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精神病医院
医务科科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工作。
二、拟定有关业务工作计划,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三、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内外会诊。组织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督促各级各类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和常规。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减少差错,杜绝事故。
四、负责组织调查医疗缺陷和事故发生原因,及时向院长、分管院长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五、组织安排医师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全院性病例讨论)及专题培训,负责全院医师的业务知识及技能的训练和考核。
六、掌握全院医疗、医技人员的思想和学习情况,负责院内医疗、医技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提出医疗、医技人员晋升、调配和奖惩的意见。
七、负责组织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等委托交办的各项事务性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以及对挂钩或协作医疗单位的技术指导。
九、负责组织实施医院三下乡工作。
十、负责承办有关医疗业务工作的来信来访。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联络和业务宣传工作。
十一、根据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技术档案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十二、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副科长协助科长做好各项工作,科长休假或外出时,副科长主持医务科的日常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