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管理办法

2020-03-31 来源:汇智旅游网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管理办法 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承包人搞好本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

第一节 安全监理

(l)监理必须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措施,检查专职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明确职责、权限,责任到人。 (2)检查机具是否专人操作,保养完好,杜绝违章操作的现象。

(3)检查督促各标段承建单位施工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防暑降温的劳动保护工作和现场安全的各环节措施落实。杜绝噪音操作和野蛮施工的现象发生。

(4)督促、检查特殊工种的独立操作者是否有该工种的岗位操作合格证和劳动部门要求的安全操作合格证,严禁无证上岗。

(5)督促承建单位严格使用和专人负责电器设备,施工场地消防安全(监督承包方定期、不定期检查用电、消防安全),对施工区或危险区要求设立醒目标牌,并采取警戒等措施。 (6)施工时检查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监理应从严掌握,遇有隐患的苗子,督促承建单位及时纠正和整改,杜绝

事故的发生。

(7)协助业主每月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议活动。

第二节 文明施工监理

(l)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做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分隔路栏设置。

(2)检查督促本工地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保持畅通、安全。

(3)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施工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和道路畅通。

(4)检查管促施工单位建筑材料按规定地点堆放。 (5)检查管促施工单位按规定配置工地卫生设施,建立工地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6)施工渣土及时清运,防止环境污染。

(7)工程竣工后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清理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