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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店合作协议

2020-03-15 来源:汇智旅游网
服装店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自愿合股经营的 服装店,位于长沙市香樟路淘淘街 号,经营内容为服装、鞋类、皮具零售。

第二条:所经营的 服装店总投资为 万元,甲、乙双方各占股份50%。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三条:利润当月结算。服装店收入减去店面房租、水电、营业员工资和其它开支按月进行利润分成,甲方占50%,乙方占50%。

第四条: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一年内任何一方都不得选择主动退出。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以双方签字为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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