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驾驶员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公交驾驶员岗位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规则、操作规程及客运管理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精心保养车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回场后)和例保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遵守运营纪律,着装整洁,持证上岗,服从调度和现场指挥,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正点运行,按时按质完成营运任务。
3、上岗前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特别是制动转向系统技术状况,整理车容,检查各项设施是否齐备有效,严禁带病行驶。
4、关爱乘客,热情耐心服务,维护好乘车秩序,认真监督乘客投币,不接触票款和投币装置、不越站、不甩客、不停车办私事、不载危爆物品,按规定营运线路运行。
5、正确使用报站语音设备,爱护监控设备,语音系统和监控设备出现异常时及时报告检修。
6、平稳驾驶、礼貌行车,车未停稳不开门,门未关好不起步,按规定时速运行。
7、市区沿途按规定站点进站停靠,未设置站牌的路段,必须沿路边停靠下客,临近站点减速行驶、平稳起步。
8、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上各项设施齐备有效。
9、回场后把车辆开到指定车位进行检查,清理好车辆卫生,加足燃润料及冷却水。
10、服从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交驾驶员工作标准
一、营运车辆出场前
(一)驾驶员应提前10—15分钟到达停车场,对车辆进行如下检查。确认无故障,方可启动车辆。
1、燃油、润滑油、冷却液(水)、制动液;
2、电瓶、照明设备、报站器、话筒、灭火器、救生锤、钱箱、收费机、及车载设备;
3、雨刮器、后视镜、后门监视器;
4、轮胎气压、轮胎螺丝和半轴螺丝;
5、手脚制动、转向机和横直拉杆;
6、车门、车窗及天窗,雨雪天应清除座位和挡风玻璃上的积水(雪);
7、各种仪表、指示灯;
8、投币箱与车门联动装置和箱内翻板。
(二)根据调度排班表确认车辆运行标志是否齐全并且无差错,并认真填写路单。无人售票车驾驶员应备足客票。
(三)衣着整洁,持证上岗,上岗证佩戴胸前。冬季禁止戴护耳上岗;夏季禁止穿背心、拖鞋和赤脚上岗;女性驾驶员禁止穿高跟鞋上岗。
(四)车辆在车场、车库、修理场等处起步前,应先绕车巡视一周,确认无异常时,再进入驾驶室操纵车辆起步。严禁未查看车辆周边情况,不能确保车辆安全便启动车辆。有乘务员的营运车辆,乘务员要下车到车辆后面指挥倒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营运中
(一) 起点站发车
驾驶员在起点站应提前2分钟上车做好发车准备,车辆不在发车位的,应将车辆移至发车位置,接到调度员发车指令后,正常情况下应在10—20秒内完成以下工作:
1、发动车辆,符合开空调器条件的,应开启空调器;
2、用电脑报站器报出车辆行驶线路、方向和下站站名;
3、帮助车内的老、弱、病、残、孕及抱小孩的乘客找好座位或动员其他乘客让座。
4、关闭车门,车辆离站。
(二)行驶
1、车辆行驶中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认真按安全驾驶规程操作,做到操作准确,起步、行车、停车平稳,除紧急情况外,不得紧急制动车辆。
2、在车辆拐弯、调头、倒车、通过繁华路段、危险地段和视线不良时,驾驶员应利用报站器的服务用语提醒乘客注意安全。车辆调头时,有乘务员的营运车辆,乘务员要下车到车辆后面指挥倒车,确保行车安全。
3、车辆发生故障不能在5—10分钟内排除时,驾驶员应向乘客说明情况,并安排乘客转乘同线路后续车辆,后续车辆不得拒载。
