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至2017年)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云南省信息化工作和楚雄州教育信息化州级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和资源管理的水平,加快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整合,结合我县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有效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工作,成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春麟
副组长:李永生 胡秀芳 陈忠云 谢宝林
组 员:李建伟 李 琼 王卫荣 吴华昌 易坤富 陈则荣
培训的常规管理工作由陈忠云负责,县级的培训工作由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培训对象
所有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含教研室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16年和2017年两年。县级培训每年进1-3次,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学校的校本培训由各学校组织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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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的内容
见附件1:《禄丰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暨应用能力标准》
五、培训的标准
培训采用分层提高、分级达标进行。培训标准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次(见附件1:《禄丰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暨应用能力标准》。培训对象根据年龄、工作性质分类培训分类达标。
1.初级:男55周岁(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50周岁(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 2.中级: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
3.高级:各学校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和电教设备维护管理人员(不限年龄)。 六、达标测评
高级班的在集中培训结束时组织考试测评,中级班的考试测评每年进行1—2次,由参训教师根据自身学习情况申报考试,考试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高级班和中级班的考试测评由教育局组织实施。初级班的由各学校自行组织考核测评。 七、培训结果应用
1.培训结果要纳入教师的履职考核、绩效分配,并作为评先进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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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学校教师考试达标情况,将纳入学校两个目标(“教师培训与发展”项目)进行考核。
3.按年龄段确定为初级、中级的教师,可提高一个级别申请报考,对提级考试且达标的,学校作为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强化培训、重在应用、融入创新、完善机制、提高质量”的教育信息化工作方针,抓实培训工作,在培训中应用,在应用中提高,不断提高教师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
2.各学校进行校本培训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培训前制定好培训计划,并向教育局分管领导和教研室汇报。培训过程中加强管理,使培训有实效、出成绩。 3.教育局在随机督查、教学检查等检查中将对各学校教师使用教育信息化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4.中小学进行课改共同体活动时,要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应用的研讨,提高教育信息化在教育教学中的融入创新水平。
5.培训经费从各学校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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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禄丰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暨应用能力标准》
附件2:《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级考试申报表》
禄丰县教育局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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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禄丰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暨应用能力标准》
一、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初级) 1.硬件操作技能:
(1)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电子白板、触摸屏的基本功能和操作,能说出各部件的名称,能熟练进行操作。
(2)能够正确、熟练使用校内所配备的各类电教教学设备。
2.软件使用技能:
(1)熟悉常用计算机、电子白板、触摸屏的操作系统用户界面和基本操作(如文件管理、启动运行应用程序);
(2)熟练掌握一种汉字输入法,每分钟可输入15个汉字;
(3)掌握在计算机、电子白板、触摸屏上新建、重命名文件夹及复制、粘贴、删除、移动文件等操作;
(4)会使用Winrar、Winzip压缩软件进行压缩与解压处理;
(5)会使用Word办公软件进行文字输入并进行简单的内容、格式编排和打印;
(6)能使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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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会在互联网上浏览信息,搜索教育、教学资源,会在网上进行上传、下载等操作。
(8)会楚雄教育云、中央电教馆和人教数字校园的操作使用
3.信息化教学素养:树立与教育信息化相适应的信息意识;能够对各类信息化教育资源进行价值判断,选择与任教学科相适应的信息化教育资源并应用于课堂教学。了解信息技术常用术语,如多媒体教学环境、通用软件、学科软件等。
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中级) 除具备初级能力外,还须达到: 1.硬件操作技能:
(1)知道常用硬件媒体设备种类与功能(如声音、图形、图像、动画、视频,每种设备适用于何种环境以及适用于传递哪一类型的信息);
(2)了解多媒体硬件技术在教学中的发展趋势。 2.软件使用技能:
(1)能使用文字处理软件(如Word等)熟练编排所任教学科的试卷;
(2)会使用电子表格软件(如Excel等)进行较高级的数据分析、筛选及其它数学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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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熟练使用多媒体课件制作工具(如PowerPoint等)制作课件,能将声音、图片、视屏、动画等各类素材进行整合运用。
(4)能初步运用多媒体工具对信息加工处理(如对声音、图形、图像、动画、视频等形式的信息进行加工、编辑和处理);
(5)熟练使用电子邮件、电子公告板(BBS)、网络寻呼工具(QQ、MSN等)、个人博客(Blog)进行表达和交流;
(6)会安装与卸载常用的应用程序。
(7)了解计算机病毒的一般特征及预防措施。 (8)网络基础知识。
(9)微课的设计、录制、发布。
3.信息化教学素养:能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有利于学生学习的教学环境;编制适于所任教学科信息化教案及课堂实施方案;将各类教育资源与日常教学进行整合并合理应用,善于利用教育资源突破教育教学重、难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能够帮助学生有效地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学习,指导学生获取信息化学习资源(如通过网络获取学习资源或相关辅导材料,利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学习)。
三、信息技术能力应用标准(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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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具备初、中级能力外,还应达到: 1.硬件操作技能:
(1)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架设所需的各类硬件知识; (2)能对机房及电子备课室计算机等设备进行简单故障排除;
(3)能对学校常用电教设备进行维护和简易故障排查;
2.软件使用技能:
(1)对计算机操作系统及网络操作系统有较深的了解(会安装、使用、备份与还原操作系统);
(2)熟练使用常用软件对素材进行加工、处理(如利用文字处理软件对信息进行编辑,利用统计软件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等);
(3)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的操作技巧; (4)熟练掌握1-2种多媒体课件制作工具(如PowerPoint、Flash、几何画板等),能够制作网络课件;
(5)为学校信息化教学资源库建设及各类资源系统软件的架设和WEB发布提供支持等;
3.信息化教学素养:认识网络教学信息的传递手段,以及教学媒体的类别和功能;能够根据不同信息化教学媒体的特点,设计实现不同教学目标的学习活动与学习模式(如利用网络多媒体技术实现探究性学习、研究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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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与案例学习等学习模式);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环境开展教学交流和活动。 附件2: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级考试申报表 申报学校: 经办人: 教师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教学科 报考等级 考试时间 备注:请按报考等级分类集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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