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细则
为坚持全面的教学质量观,重点考察学生的学习效果,促进教师不断更新教学观念,钻研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基本功,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特制定此教学质量评价细则(100分):
一、教学目标确定(10%)
1、教学目标的内容符合课程标准(5分);
2、教学目标的层次符合课程标准(5分).
二、教学要求及效果(40%)
1、科学性:教学内容的传授准确无误,学生理解正确、完整、条理清楚(10分);
2、情感性:充分挖掘、运用教学内容的情感因素,学生思维活跃、情感共鸣(10分);
3、实践性:学生在道德行为、实践方法上得到指导,创新精神符合实践能力得到提高(10分);
4、时代性:师生举例新、近、实、活,提高学生获得新知识、新信息的能力(10分).
三、教学方法的选择(15%)
1、创新性:教师能从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出发,选用最佳教法(5分);
2、启发性:引导学生探究,引导学生讨论,鼓励创新与实践(5分);
3、直观性:恰当运用图表、漫画及多媒体教具,提高教学效果(5分).
四、教学基本功(20%)
1、思想境界高、知识面广(5分);
2、教态亲切、自然、精神饱满(5分);
3、语言生动、简练、使用普通话(5分);
4、板书工整、条理清楚、实用(5分).
五、教学过程(15%)
1、教学环节完整、衔接自然(5分);
2、重点突出、难点突破(5分);
3、教学时间安排合理、进展顺利(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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