4、行车中车辆发生冒烟、起火、漏电事故时,驾驶员立即停车,打开车门,切断电、气源,疏散乘客,用消防器材灭火并及时报警;如车门不能开启时,驾驶员应用救生锤击碎车窗玻璃,帮助乘客迅速撤离车厢。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交警报案和向所在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在未得到交警认可前,不得撤消事故现场。
5、车厢内发生偷盗、严重斗殴伤人、持械抢劫时应关好车门,立即停车并报警,或就近开往公安机关,在警察到来之前不得打开车门。
(三)中途进站、出站
1、中途站一次进站。营运车辆一次完成进站程序,将车辆停靠在候车站规定位置,并开始上下乘客,即为一次进站。一次进站的程序为:
(1)车辆在离中途站80—100米处时减速,禁止超车,将车辆驶入慢车道(无车道划分的道路,车辆靠行车道右侧行驶),同时使用电脑报站器播报到站语。报站器发生故障时,必须口头用普通话重复二次报站,提醒乘客做好下车准备;
(2)离站50米时,车辆逐渐驶离行车道,进入站台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3)停车规定。一般公交站的有效停车位置为30米,港湾式候车站和交警施划了停车标线的候车站以标线或停车道实际长度为准,建有候车平台的以平台长度为准。在以上范围内,营运车辆均可按一次进站的规定停车。为有效利用候车站停车位置,同时方便乘客上下车,一次进站车辆的停靠应遵循“先进前停”的原则,停车时车辆应与道路路沿石平行,距离路沿石40—60cm。具体规定为:
①停靠基本站:停车前应观察有无后续车辆进站,无后续车辆进站时,以前门对准站牌,车辆与道路路沿石距离不大于60cm为标准停车;有后续车辆进站时,前车以车辆后门对准站牌停车,后续车辆在距前车不大于1米处停车,前、后车辆与道路路沿石距离不大于60cm。
②停靠有候车亭的站点:无后续车辆进站时,车辆以前门对准候车亭前端,车辆距道路路沿石不大于50cm为标准停车;有后续车辆进站时,前车以后门对准候车亭前端停车,后车在距前车不大于1米处停车,前后车辆与道路路沿石距离不大于50cm。
以上站点限两辆车同时上下乘客。
③停有停车标线的站点:无论有无后续车辆进站,前车都应停在停车标线最前端,车辆距道路路沿石不大于50cm;后续车辆依次进站,车辆间距不大于1米,车辆距道路路
沿石不大于50cm。在施划了停车标线的站点,只要车辆后门能进入停车线范围,均可按一次进站停车。
④停靠港湾式候车站:港湾式候车站是由进站车道、停车道和出站车道组成的梯形站台,停车秩序与施划停车标线候车站的秩序相同,但车辆距路沿石不得大于40cm。在港湾式候车站,进站车道可以停车,但不得开门上下乘客。因此,前车应尽量靠前停车,当有三辆车同时进站时,第一辆车可以停在出站车道上下乘客。
⑤停靠建有候车平台站点:无论有无后续车辆进站,前车都应停在候车平台最前端,前门对准站台,车辆距道路路沿石不大于40cm;后续车辆依次进站,车辆间距不大于1米,车辆距道路路沿石不大于40cm。车辆在停靠建有候车平台的站点时,只要车辆前门能进入候车平台范围,均可按一次进站停车,否则,只能停车,但不能开门上下乘客。
2、二次进站。当车辆按一次进站程序完成(1)(2)两项后,由于站台内已有车辆尚未离站,而必须在站外停车等候,待站内车辆离站后,再次启动车辆进站,即为二次进站。车辆二次进站时应做到:
(1)严格按一次进站程序完成前(1)(2)两项,以保证车辆站外等候时不影响道路交通;
(2)车辆在站外等候时,严禁开门上下乘客;
(3)二次进站后的停车按一次进站的停车规定执行。
3、禁止一切营运车辆在中途站不执行二次进站规定;禁止在站点并排、斜插和后车包
抄前车停车;禁止开门游车揽客。
4、车辆出站。乘客上下车完毕后,驾驶员应立即按以下程序驾车出站,禁止滞站候客或揽客:
(1)确认站内乘客上下车完毕,关闭车门,三秒后起步,在未起步前乘客赶到,应第二次开门让乘客上车,车辆满载时应劝乘客等下趟车;发动车辆,启动电脑报站器起步语并提醒乘客注意安全。
(2)确认车内老年乘客和其他需要照顾的乘客站稳或坐好后,车辆方可起步。车辆起步前应观察后视镜,起步后应先沿着道路右侧缓行一段,再逐步驶入正常行车道,严禁一起步就向行车道上横插。
(3)在停车标线上划有车辆出站导向的,可按导向箭头指示出站。
