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洗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驶出本施工工地的车辆清洁,做到驶离的车辆车轮车身不带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江苏南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品检测车间、1#车间、成品检测车间-附房工程进出的所有车辆。 三、职责
1、洗车由专人负责。所有车辆均需到门口固定洗车点洗车,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水洗车。 2、洗车人员应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洗车时要严格控制用水量,禁止用水直接冲洗地面。 四、洗车步骤
1、 洗车时,确认车辆门窗关紧,车辆表面没有不适宜清洗的情况,如有及时改正或记录。 2、 冲洗人员首先使用高压水枪对车辆表面进行冲洗,不得遗漏车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位置。 3、 冲洗一遍后,使用干净的泡沫和洗车液,擦拭车身表面。注意:擦拭轮胎钢圈的毛巾和擦拭车身的毛巾完全分开。
4、经洗车液清洗后,冲洗人员再次按上个步骤要求进行冲洗。 5、擦车人员使用干净整洁的毛巾擦净车身表面。 五、现场车辆驶出冲洗制度
1、施工现场主要大门口配置有效的冲洗设施及足够的水源。 2、 配置专职冲洗人员,执行值班冲洗进出车辆。
3、 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接受冲洗,经门卫检查干净后方可驶出场外,严禁拖泥带污车辆驶出场外,影响周边的环境卫生,造成城市道路污染。
4、 必须排水畅通,应经常清理疏浚,保持畅通,排水沟槽应接通市政管道,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5、 加强进出车辆的冲洗管理,严禁车辆未经冲洗驶出场外,严格执行冲洗车辆责任制。 六、车辆洗净标准
1、 前档玻璃及所有门窗玻璃洁净无污物。 2、 车身表面无可用毛巾擦去的污物。 3、 内外反光镜明亮且外观不滴水。 4、钢圈无可用毛巾擦去的污物。
5、 车辆轮胎不得有混凝土泥浆、杂土等污物,轮胎必须清洗至留出清水,否则不可离开现场。 七、违规处罚
1、由保卫部、工程设备部和质量办负责院内巡查,发现私自接水管、打水洗车的人员要立即制止,并记下车号,予以口头警告。如同一辆车发现第二次私自洗车,没收洗车器具,并罚款50元。
2、车辆未经冲洗驶出场外,车轮拖泥带污,影响周边的环境卫生,造成城市道路污染,记下车号,报项目部对其车主进行100元/次的罚款,同时对值班冲洗人进行50元/次的罚款。
编制:南京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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