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治理
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1 工程项目概况和专业工程特点 .................................. 1
1.1 工程项目概况 ............................................... 1 1.2 专业工程特点 ............................................... 1
2 编制依据 .................................................... 2
3 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流程 ........................................ 4
3.1 监理工作内容 ............................................... 4 3.2 监理工作范围 ............................................... 5 3.3 监理工作目标 ............................................... 6 3.4 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 ................................... 6 3.5 监理单位及人员职责 ......................................... 8 3.6 监理工作程序 .............................................. 12
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 12
5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 15
5.1 监理工作的方法 ............................................ 15 5.2 监理工作的措施 ............................................ 17
1 工程项目概况和专业工程特点
1.1 工程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 1.1.2 建设地点: 1.1.3 工程规模:
1.1.4 投资概算: 万元 1.1.5 总工期(日历天): 天 1.1.6 结构形式: 1.1.7 本分项工程简介:
1.2 专业工程特点
1.2.1 本治理工程特点:环境气候影响、本工程从基础到装饰、总体工程如不规范操作、材料的进出、自然环境因素等均会造成扬尘污染,因此施工中的扬尘污染将会直接危害职工和居民的身心健康,造成环境污染。因此实施施工扬尘控制,保护环境,形成文明施工特别是扬尘治理自律自控的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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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成为我们施工中的主要管理内容,故编制本监理细则。
1.2.2 本治理工程重点及难点:动态化、全区域、贯穿整个施工过程,需多种治理措施
1.2.3 施工现场主要扬尘污染源辨识:土壤风沙尘 道路扬尘堆场扬尘 建构筑物拆除扬尘
2 编制依据
2.0.1 已审核批准的监理规划。
2.0.2 与扬尘治理工程相关的政府文件,标准规范等。
与扬尘治理工程相关的主要文件资料(不限于)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 3、《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 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5、《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 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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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扬尘
7、《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广东省地方标准)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1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3月23日建设部令第139号) 1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
13、《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12月6日)
14、依法签订的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附件
15、国家及地方颁布的与扬尘治理有关的其它有效规章制度
2.0.3 已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扬尘治理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 2.0.4 建设单位的其他有关专业管理规定。 2.0.5 同类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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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流程
3.1 监理工作内容
3.1.1 编制扬尘治理监理细则(按监理规划中有关扬尘污染治理要求编写); 3.1.2 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对扬尘污染源及污染部位进行辨识; 3.1.3 审查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计划; 3.1.4 审查施工单位前期准备工作:防尘材料、机具、设施是否准备到位; 3.1.5 审查扬尘治理人员组织准备工作(人员组织架构、技术交底、安全教育);
3.1.6 审查施工单位的防治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巡查; 3.1.7 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公示制度,及执行情况;
3.1.8 审查施工总包单位是否与具备相应资格的运输企业、建筑废弃物处置场所签订处置协议;
3.1.9 审查施工总包单位是否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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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监理工作范围
3.2.1 施工现场围挡、出入口处扬尘监控;
3.2.2 周边道路、场内道路、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放场地、生活区、办公区扬尘监控;
3.2.3 施工现场污水及污泥排放、堆放、运输过程等检查监控;
3.2.4 建筑材料堆放、运输过程监控。 建筑垃圾,堆放、覆盖、运输过程监控;
3.2.5 土方开挖、堆放、运输过程监控。未硬化场地覆盖或绿化;
3.2.6 外墙脚手架及临边防护围护网检查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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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拆除工程过程监控:拆除过程的扬尘监控;
3.2.8 扬尘治理设备的监控:包括洗车槽、水池、循环水系统、清洁车、洒水车、水炮及喷淋设施等;
3.2.9 大气监测数据的监控和分析。
3.3 监理工作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本工程施工现场达到本地扬尘治理规范(规定)要求,空气质量监测值达到本地有关部门的标准。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防尘治理无投诉或群体事件发生。
3.4 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
3.4.1 明确监理机构控制扬尘污染的监理责任,建立健全监理规章制度,提高监理水平,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控制扬尘污染监理工作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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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确保监理人员到位,对施工企业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
3.4.2 组织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专项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确保场容场貌统一、协调、干净、卫生,对施工现场出入口进行硬化,设置排水沟和车辆进出冲洗装置,防止泥沙流污染城市环境,加强对施工现场广告围挡,出入口硬化,土石方等物料运输的管理,从源头上堵住扬尘污染。
3.4.3 制定联合检查及每天巡查制度,按要求开展扬尘控制检查,通过联合检查和每天巡查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帮助工地提高管理水平。
3.4.4 以总包单位为基础,管理好各分包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检自查工作,以及扬尘污染防治的自检自查工作。
3.4.5 督促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专项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4.6 每周的工程监理施工例会,提出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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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监理日记、月报和监理台帐,应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3.4.8 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安全监理日记应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3.5 监理单位及人员职责
