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十一线(莆田境)涵江江口至仙游枫亭段工程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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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一公路工程公司
联十一线(莆田境)涵江江口至仙游枫亭段工程
A2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四年十月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编号编制说明
A2合同段起点(桩号K2+100),位于江口镇新墩村附近,现状海堤内的养殖水面上,与A1合同段终点顺接;该段路线根据涵江区滨海新城路网的整体规划进行布设,终点(桩号K5+100),位于国悦场西侧现状海堤外的养殖水面上,与A3合同段起点相接。A2合同段路线全长3公里。 1、编制依据
1.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第一册土建工程附录A
1.2、联十一线(莆田境)涵江江口至仙游枫亭段工程A2合同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 2、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单元划分方法
2.1、路基工程
1)、单位工程,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第一册土建工程附录A中每10km或者一个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结合本标段实际情况,路基工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第一册土建工程附录A路基工程中分部工程的划分规定,结合本标段实际情况,分为以下几个分部工程:
A、路基土石方工程:K2+100~K5+100 B、涵洞、通道工程:K2+100~K5+100
C、砌筑防护工程:K2+100~K5+100 D、悬臂式挡土墙工程: K2+100~K5+100
3)、分项工程,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第一册土建工程附录A路基工程中分项工程的划分规定,结合本标段实际情况,分为若干分项工程。
2.2、路面工程
分为底基层,基层,面层,垫层,联结层,路缘石,人行道,路肩,路面边缘排水系统等,每1~3km为一个分部工程。
2.3、桥梁工程
1)、单位工程,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第一册土建工程附录A中桥梁工程划分依据,结合本标段实际情况,桥梁工程划分为李厝大桥、赤港1#中桥、赤港2#中桥、江口高架桥四个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第一册土建工程附录A桥梁工程中分部工程的划分规定,结合本标段实际情况,分为以下几个分部工程:
A、基础及下部构造 B、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 C、上部构造现场浇筑 D、总体、桥面系和附属工程 E、防护工程
3)、分项工程,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04第一册土建工程附录A桥梁工程中分项工程的划分规定,结合本标段实际情况,分为若干分项工程。
2.4、环保工程
分为声屏障、绿化工程等分部工程,声屏障每处为一个子分部,绿化每处或每3km为一个子分部。
2.5、交通安全设施
分为声屏障、绿化工程等分部工程,声屏障每处为一个子分部,护栏5~10km路段为一个分部工程。 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编号及说明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编码的构成为四级编码,考虑了施工单位便于操作,有所改动。编号一般为10位,由“施工合同号”、“单位工程号”、“分部工程对应编号”、“分项工程对应编号”顺序组成。组成及代表意义如下:
A、施工合同号编码:施工合同代码,两位编码,不足两位位,前面用“0” 代替,例如第二合同段用“02”表示。
B、单位工程编码:两位编码,路基工程的编码定为“LJ#”,路面工程定为“LM#”,桥梁工程定为“Q#”,绿化及环保工程定为“LH#”。其中“#”表示单位工程的编号,从1至9,如合同段的每一座桥梁为一个单位工程,第一座桥梁用”Q1”表示。
C、分部工程编码:三位编码,由分部工程所对应的识别码及所对应的编号组成,其中识别码1位,编号2位。各分部工程的识别码具体见附表1,编号为分部(子分部工程)的编号,从
01开始,依次编写。
D、分项工程编码:三位编码,由分项工程所对应的识别码及所对应的编号组成,其中识别码1位,编号2位。各分项工程的识别码具体见附件1,编号为分项(子分项工程)的编号,从01开始,依次编写。 四、特别说明
路基工程线外(改路、改渠、改河、线外管涵等)的临时支护等项目在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时未编制,不参与评定。
福建省第一公路工程公司
联十一线(莆田境)A2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0一四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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