(4)严禁车门未关好启动车辆,车辆起步后,不再停车上下乘客。
(5)禁止以乘客未按下车铃和没看见上车乘客为由不停站。
(四)上下乘客
1、车辆在站内按规定位置停稳后,按先后门,后前门顺序开启车门上下乘客,夜班车应先开厢灯后开车门。有老、弱、病、残、孕和抱小孩的乘客下车时,应提供帮助,无人售票车通过后门监视器确认无乘客下车后,可关闭后门。
2、在乘客上下车过程中,驾驶员应完成以下工作:
(1)督促乘客按规定的票价投币、刷卡、检查免费乘车证件;发现乘客携带违禁物品上车时,应拒绝其上车。进行该项工作时,应做到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有理有节。禁止以履行工作职责为由刁难或戏弄乘客。在疏导乘客时要“请”字在前,“谢”字在后,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谩骂、殴打乘客。
(2)利用电脑报站器服务用语或通过乘务员对车内乘客进行疏导和提醒乘客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并耐心解答乘客提出的问题,应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
(3)有老、弱、病、残、孕和抱小孩的乘客上车时,无人售票车驾驶员应利用电脑报站器的服务用语动员其他乘客让座。
(五)进入终点站
1、车辆进入终点站前利用电脑报站器提醒乘客车辆即将到达终点站,请乘客做好下车准备。
2、车辆进入终点站后的停车规定:
(1)有停车场站的终点站,车辆应在场内按序停放,不得妨碍其它车辆。
(2)借用道路停车的终点站,车辆应在道路右侧按序停放整齐,车辆与路沿石的距离不得大于40cm,禁止并排、斜插停车。
3、车辆停稳后,开车门下客。乘客全部下车后,驾驶员应对车内卫生进行检查,需要打扫的,应通知保洁员或由自己进行打扫。
4、因路堵、交通管制、事故等异常情况影响正常营运的,驾驶员应通过车载机与GPS调度员联系,告知路面状况,由GPS调度员重新给予营运时间,确保营运畅通性。
(六)交接班
1、接班驾驶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候接班。交班驾驶员应将车辆的技术状况和道路交通状况向接班驾驶员作简要交代,接班驾驶员应在路单上记录和签字,未经主管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调班。
2、接班驾驶员未按时接班时,交班驾驶员不得停车等候,应驾车正常运行到终点站,向调度员说明情况,听从调度员的安排。
(七)收班
1、营运结束后,驾驶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将车辆开到指定地点,协助收银员进行收银和IC卡数据采集工作。
2、驾驶员应检查车厢,如有乘客遗留物品,应及时上交停车场管理人员登记保管。
3、驾驶员要认真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应填写报修单报修。
4、车辆进入停车场后,要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依次有序停放车辆。车停好后,应拉紧手刹,挂入低速档,关闭总电门及各种电气开关,关好车窗、天窗和车门。
5、车辆收班后,禁止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车辆进场;车辆进场后,不准私自开车出场。
认真执行“车辆五不出站”、“驾驶员五个必须”和“安全检查三个严格、三个杜绝”的规定,做好公交客运工作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做到营运车辆不发生因源头管理失误而导致的责任事故。
1、车辆五不出站:
车辆不合格不出站,驾驶员不符条件或身体不适不出站,车辆超载或装有“三品”不出站,车辆安全设施不齐全的不出站,气候和环境恶劣危及安全行车的不宜出车不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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