3.5.1监理单位主要职责
(1)应当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监理范围,结合工程特点在监理规 划中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或者 未按专项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 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 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 门报告。
3.5.2总监理工程师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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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扬尘治理监理人员的分工和相应工作职责,督促检查扬尘治理监理责任的履行。
(2)组织分析工程项目的扬尘污染源,组织编写扬尘治理监理细则。 (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5)审批扬尘治理工作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6)主持扬尘治理监理会议。
(7)协调工程现场重大施工扬尘污染处置事项。
(8)审核签发扬尘污染监理工作通知单,暂停施工令和各类扬尘治理监理核验表,组织编制并签发上报包含扬尘治理内容的监理月报、专题报告。 (9)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有关扬尘治理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技术业务。 3.5.2扬尘治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编写扬尘治理工作监理实施细则,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扬尘治理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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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核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运输车辆及人员的资格证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3)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治理机构组织、保证体系和扬尘治理工作责任制度。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意见,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5)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技术交底,包括对分包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技术交底。
(6)核查施工扬尘治理设施和措施的验收工作,签署核查意见。 (7)定期检查评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情况,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报告。
(8)负责和指导监理人员实施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巡视检查等日常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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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做好本人负责的扬尘治理监理日志。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3.5.3监理员的主要职责:
(1)在总监和专监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现场扬尘治理监理工作。 (2)监督施工方扬尘治理工作教育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设施到位情况和施工人员及机械、防护等扬尘治理设施的管理和自检工作。 (3)做好现场日常的扬尘治理工作的巡视检查,对易行成扬尘污染源的作业工序进行现场跟踪监督,督促施工单位遵照扬尘治理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发现扬尘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当严重污染源将要出现,制止无效时,应按规定迅速报告。
(4)检查扬尘治理防护材料,用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资料,及其可靠性。 (5)参加施工现场生产扬尘治理工作检查。
(6)做好有关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检查记录和扬尘治理工作监理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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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监理工作程序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措施扬尘防治
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
编制扬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检查承包单位责任制落实情
况
不合格 承包单位整改 验收结
合格
实施扬尘防治专项方案
现场巡视检查扬尘防治 情况
验收结责令承包单位整改 不合格 合格 继续实施扬尘防治专项方案
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4.1 扬尘治理控制要点: 4.1.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4.1.2现场的场内硬化及排水网络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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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堆放、地面覆盖、绿化 4.1.4基础施工阶段(土方)扬尘控制 4.1.5现场保洁及洒水 4.1.6预拌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4.1.7主体施工阶段即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 4.1.8灰土和无机料拌合扬尘控制
4.1.9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使用扬尘控制 4.1.10场内垃圾清运、处理 4.1.11生活垃圾处理
4.1.12工地脚手架施工扬尘控制 4.1.13木工加工间、保温材料搅拌间管理 4.1.14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 4.2 扬尘治理设施控制要点: 4.2.1现场冲洗设备设置及完好 4.2.2 喷淋系统设备设置及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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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固定或移动水炮设备设置及完好 4.2.4 水源(水池)供水管网系统设置及完好 4.3 监测数据控制要点 4.3.1 视频监控系统设置 4.3.2 数据监测设备(如有) 4.3.3 监测数据结果的采集及分析 4.4 目标值
4.4.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4.4.2无市民重大投诉
4.4.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4.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4.4.5创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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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5.1 监理工作的方法
监理机构通过各阶段对现场的巡视、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口头整改通知,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对于拒不整改的,及时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5.1.1 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对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的执行情况; 5.1.2 检查施工单位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5.1.3 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有违反扬尘污染防治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等隐患时,及时以口头和书面“监理通知”形式指出,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按规定进行整改;
