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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2024-03-23 来源:汇智旅游网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之二

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 总 则

1.1 本工作规程依据工程承建合同以及《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 5144-2001)、《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 5169-2002)、《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土坝坝体灌浆技术规范》(SL266—88)、《建筑用砂》(GB/T 14684-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01)、《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SD108-83)、《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编制。

1.2 本实施细则适用本工程所有土建工程(除工程承包合同另有规定外)。

2 承建单位的合同责任

2。1 承建单位必须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建立现场试验室(或委托),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按设计或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对施工中所使用的水泥、粉煤灰、外加剂、止水材料、钢筋、型材及混凝土骨料等建筑材料和用于主体工程施工的半成品或成品材料(以下统称建筑材料)进行取样试验,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和监理文件有关要求,将试验报告报送监理部审核。

2。2 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提交建筑材料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书、材料样品和试验报告。

2.3 监理工程师可根据需要进行工程所必须的各项材料试验。承建单位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无偿提供试验用材料和各种试件,必要时应将现场试验室免费提供给监理工程师使用,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各项取样和试验工作,并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提供方便。

2.4 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提供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时,承建单位可以于计划使用代用材料的14天前提出使用代用材料的申请,报送监理部批准.采用代用材料的报告必须附有代用材料的材质技术指标和试验报告。监理部在认定其不影响工程质量时才批准予以采用.

2.5 承建单位应对提供使用的建筑材料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承建单位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和合同责任。

2。6 对于不合格建筑材料,监理工程师有权通知承建单位停止使用或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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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使用等级,承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增加合同支付.

2.7承建单位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和办理质量合格认证,造成工程项目施工延误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3 申报签证程序

3。1 每批建筑材料进场,承建单位应按合同文件规定进行进场材料检验,并按附表格式向监理报送《进场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单》.

3。2 工程开工前以及在作业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月或依骨料生产规模不定期地对用于工程施工的建筑材料进行自检,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规定表格填报《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合格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砂料、粗骨料质量评定表》报监理部认证。

3.3 监理部在接到承建单位申报后7天内完成认证检查,并于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证确认。

3.4 《进场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单》、《水利水电工程砂料、粗骨料质量评定表》及《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合格证》均按一式四份报送。监理部完成认证手续后,返回承建单位两份,以作为工程施工基础资料和质量检验的依据,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验收时,承建单位应将该资料整理成竣工档案归档。

4 质量检验

4。1 本工程所有钢筋指定采用广州钢铁厂和韶关钢铁厂产品。其品种、规格等均应符合有关设计文件的规定.钢筋、型材与焊条的性能必须符合承建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4.2 钢筋和型材应有出厂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单。钢号不明的钢材,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能在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上使用.

4.3水泥与粉煤灰品质应符合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现行的国家及有关部颁标准的规定。运至工地的水泥与粉煤灰,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和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承建单位试验室必须进行复验,必要时还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依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化学分析.

4.4 外加剂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及使用说明。当储存时间超过产品有效存放期,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必须进行质量检验鉴定.

4。5 止水设施的形式、尺寸、材料的品种规格以及其焊接材料与焊接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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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金属止水应平整,表面的浮皮、锈污、油漆、油渍等均应清除干净,如有砂眼、钉孔,应予焊补并通过质量检验确认合格。

4。7 根据设计要求采用的沥青和沥青拌合物的原材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

5 材料的运输、储存与管理

5。1 运至工地的钢筋及型材必须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厂家分批、分别堆存、立牌标识、不得混杂。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应避免锈蚀和污染.

5.2 水泥、粉煤灰运输以散装为主,袋装为辅。从水泥厂、灰场或其它转运站将水泥、粉煤灰运至工地需要有良好密封设施的运输设备,要确保水泥、粉煤灰在运到工地时不受潮及不受其它杂物污染。

5.3 不同品种、标号及厂家的水泥、粉煤灰应分别贮存,贮存量应满足混凝土浇筑强度的需要。水泥、粉煤灰运到工地后应立刻存放在干燥、密闭、具有良好通风的地方,以免受潮。

5.4 为了保证使用的水泥、粉煤灰有良好的质量,承建单位应做到: (1) 先用存放时间较长的水泥与粉煤灰。

(2) 散装水泥与粉煤灰应及时倒罐,一般一个月倒罐一次。

(3) 袋装水泥贮运期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贮运期超过6个月的,不得再用于主体工程和重要结构部位,除非有证明质量仍然可靠,并于事先获得监理部的批准.

