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安全和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对禁火、禁烟的宣传和管理力度,有效预防火灾、爆炸和减少火灾爆炸危害,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及岗位。 3. 职责
3.1安委会是禁烟、禁火、防火、防爆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3.2公司各单位对所属的禁烟、禁火区域进行管理,对所属区域的防火、防爆工作全面负责并制定有关的考核办法。 4.管理要求
4.1公司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能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动火许可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作业。
4.2作业过程中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不清洗、置换不合格、不消除周围易燃物、不按时做动火分析、没有消防措施,均禁止“动火”。
北京市润福通商贸中心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页 次 RFT-AWH-ZD-001 A/0 2/3 4.3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要严格办理作业票证。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4.4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禁火区域”。 4.5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
4.6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4.7严禁使用汽油、易挥发溶剂等擦洗设备、用具、衣物。 4.8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险化学品。 4.9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4.10每个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4.11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4.12严禁损坏各类防爆设施。
4.13安委会不定期对各单位禁烟、禁火、防火、防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公司考核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进行考核或处罚。
北京市润福通商贸中心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5.记录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页 次 RFT-AWH-ZD-001 A/0 3/3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
序号 检查日期 受检部门 检查情况或隐患部位 整改责任单位 限期整改日期 实际检查完 人 成日签字 期 验证人 签字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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