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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规定

2023-11-08 来源:汇智旅游网


消防管理规定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贯彻落实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

2 引用标准

本规定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

3 消防组织机构

3。1 公司设立“安全防火委员会”,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安全环保部是安全防火委员会的常设办公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4 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也是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总责。

4。1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4.1.1 组织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4.1.2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4.1.3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组织筹建消防设施、购置消防器材。

4。1。4 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4。1.5 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4。1。6 组织制订符合企业实际的、可行的灭火和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疏散预案。

4。1。7 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2 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4。2。1 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4.2。3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通。

4.2。4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和技能.

4.2.5 拟定年度消防资金投入方案。

4.3 岗位的防火责任

4。3。1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4.3.2 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物品的管理,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4.3.3 发生故障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当班调度系统.

4。3。4 对存放在 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维护.

4。3。5 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及时报警。

4。4 实行租赁、承包、委托经营、产权转卖的单位或资产,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安全防火责任人。责任人应当在资产使用、经营管理范围内履行安全防火责任。

4。5 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属地单位行使监督检查权.

5 防火安全检查

5。1 厂防火委员会的常设办公机构要经常组织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5.2 车间、班组要结合综合安全检查,把消防检查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必要时要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

5。3 工段、班组要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要做好交接和防范.

5。4 安全环保部建立防火检查台帐。

5。5 防火检查的内容

5。5.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5。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5。5。3 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

6 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6。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6.1。1 库内物资要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少于1m、垛与墙之间不少于0.5m、垛与梁柱之间的间距不少于0.3m,主要道路的宽度不少于2m,甲、乙类危险品专库贮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甲、乙类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6。1.2 甲、乙类物品库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塔建隔层。

6.1。3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6.1.4 照明灯垂直下方间距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6。1。5 每个仓库应在房外或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应断电.

6.1.6 库区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禁火标识。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

6。1。7 库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完好备用.

6.2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6。2.1 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6。2。2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使用领取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6。2.3 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6.2.4 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6.2.5 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2。6 对怕潮(如乙炔瓶)、怕晒(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6.2。7 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启封。

6。2。8 运输危险品,必须由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有懂其性质、具备押运资质的专人押运。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同车运输.

6。2.9 剧毒物品专库专柜存放,采用双人双锁制管理,一起领用,一起退回,做好库存和领用记录。

6。3 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6.3.1 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6。3。2 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6。3。3 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部位,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6.3。4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6。3。5 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垛上方空间。

6.3。6 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并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器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6。3。7 电工对本单位的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经常维护,有关规定做好绝缘摇测,及时处理隐患。

6.3.8 危险品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6。3。电器着火,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7消防教育规范

7。1 新员工入厂教育

7.1。1 新员工入厂要进行四级消防安全教育,重点学习企业的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7.1.2 公司级消防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介绍本公司的基本生产特点、重点危害因素、部位、消防制度、常用的消防器材的基本知识介绍等。

7.1。3 厂级消防安全教育。由生产部负责,介绍本厂的基本生产特点、重点危害因素、部位、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厂内的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7。1。4 车间级消防教育。由车间负责,介绍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安全制度、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7。1.5 班组级消防教育。由班组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物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7。1.6 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学徒。学徒期满前不得独立操作.

7.1。7 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安全教育。

7。1。8 经二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员工,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由其本人负责。否则,由安排上岗部门负责。

7。2 特殊工种的防火教育制度。

7。2。1 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7.2。2 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8 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8。1 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明显的地方.

8。2 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8。3 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检测站进行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半年查一次,可采用称重法、干粉严重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8.4 公司办公区、仓库、木工房等公共区域的消防器材专人管理,各车间要明确一名安全人员负责消防器材日常管理.

8.5 各厂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所配备器材有所在岗位负责管

理.

