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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刑事侦查辨认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2023-01-15 来源:汇智旅游网
浅析刑事侦查辨认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作者:黎白兰

来源:《发明与创新(职业教育)》 2019年第11期

黎白兰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1)

摘 要:刑事侦查辨认是指办案人员为了查明案情,让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等对相关客体特征熟悉或了解的人,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场所、人身、尸体进行辨别的活动。实务工作中,由于主客观多方面原因,存在辨认程序不规范、辨认对象不清晰、辨认笔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等多种问题,笔者试图分析以上原因,寻求解决办法。

关键词:侦查辨认;问题;解决办法

一、辨认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4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从文意上解释,辨认是为查明案情而存在的,且只在必要的时候进行,这段赋予了它的时空范围,侦查辨认不能随意开展,亦不能任意取消。另外,程序中规定,参与辨认的主体是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从中我们可以简单地归类为两种主体:事实主体和参与主体,事实主体,即参与案件事实的人,即规定中提到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作为概念中隐藏存在的参与主体,通常由侦查人员、支持人、见证人构成。由此,我们得出,辨认:是在参与主体的主持和监督之下的由事实主体对于犯罪行为相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辨认的在特定时空范围进行的必要活动。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程序不规范

1.程序违规。实务工作中,辨认前期准备多集中在辨认参照物的筹备中,在正式辨认过程中往往忽略了某些程序,如向事实主体宣读权利义务告知、确保辨认时时空条件与案发时空条件一致等。

2.辨认对象不清晰。实务工作的需要,辨认活动与其他侦查工作区分界限不清晰,某些案件的辨认过程在讯问和询问过程中实际已经开展,因此,出现辨认笔录合并在讯问或询问笔录的情况;同时,受限于辨认参照物的来源范围,辨认参照对象不能与辨认对象形成相似性,例如:在对照片辨认时,侦办人员通常从全国常住人口管理系统中提取参照照片,而参照照片通常为身份证照片,身份证照片有着特定的拍摄要求并且更新缓慢,通常选取的照片与事实主体在现场看到的辨认对象有较大差别,由此形成,辨认对象不象本人,以及辨认对象与参照对象差异明显,从而形成明显的暗示。再则,辨认对象中包含对人的辨认,但是,实务工作中不可能找到与被辨认对象高度相似的数人,通常由办案人员从辖区辅警中产生参照对象,然而,实务工作中,辅警可能参与具体办案过程,导致证人、被害人在侦查工作开展中提前见过作为参照对象的辅警,再将辅警纳入被辨认群体,其结果不言而喻。

3.见证人制度效果未显现。辨认所选取的见证人很多从办案场所的保安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中产生,对辨认工作的陌生,使得这部分的见证人只起到了签名作用,并未真正履行见证意

义。对警察的权威崇拜和迷信,也使得辨认主体和见证人对侦查人员的程序违规和暗示选项给予高度认可,最终形成侦查方满意的辨认结果。

(二)辨认过程违规

1.参与主体误导明显。刑事案件侦破工作压力大,承办人员可能在辨认过程中出现引导或暗示性语句如:“这个人已经被我们处理过好几次了,你看看是不是他干的?”

2.参与人描述与实际不符,有些辨认主体如证人并未在现场目击案件情况,但在辨认笔录中描述为在现场目击,从而导致辨认笔录与讯问笔录和询问笔录出现不一致甚至冲突的地方,直接导致证据存疑。

三、解决办法

(一)瑕疵补足

允许对辨认笔录或辨认过程的瑕疵补足的基础上,加强承办案件的工作人员的规则意识,深刻认识到瑕疵证据的危害性,原则上非法证据排除,实务中更要重视程序正义对刑事案件的重要意义,保证权威、公正执法。

(二)有效监督

过度的监督可能影响实务工作的开展,但是,适度的监督能促进辨认工作有效进行和侦查工作顺利开展,强化见证人制度,对见证人进行辨认知识的培训,甚至建立见证人库,方便辨认活动高效进行;在具备辨认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破除警察权威崇拜,让见证回归到见证本质上来。同时,检、审、辨方在对证据审查时,不应仅停留在在辨认笔录的书面审查,一定要充分结合各笔录、视频、现场勘查、讯问和询问等多种证据,严格排查证据准入,保证非法证据的绝对排除。

(三)规范操作流程

诚然,部分基层单位在长期实践中已经形成一整套完整的辨认操作流程,但仍有必要将辨认流程操作规范进行统一,如辨认的开展和方式应该经过特定部门审批,辨认的组织、启动、对象选择、辨认方式、辨认过程、见证人参与、监督机制、与之配套的佐证材料,辨认笔录制作等都应该出台具体操作规范。

辨认是项严肃的侦查活动,只有在程序规范、辨认各方主体合法、依规进行,各监督方认真履职的情况下,辨认作为证据的作用,才能真正凸显,这也是对惩罚犯罪、维护正义最好的体现。

参考文献

[1] 杨锦璈,王馨沁.刑事侦查辨认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J].政法学刊,2017,34(2):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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