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是国内立法
2.国际私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3.在法律中规定:限制外国人在内国从事某种民商事活动,不得享有某种民商事权利或者待遇。该法律规范一般被称为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
4.依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他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何地视为住所。是最后居住地。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中规定的“当缔约的一方国民或公司的投资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由于战争、其他武装冲突、全国紧急状态或其他类似事件而遭受损失,它们所享受的待遇不应低于任何第三国国民或公司所享受的待遇”是一种非歧视待遇。
6.国家之间通过缔结条约,规定缔约国一方不把低于内国或其他外国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地位适用于缔约国另一方的自然人和法人,此种待遇称为不歧视待遇。
7.在反致问题上,英国有一个为其他国家都不采用的独特法律制度,这就是所谓的双重反致。
8.在“合同依合同缔结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合同”属于范围。 9.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若干意见》,在当事人住所不明或不能确定时,其住所应当是经常居住地。
10.依我国高院的司法解释,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
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则其民事行为能力的准据法应是我国的法律。
11.某专门生产化妆晶的跨国公司,其股东大部分是以色列公民,该公司在美国注册登记,其主要营业机构设在其最大的市场——法国。现在,该公司欲在中国设立它的分支机构,并获得批准。不久,该公司与中国某国营商场就其销售合同发生争议。我国法院应认定该跨国公司的国籍国是美国。
12.根据民法通则第144条的规定,对有关不动产法律行为的方式,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13.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一般应适用所有权人的本国法。
14.依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何种买卖可适用公约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15.根据1985年海牙《关于信托准据法及其承认公约》中的规定,有关信托关系的法律适用通常首先是适用财产授予人明示或默示指定的法律。
16.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17.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
18.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
人民共和国律师。
19.在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问题上,我国民事诉讼采取的做法是可由当事人直接向被请求国法院提出,也可由作出裁决的法院提出。
20.区际冲突法是国内法。 二、多项选择参考题目
1.在反致制度中,最后导致法院地国实体法得以适用的包括一级反致、间接反致。
2.在涉外民事关系中,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各国民法对同一民事问题的规定不同、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大量发生、司法权独立、各国在一定范围内都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
3.下列各项中,通常可以适用最惠国待遇制度的有判决和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保护、国家之间交通工具的通过、国家之间的商品、支付和服务往来、彼此的外交代表团、领事代表团、商务代表团的特权和豁免。
4.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下列各项中,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的有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买卖、不动产的抵押、不动产的使用。 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包括亲属权、继承权、劳动权、智力成果权、土地使用权。 6.在国际私法上,对于反致制度持反对态度的学者们所持的依据主要有反致违背了本国冲突法的宗旨,与国际私法的真正性质相抵触、反致有损于内国的立法权、反致的适用于实际不便、反致会导致恶
性循环。
7.依1955年9月生效的《世界版权公约》的规定,其确立的主要原则有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有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独立保护原则。
8.在国际民事诉讼中,一国法院考虑是否给予外国当事人以诉讼救助时,一般应考虑当事人是否确实有支付诉讼费用的能力、诉讼是否有胜诉的可能、当事人是否提出了减免诉讼费用的申请、当事人国籍与内国是否有条约或互惠关系。
8.关于连结点,正确的说法有每一条冲突规范必须至少有一个连结点、连结点是将一定的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联系起来的纽带或媒介、连结点的选择必须在客观上体现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法律之间的内在联系、动态连结点的存在为当事人规避法律提供了可能。 10.1988年通过的海牙《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的主要特点包括采用同一制继承制度、承认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承认转致制度、采用以国籍为主的多元连结因素。 三、判断参考题目
1、“婚姻成立的要件依各当事人本国法”属于重叠性冲突规范。(×)2(×)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条款属于选择性冲突规范。
3、如果发生外国法错误适用的情况,我国法律不允许当事人上诉。
(×)
4、法律规避指的是当事人通过改变连结点来排除对其不利的法律的适用。(√)5(√)6(×)
5、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在内,在授予专利的优先权问题上,都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6、在判定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时,应当适用当事人的国籍法,不能适用法院地法或有关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7、识别是法院审理任何案件必经的程序。(√)
8、国际私法中的“国际惯例”就是国际公法中所说的“国际习惯”。(×)
9、我国立法认为,所有的法律规避行为均为无效法律行为。(×) 10、我国法律规定,当外国法无法查明时,法院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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