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一、 目的:
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三、职责:
经营负责人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
四 、监测、预警及报告 :
、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任何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五 、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
、当有信息显示本经营场所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认真填写《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记录》,并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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