(4) 袋装水泥、粉煤灰应在水泥厂、灰厂装袋,任何破损的袋装水泥与粉煤灰应废弃。

(5) 在拌和楼贮存罐,粉煤灰与水泥应分别存放,不同品种及不同厂家的粉煤灰应分开存放,并以与水泥相同的方式称量送进拌和机。

5.5 外加剂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外加剂的贮存必须避免污染、蒸发或损耗。对于液体外加剂必须提供专门设施使之搅拌均匀。

(2) 引气剂若在工地存贮时间超过6个月则不能使用。除非重新测试证明其有效,并于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使用。

(3) 缓凝减水剂若在工地存放超过6个月或出现冷凝结霜的,不能使用。除非通过试验证明其有效,并于事先报送监理部批准后方可使用.

(4) 粉剂的存放条件应与水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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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粗骨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粗骨料的贮存应不使其破碎、污染和离析。

(2) 堆存骨料的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不同粒径级的骨料必须分别堆存并设置隔离设施,严禁相互混杂.

(3) 不允许任何不当设备在骨料上操作。

(4) 在开始砼浇筑前,应贮存满足3~4天连续浇筑的数量的各级粗骨料。 5。7 细骨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存贮期无异物侵入,在贮存料堆上无任何不当设备操作或置于其上。 (2) 应避免离析、污染,并具备规定的脱水条件。

(3) 在开始混凝土浇筑以前,应贮备满足进行3天以上连续浇筑的足够数量的各级细骨料.

(4) 细骨料堆存的活容积应满足施工期间对合格料的需要。 5。8 袋装水泥与粉煤灰的运输、保管及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品种、标号不得混杂. (2)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受潮.

(3) 水泥与粉煤灰仓库宜设置于干燥地点并应有良好的排水、通水措施。

(4) 堆放袋装水泥或粉煤灰时,应设防潮层,距地面和边墙至少30c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袋。

(5) 袋装水泥或粉煤灰到货后,应标明品种、标号、厂家、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留出运输通道。

(6) 先到的水泥应先用,贮运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水泥,应重新检验,并按检验认定的标号使用。

5.9 炸药必须存放在距工地或生活区有一定安全距离的炸药库内,未经监理部批准,不得在施工现场存放炸药.

5.10 承建单位炸药库的布置和设计,火工材料、炸药的贮存与运输方法必须符合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国家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以及业主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并事先得到监理部批准。

6 其 他

6。1 混凝土材料,混凝土拌和物,止水材料及金属材料等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频率及控制标准等均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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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有关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规定进行。

6。2 监理工程师为材料检验所进行的批准、审核、检查与认证等,并不能减免工程承建单位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6.3 除非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为材料质量检验所进行的检查、取样、试验与鉴定,业主单位均不另外予以计量支付.

6.4 原材料及半成品试验取样规定表 材料名称 水泥 取 样 批 量 取 样 方 法 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从同一批水泥中,随机从20袋每200t为一取样批,不足200t也作中采取等量的水泥进行搅拌后,每为一取样批 一批取一组试样12kg 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每批分别取拉伸、弯曲各一组, 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批,不足时拉伸:2个、各长450mm 亦按一批计 弯曲:2个、各长300mm 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一批取样一组:天然砂每组223每400m为一批,不足时亦按一批取样 kg,人工砂每组52 kg 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一批从不同部位抽取15份组每400m3为一批,不足时亦按一批取样 成一组样品,每组100kg 以连续供应200t为一批,不足200从每批中任取10袋,每袋各取试t按一批计 样不得少于1kg,混拌均匀。 以15万块为一批,不足时亦按一批计 每批随机抽取试样一组10块 以10万块为一批,不足时亦按一批计 每批随机抽取试样一组20块 钢材(筋) 砂 卵石、碎石 粉煤灰 烧结普通砖 粉煤灰砖 蒸压灰砂砖 钢筋焊接件 以10万块为一批,不足时亦按一批计 每批随机抽取试样一组10块 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每一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接头形式为一批,不足者也按一批。 伸试验。 每500~1000卷抽4卷、同一批出厂、同一品牌、标号、等级,100~500卷抽3卷、100卷以下抽石油沥青油毡 每1000卷为一批,不足时亦按一批计 2卷、 同一批产地、同一品牌、同一标号的取样部位应不少于5处,每处取等沥青 20t为一批,不足时亦按一批计 量的试样共1kg 石灰 砌筑砂浆 结构普通砼 砼外加剂 以60t为一批,不足者也按一批计 每组抽样不少于10kg 同标号,每一单元、每一结构部位或25制作抗压试块一组6个 0m3砌体为一批,不足时亦按一批计 每100m3为一批,不同区段或不足1每批、每一工作台班、每一配合300m的每一台班也按一批计, 比制作强度试块一组3个 每50t为一批,不足者也按一批论。 不少于0。2t水泥所需外加剂量。 注:本表与相关规程规范有不一致者,以规程规范的规定为准 6。5 规范标准及表格

⑴ “原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采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中表“CB 07”,同时将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复验报告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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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⑵ “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检验备查表”采用《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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