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矿井突出危险区域防治突出“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在总工程师、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搞好防突技术治理工作。
2、参加审查矿井水平采区方案设计,对防突技术治理方面不合理的地点要提出调整和改良意见,并严格遵守《煤矿平安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相应的技术政策。
3、抓好防突治理“平安技术工程工程的审查工作,并经常深化井下现场,落实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完善防突治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防突治理工作的正常进展。
4、负责组织制订高瓦斯区域的方案设计、防突措施和治理制度,积极探究和推行防治突出的新技术。
5、参与防治突出“方面的经历技术交流会、新技术开发会及防治突出方面的事故抢救、调查处理工作。
6、搞好防治突出“质量标准化,提高技术治理水平,填绘防治突出“方面的报表及图纸,做好日常的技术归纳和总结工作。
7、认真做好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治理工作,保证高瓦斯区域的平安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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