定调整,外加剂用量另计,其他不变。
八、混凝土坍落度10~90mm中按不掺加减水剂计算,坍落度90~200mm中按掺加减水剂计算。
九、砌筑砂浆中按不掺加微沫剂计算,实际施工中采用,其含量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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