8。6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9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范

9。1 首先发现火警的人应及时报警,同时向领导报告,将火灾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9。2 火灾造成损失比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9。3 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教育警示周围群众,处理事故责任人。

9。4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

10 消防奖惩制度

10。1 处罚:对下列情况给予处罚。

10。1。1 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单位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1.2 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入安全财产损失事故处罚。

10.1.3 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进行处罚。

10.1。4 埋压圈占消防栓,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要进行处罚。

10.1。5 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10。2 奖励:对出现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10。2。1 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到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10。2。2 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10.2。3 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实施并显得明显效果。

11 各工种防火安全责任制

11.1 电工防火安全责任制

11.1。1 负责本单位电器线路、设备的敷设安装和维修管理,确保电器线路、设备安全无火灾隐患.

11.1.2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各项票证制度。

11。1。3 定期检查分管的电器线路、设备。

11。1。4 制止非电工私拉乱扯电源线。

11。1。5 负责清洁、保养本岗位的消防器材。

11。1。6 发生火灾立即报警,并按规定程序组织扑救。

11。2 焊工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

11.2.1 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动火管理制度,无证不得动火.

11。2。2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作业前对周围环境、焊割工具设备、作业对象进行检查,清除周围易燃物。作业完毕,不遗留火种。

11。2.3 未经安全技术培训人员,严禁进行电、气焊作业。

11.2。4 有权拒绝违章的动火指令,并向上级报告。

11.2.5 熟悉消防知识,发生火灾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

11.3 仓库管理员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

11。3.1 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11.3。2 熟悉所管辖物资的性质、用途、型号、库存定额、火灾危险性和火灾扑灭方法。

11。3。3 严格劳动纪律,严格物资出入手续.

11.3。4 搞好库存物状况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做到人走断电。

11。3。5 掌握消防知识,负责本岗位消防器材的清洁保养熟悉使用方法,发现火警立即报警并组织扑救 。

11。4 保卫防火责任制

11.4.1 严格遵守安全卫生工作和各项防火安全规定。

11.4.2 坚守岗位,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做好值班记录,对外来人员抽查询问并宣传本公司的有关安全规定.严禁外来人员将火种带入厂区。

11。4。3 对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要严格检查,发现携带危险物品不准进厂。

11。4。4 门卫巡逻人员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处理。

11。5 木工防火责任制

11。5.1 从事木工作业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指定的安全规章制度。

11.5。2 严禁在木工房内吸烟及动火。

11.5.3 生产中留下的木屑、刨花和其他废料及时清理,下班前要清理干净.

11.5.4 木工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1。5.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管好用好电源,电器设备停止生产同时停电。

11。5。6 不准无关人员或小孩进入木工房。

11。5.7 木工房管理人员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11.5。8 出现火警时报告并扑救 。

11。6 化验室防火责任制

11.6.1 性质相抵触或发生火灾后,扑救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开存放,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11.6。2 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要严禁靠近火源和热源.

11。6。3 加温、加压仪器和设备要保持良好,线路开关保持良好状态,做到人走电断。

11。6。4 各类化学物品要有明显的标签,注明品名、性质。

11。6.5 在蒸馏、提纯、低沸点易燃物品时,不准用明火加热.

11。6。6 化验室要配备一定量的灭火器,分析人员应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1。6。7 出现火警立即报告并扑救。

11。7 高低压配电室防火责任制。

11.7.1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交接班,非电工及小孩不准进入配电室。

11.7。2 线路和设备的敷设要求要符合《电器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设备和超负荷运行.

11。7。3 严格操作规定,定时巡查做好记录,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11.7.4 严禁在室内存放危险物品及其他杂物.

11.7。5 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岗位人员应熟悉应用.

11。8 微机室、档案室防火责任制.

11.8.1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消防责任制.

11.8.2 严禁未成年人或处来人员进入微机室、档案室,下班后应及时关掉电源。

11。8。3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其他杂物.

11.8.4 以上场所用的电线、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11。8.5 以上场所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工作人员熟使用方法。

11。8。6 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 。

11.9 油库防火责任制

11。9。1 油库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

11。9。2 严禁未成年人或无关外人进入区。

11。9。3 严禁混杂放置其它易燃易爆物资.

11。9.4 安全人员经常对库区的设备、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1。9.5 室内油库不得有电器设施及照明设施。

11。9。6 库区及其周围动火要办动火证.

11.9.7 遵守劳动纪律,定时巡检,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9.8 不超量储油。

11.9。9 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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