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付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网上支付现存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网上银行的支付用户。根据网页的提示输入已经开通的信用卡卡号,密码等信息完成网上支付;网络商店此时将通过数字签名及加密过的信用卡数据, 由电子收款机及付款网关将数据格式加以转换, 通过金融网络,传送到收单行申请授权;
用电子现金支付。它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电子支付系统,它可以被看作是现实货币的电子或数字模拟,电子现金以数字信息形式存在,通过互联网购买货物和服务时使用的电子货币通过电子支票支付电子支票是纸质支票的电子替代物,它与纸支票一样是用于支付的一种合法方式,它使用数字签名和自动验证技术来确定其合法性;
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模式。第三方平台支付模式是当前国内服务数量最多的支付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支付者必须在第三方支付中介开立账户,像第三方支付中介提供信用卡信息或账户信息,在账户中“充值”,通过支付平台将该账户中的虚拟资金划到收款人的账户,完成支付行为;
手机移动支付方式。,手机支付是一种新兴的网上支付方式, 就是允许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
我国网络支付存在的问题
(一)支付的安全有待提高
在开放的互联网中,电子交易面临着各种威胁:非法访问内部窃密,破坏交易的顺利进行,破坏系统的可行性等。由于Internet是一个开放的网络系统,Internet上的商家很多,容易出现消费者支付后信用卡的密码被其他人盗用,黑客进入银行主机系统,网上支付被扣的钱比实际多一系列的问题。安全问题是很重要的问题,同时又是很复杂的问题,需要在技术上,法律上、运用环境上等方面共同努力才能解决。
(二)网上支付工具发展速度慢
电子商务需要银行的参与,但仅靠银行一家机构的运行还是永远不够的。电子现金其实与现实货币没有什么不同,是一般等价物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其法律地位一直难以确定。随着电子现金技术的不断成熟,其又具有网络化的方便性、安全性、秘密性,所以电子现金的发展优势是不可阻挡的
(三)法律体系不完善
我国银行开展网上支付业务已经数年了,电子商务立法却还不完备,在目前的网上支付相关法律中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有关电子支票和电子现金立法还没有建立,缺乏完善的法律框架体系保障,致使在交易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的时候无法可依。
解决网上支付不足的对策
(一)重视网络基础设施的重要性
(二)研发新的支付工具
(三)制订统一的支付标准 (四)增强网上支付数字安全认证 (五)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