5.1.4 定期参加施工单位有关扬尘治理的教育交底活动并监督执行情况; 5.1.5 对扬尘监测数据进行定期分析汇总,随时掌握污染数据动态; 5.1.6 遇到下列情况时(不限于),监理工程师可根据严重程度下达“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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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令”或“监理通知”限期整改: (1)未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制度、公示制度的; (2)未配备相关管理人员的;
(3)未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或者未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项使用的;
(4)未按规定签订建筑土方清运、建筑废弃物处置协议;或者未使用规定的车辆运输建筑土方、建筑废弃物的;
(5)施工总承包单位未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管理协议,督促分包单位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
(6)未按本办法规定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或者措施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
(7)施工单位未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的;
(8)施工单位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在施工工地内堆存的建筑土方、建筑废弃物、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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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建筑废弃物、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的; (10)扬尘治理设施已经失效可能造成重大扬尘事件的;
(3)擅自改变批准的扬尘治理方案进行施工时,或不按专家论证意见要求施工时;
(4)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与扬尘治理有关的覆盖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时; (5)扬尘治理指标超出规定值且无法及时改善时; (6)违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规定的作业行为时。
5.2 监理工作的措施
(一)组织措施
5.2.1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施工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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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监理站扬尘控制体系:详见图2 安全 监理工程 师
总监
土土土安建建建装专专专专业业业业一二二组组 组 组 长 组组长 长 长 土土土安建建建装专专专专业业业业监监监监理理理理工工工工程程程程师 师、师、师、、监监监监理理理理员 员 员 员 项目监理部扬尘控制体系 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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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制考核检查措施
5.2.3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燥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项目监理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与各相关管理人员签订管理岗位责任书,并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进行考核。项目总监是项目监理部第一监督责任人,督促项目部监理人员做好扬尘治理的监督工作。
2)项目监理部督促施工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以特殊岗位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
(三)施工前监理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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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工作管理体系,人员组织机构,扬尘治理保证体系和采取的技术措施。审查编制内容是否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5.2.5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整治管理机构人员的资质证,上岗证,是否符合扬尘治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5.2.6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治理制度,扬尘整治教育培训制度,扬尘治理责任制,扬尘治理检查验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和扬尘治理工作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得走过场,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应签字。
5.2.7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和安全、扬尘治理标语,标牌的执行情况,警示要符合规范要求。
(四)施工现场监理措施 5.2.8日常监督管理 1)现场围档检查要点
⑴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硬质、连续的封闭围挡。围档材料应当采用彩钢板、砌体等硬质材料搭设,并做到兼顾、稳定、整洁和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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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装视频控制系统
视频控制系统对现场各个部位的扬尘污染情况,实施动态监控,监控系统应图像清晰、覆盖全场、尤其是车辆冲洗处必须在视频监控范围之内。
其前端摄像头等设备主要安装在以下部位: (1)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顶端 (2) 施工现场出入口及现场周边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扬尘实施动态监控。
3)城市区域内主要路段的施工围挡高度不宜低于2.5米,其它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宜低于1.8米。围挡应安全、稳固、整洁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外侧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 4)封闭管理检查要点
⑴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门卫和门卫制度。 ⑵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和安全帽。 5)施工场地检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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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场地、周边道路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有条件的项目应当安装全自动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应当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
(2)城市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3)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底化,裸露泥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
(4)喷雾、喷淋降尘设施应当分布均匀,喷雾能有效覆盖防尘区域。 B、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区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房屋市政工程外脚手架应当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
(2)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期间遇干燥天气应当增加洒水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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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土方开挖后应当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
(4)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高空抛洒;
(5)市政道路铣刨作业应 当采取洒水冲洗抑尘; (6)拆除工程施工作业期间,应当同时进行洒水降尘;
(7)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应当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
(8)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城市城区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或者方案 纳入质量管理体系,积极采用绿色生产技术,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监测并 严格控制生产性粉尘排放。建设、施工、监理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开展建设工程施工扬尘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9)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石方爆破施工或者回填土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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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C、其它需要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
⑴施工现场各出入口处路面要全部采用砼硬化路面,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混凝土硬化,满足消防宽度要求,场区其他次要道路地面应同时硬化处理。
⑵施工现场作业区、材料区与办公区、生活区明显划分并有隔离措施。各区域内由责任单位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保持路面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应用防尘网进行完全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⑶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清扫时防止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⑷施工现场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不积水。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道。
⑸施工现场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和随地大小便。
⑹施工现场加强对污染源部位和污染源物品的管理,有明显的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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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材料堆放检查要点
⑴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分类堆料,悬挂标牌,细颗粒材料必须进行可靠的覆盖等。
⑵对水泥、预拌砂浆、砂、石等有粉尘的材料必须封闭存放或加以覆盖,现场装卸和使用时要采取遮挡、洒水等有效降尘措施。
⑶木工间、保温材料搅拌间必须保持全封闭,操作时必须关门。及时清理颗粒或锯末及废料,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
7)垃圾及材料运输检查要点:
⑴建筑物内散状材料及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⑵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因故不能及时清出场地的建筑垃圾必须归方码垛,散状垃圾要做好覆盖、标志。垃圾清运前要适量洒水、并按要求及时清运。
⑶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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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严格执行生活区卫生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 (5)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
8)对于停止施工的工地,施工现场空地必须采取覆盖或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9)施工单位进行基础维护结构拆除时,必须采取遮挡、洒水等降尘措施。
(10)不能清走的土方,必须按规定集中堆放,并采取固化、全覆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
5.2.9阶段性监督管理:
在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得同时,必须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动态化管理: 1)基础施工阶段
⑴督促总包单位与土方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必须强调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共同做好扬尘控制;
⑵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土方外运时,除对车辆进行清洗外,在工地门口地面铺设草包、麻袋等防污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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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派专人进行清扫,防止泥土造成公路污染;
⑶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运转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⑷除做好地坪外,其他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 (5)土方运输车队必须具有市环卫局核发的建筑垃圾处置文件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
(6)建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平槽装运,在驶出建设工程工地前,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
(7)土方挖完的部位及时采取覆盖、硬化措施,严禁裸露。 2)、主体施工阶段
1)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全部用密目网进行外围封闭,密目网达到2000目,无损坏和漏洞,旧网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
2)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3)现场一律使用商品砼和砂浆(或袋装干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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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层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楼层垃圾集中堆放,用劳动车从施工升降机清运至地面,为防止垃圾在清运时因风吹、抖动而产生扬尘,在用劳动车清运时,每部车上都必须遮盖密目网,或采用密闭式容器、临时管道运输,严禁从空中抛洒废物,禁止从预留洞、内天井或电梯井向下抛扔垃圾,更不准从结构外围抛扔垃圾。
5)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掀翻和拍打脚手板,必须预先进行洒水湿润,再进行清扫,集中堆放在楼层内装包运下。
6)基坑回填土时必须及时夯实,并及时补做砂浆地坪。
7)清理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8)屋面进行隔热保温施工时,珍珠岩隔热板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3)、装饰施工阶段
1)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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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于装饰期间的建筑垃圾品种较多,故在现场设置的垃圾堆放点必须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
3)保温材料施工时保温材料搅拌间必须封闭,以防聚苯颗粒飞扬。垃圾要及时清理,集中消纳,严禁高处抛撒。用完的包装袋必须统一回收堆放。
4)在进行大理石等石材切割或磨光时,必须设置专用封闭式的切割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必要时带水切割。
5)拆除脚手架,禁止直接掀翻竹笆,必须先行洒水并清理垃圾; 6)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
7)装饰用的石膏粉、老粉、腻子粉等必须袋装,并入库集中管理。 8)装饰阶段应组织石材、木制品、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饰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所产生的扬尘污染。
4)、总体施工阶段
1)管道沟必须分段开挖,安装完毕后立即回填,尽量减少翻开泥土的暴露时间。
2)如开挖土堆积时间过长,必须进行表面压实,并用绿网进行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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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绿化土进场时,必须随到随用,禁止堆积时间过长而产生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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